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环保民声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普法宣传

关于印发《中共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党组开展纪律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10 来源: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中共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党组 

  关于印发《中共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党组开展纪律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党支部、党总支: 

  根据省直机关纪工委《关于省直机关开展纪律廉政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琼直纪工〔2018〕39号),经厅党组同意,现将《中共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党组开展纪律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党组 

  2018年8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中共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党组 

  开展纪律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以“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能腐的自觉”为目标,进一步推动全厅系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根据省委开展的“在建设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实践中勇当先锋、做好表率”专题活动和省直机关纪工委工作部署,厅党组决定,在全厅系统开展以“牢记使命,忠诚担当”为主题的纪律廉政警示教育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以下简称“4.13讲话”)、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第七次党代会、省纪委七届二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纪委省监委《关于推进预防腐败工作的意见》,加强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加强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海南自由贸易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二、活动范围 

  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员干部职工。 

  三、活动时间 

  2018年8月1日至8月30日。 

  四、活动内容 

  (一)组织集中学习培训。各党支部(党总支)要把《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若干准则》)和 “4.13讲话”、中央12号文件、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第七次党代会、省纪委七届二次全会精神作为主要学习内容,充分运用“海南廉政”手机微信在线学习平台,联系本部门具体情况,联系自身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组织学习培训,单位每位人员至少撰写一篇心得体会,并把相关精神切实落实到自己的工作中。 

  (二)开展一次纪律教育专题辅导报告。厅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好纪律教育第一责任,以《党章》《宪法》《监察法》等党内法规制度、国家法律法规为主要辅导内容,组织一次专题辅导,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习领会把握党章党纪党规和宪法法律法规,促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三)组织一次反面典型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纪、以案明规、以案说法,发挥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党员干部要汲取教训,认真对照检查,把自身摆进去进行党性分析,不断提升党风廉政教育的针对性,营造“伸手必被捉”的警示氛围,强化不敢腐的震慑,以达到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的警示作用。 

  (四)开展一次违规收取技术评审费自查整改活动。根据省纪委省监察委派驻省林业厅纪检监察组《关于督促省环保系统对违规收取评审费问题进行整改的函》的要求,组织对我厅系统存在的违规收取评审费等问题进行整改,全厅机关及直属单位要严格按照厅里整改方案认真开展自查,深刻剖析原因,研究解决措施,确保相关问题得到切实整改。 

  (五)开展一次廉政提醒谈话。厅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好两个责任,落实好廉政提醒谈话制度,书记要分别与领导班子成员谈话;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谈话; 处室、单位负责人与本处室、单位人员谈话。谈话内容要重点围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贯彻执行《监督条例》《处分条例》《自律准则》《若干准则》,立足教育、着眼防范、主动监督、关口前移,引导党员干部敬畏法纪、清正廉洁,做好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扎牢不能腐的笼子,进一步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六)举办一期副处级以上党员干部的纪律教育专题培训班。厅机关党委采取灵活方式举办一期副处级以上党员干部的纪律教育专题培训班,把党章党纪党规的学习贯彻、预防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保密教育、个人有关事项填报以及如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等内容作为纪律教育的培训重点,通过邀请专家学者专题辅导解读、现场警示教育的方式,切实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守纪律、讲规矩的政治自觉,促使党员领导干部依法履职、秉公用权、清廉服务人民群众。 

  (七)开展一次党章党纪党规、宪法法律法规的知识测试。按照《关于在省直机关开展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活动的通知》(琼直纪工〔2018〕19号)要求,采取书面答题、登陆海南廉政网“党内法规知识在线测试”等方式,在全体党员干部中开展党章党纪党规、宪法法律法规知识测试,进一步激发党员干部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党章党纪党规、宪法法律法规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达到“以考促学、以学促考”的效果。 

  五、几点要求 

  (一)落实责任。各党支部(党总支)要担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把“纪律警示教育月”活动作为党风廉政建设抓手和一项重要措施来落实。各党支部(党总支)书记要履行活动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讲党课,带头参加活动,以上率下;全体党员干部要投身其中,积极参与活动,提升勤政廉政的意识和能力。 

  (二)聚焦主题。党中央对海南改革开放发展寄予厚望,研究制定了《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各党支部(党总支)要聚焦政治建设,坚决执行“两个维护”,发扬“勤、实、敢、廉”优良作风,确保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把清廉服务人民群众摆在突出位置来抓,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素养、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商环境,保证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顺利推进。 

  (三)务求实效。各党支部(党总支)要把“纪律警示教育月”活动作为抓思想、抓作风、抓廉政的重要契机,精密结合实际,突出学习教育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做到学习有体会、讨论有心得、观后有触动、行动有体现。 

  各党支部(党总支)要将教育活动情况于8月28日前书面上报厅机关党委。 


原文链接:http://hnsthb.hainan.gov.cn/xxgk/0400/tzgg_tz/201902/t20190220_2361243.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三农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环保民声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环保民声网 hbjd.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