欢迎访问环保民声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普法宣传

安全生产月,带您一起重温新《安全生产法》

发布时间:2023-08-14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今年6月是

  第22个全国“安全生产月”

  主题是“人人讲安全 个个会应急”

  6月16日为

  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

  

  

  无论你是谁

  《安全生产法》都与你密切相关

  2021年9月新安法正式施行

  让我们再次温习新《安全生产法》

  一起为新安法的学习、宣贯、落实

  “ 划重点 ”

  ↓↓↓↓

  

  

  《安全生产法》是为了

  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而制定的

  《安全生产法》

  是安全生产领域的“灯塔”

  于2002年颁布施行

  累计经过5次修订

  从开始的5-7年修订一次

  直至20年、21年连续两年进行修订

  在我国相关层级的法律范围内

  是比较少见的

  足以看出国家

  对于《安全生产法》的重视程度

  愈发凸显

  

  

  修订时间轴

  2002年11月1日实施: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2009年8月27日实施: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2014年12月1日实施: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2020年11月25日通过: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正草案)》。

  2021年6月10日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

  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安全生产法》修改决定共42条,大约占原来条款的三分之一,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武器。

  

  

  新安法十大亮点

  

  

  

  

  

  

  

  

  

  

  新安法修改内容

  

  

  

  

  

  

  

  

  

  

  

  


原文链接:https://sthjt.nmg.gov.cn/zjhb/sthjbhkp/202308/t20230807_235804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三农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环保民声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环保民声网 hbjd.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