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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1年2月26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5-26 来源: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厅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1-64103332、0871-64667476、0871-68226553(省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受理窗口) 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商业中心A9栋  传    真:0871-64123089    邮编:650028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金平至金水河高速公路工程

红河州 

金平县 

红河州金金高速公路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云南绿色环境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主线+2条立交连接线+勐拉连接线,全长57.681km,其中:主线长44.21km,2条立交连接线长4.574km,勐拉连接线长8.897km。 

主线按照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标准建设,其中路线起点金平(K50+580)至曼棚(金水河收费站止点K91+425)段采用高速公路,路线长度40.855km;曼棚(金水河收费站止点K91+425)至线路止点(金水河K94+789)采用一级公路,路线长度3.355km。项目主线设计时速80km/h,整体式路基宽度25.5m,分离式路基宽度2×12.75m。全线共设置桥梁24569.84m/79座,其中特大桥2202.16m/2座,大桥21484.96m/67座,中桥882.72m/10座;全线设置隧道26657.5m/22座,其中长隧道21192.5m/11座,中隧道4145.0m/7座,短隧道1320m/4座。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一、地表水环境 

施工场地建议设置沉淀池、油水分离+沉淀装置,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并设置化粪池处理粪便污水。营运期服务设施中的服务区、加水站等设施的生活污水进行集中处理后部分回用,回用不完部分外排,外排废水的应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管理中心、养护工区、变电所、隧道管理所、收费站等其他设施人数较少,采用改良式化粪池处理污水,委托周边农民定期清掏用于肥田,或用于绿化灌溉,不外排。落实以上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建设和运营对周围地表水影响较小。 

项目穿越河流桥梁上设置桥面径流水收集系统及隔油沉淀池,对发生污染事故的桥面径流进行处理。因此运营期项目对附近水体的影响较小。 

二、噪声 

施工噪声将对沿线声环境质量产生一定影响。建议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文明施工。 

本项目运营期交通噪声对沿线部分敏感点将造成较大影响,建议不要报告中所提出的控制范围内规划直接面对公路的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声敏感建筑。 

三、大气环境 

施工期主要污染物为粉尘、扬尘和沥青烟,建议采取洒水、合理确定拌和场站位置等措施,缓解施工对沿线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营运期汽车尾气将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产生一定影响,建议加强路域及桥梁护栏的绿化进行缓解。 

四、固废 

施工期弃渣及营运期服务设施产生的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固废对环境的影响不大。 

五、生态影响 

项目永久占地规模基本符合《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建标[2011]124号)》的规定。 

项目不占用生态公益林,永久占地涉及占用金平县永久基本农田约19.3419 hm2,均不涉及基本农田保护区。 

工程建设永久占用的自然植被主要包括半常绿季雨林、季风常绿阔叶林和热性灌丛,其中受影响面积较大的为季风常绿阔叶。永久工程占地会对评价区的植被造成一定影响,但占用面积有限,临时占地工程在采取合理避让、优化调整等措施后,项目的建设不会造成任何植被类型的濒危或消失,不会对评价区植被类分布格局、生态系统结构及功能的显著改变。工程不涉及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的集中分布区。 

项目运营后会对鸟类迁徙通道造成一定影响,但不会导致该迁徙通道阻断。 

项目建设和运营不会对评价区河段鱼类资源造成重大影响。 

六、地下水环境 

总体上项目施工不涉及饮用水水源,采取措施后,对地下水环境不利影响降到最低,项目建设对地下水环境影响总体可接受。 

七、环境风险 

项目营运期的主要风险源主要为运输剧毒化学品的车辆由于事故造成化学品泄漏,风险预测结果表明,项目发生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的概率非常小。项目通过设置警示牌、设置桥面径流水收集系统及事故应急池等措施最大限度减缓对水体安全的影响。 

事故处理按本报告提出的应急方案进行实施,可在最大限度上减轻事故对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产生的影响。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针对施工期及运营期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生态环境、环境风险等影响明确相应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气 

1、路基施工时应及时分层压实,并配备洒水车,加大施工路段的洒水频次;2、沥青混凝土搅拌站应设置在距环境空气敏感点常年主导下风向300m 以外;3、料场、灰土拌和站等应设在距居民区等敏感目标的200m 以外。 

二、废水 

设计期: 

1)线路避让饮用水水源点;2)在跨河桥梁两边及沿河路段岸边应设计警示牌和加强型防撞护栏;3)优化完善涵洞设计,采取先通后拆保障沿线现有灌溉水渠的使用功能;4)服务设施采用A/O工艺设计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绿化;收费站、隧道管理所,建设化粪池处理粪便污水;5)公路建设前应提前做好隐覆断层的探测工作;查明隧道、桥梁所处地层、断层分布情况及水文地质情况,针对性做好地下水保护措施。 

施工期: 

1)施工生产废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2)沿水体路段施工中应在施工区域和水体之间设置编织土带或修建拦渣墙;3)施工营地设旱厕;4)桥梁施工时尽量采用循环钻孔灌注桩施工方式,禁止将施工废渣、废油、废水等弃入水体;5)应优化桥基位置,开展水文地质调查工作;6)预留资金,解决受影响居民饮水问题。 

营运期: 

1)确保服务设施污水处理正常运行,达标排放;2)定期开展自行监测,建立运行台账;3)加强公路排水设施的管理。 

三、固废 

1、弃渣运至弃渣场,严禁随意堆置倾倒;2、施工营地设置垃圾桶;3、营运期服务设施设置垃圾桶。 

四、噪声 

施工期: 

1)居民点附近禁止夜间(22∶00~06∶00)施工;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按规定申请领夜间施工证;2)学校附近路段需进行封闭围挡施工,禁止在学校上课时进行高噪声设备作业,学校考试期间严禁施工作业;3)做好环境信息公告,设置投诉电话。 

营运期: 

1)规划管理措施:严格审批道路两侧的新建房屋,在预测达标距离范围内不得规划声环境敏感设施,如学校、医院、敬老院等。 

2)对沿线营运近中期超标的敏感点采取设置声屏障措施进行降噪。 

3)应对远期超标的声环境敏感点进行声环境质量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采取相应的隔声措施。 

五、生态 

设计阶段: 

1)合理规划设计“三场”和施工便道,尽量减少占地,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和生态公益林;2)加强沿线隧道洞口景观设计;3)优化立交设计,避让生态保护红线; 

六、环境风险 

1)在跨河桥梁路段设置警示牌;2)临河路段采用实心加强防撞墙;3)跨河桥梁防撞护栏应采用加强型,提高防撞护栏的设计等级;4)加强隧道安全设计;5)做好公路的管理、维护与维修;6)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七、环境监测 

根据计划开展施工期及试运行期的环境监测。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采用网络公示、报纸公示和现场张贴三种方式开展公众参与。 

在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公众任何反馈意见。 

对于公众参与期间,公众提出的与环境保护有关建议和意见,建设单位均予以采纳。 

泸西县顺鸿煤业有限公司泸西顺鸿煤矿30万t/a改造升级项目 

泸西县旧城镇 

泸西县顺鸿煤业有限公司 

云南湖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改扩建工程,采矿规模由21万t/a扩大至30万t/a,矿区范围不变,矿区面积1.5413km2,主采K7a、K91、K92煤层(原主采K7a、K91),立井-斜井综合开拓(开拓方式不变)。总投资12326.83万元,生产服务年限13年。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1)废气:风井粉尘、瓦斯以及原煤和矸石在卸料、堆存、铲装、运输等过程中产生的扬尘,以及食堂油烟等。 

(2)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 

(3)废水:主要为坑下开采矿坑涌水、井下防尘废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场地初期雨水等。 

(4)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煤矸石、工业废水处理站污泥、机修固废和生活垃圾。 

(5)生态环境:主要为工程占地以及地面塌陷造成的景观破坏。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防治措施:一、二采区开采时矿区涌水和井下防尘水经管道收集接入矿井涌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于井下生产用水、洗煤厂补水等,不外排。三、四、五采区开采时,矿井水经收集处理达标后,首先回用于生产,剩余部分需外排旧城河。工程西区初期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进入洗煤厂洗煤水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洗煤工艺,不外排;东区涉煤区域初期雨水经收集后接入矿井涌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办公管理区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接入该区域的化粪池,与其它生活污水一并收集后,最终接入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场区内的绿化用水,不外排。设置180m3(后期扩建至300m3)的矿井水事故池和60m3的生活污水事故池。 

废气防治措施:井下开采加强作业面的喷雾洒水降尘。加强瓦斯综合利用;利用现有主井封闭式堆场进行原煤和矸石的暂存转运。运输车辆保持整洁,并加盖篷布遮挡。运输道路养护,进行洒水抑尘。食堂已设置油烟净化器,餐饮油烟自屋顶外排。 

噪声防治措施:完善坑木加工房的厂房建设。进一步更换、完善各减震、消声设施。在保证安全的基础上加高、加建回风井风机房、坑木加工房周边的场界围墙。在高噪声建筑物周边,加强绿化。 

固废防治措施:矿山办公生产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应统一收集后,定期清运旧城镇垃圾收集点进行处置。运营期产生的矸石暂时堆至矸石转运场内,用于制砖,不外排。矿井涌水处理过程中产生污泥掺入原煤后一起外送洗选厂,洗选后外售;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危废暂存在专门的暂存间内,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暂存间应按照相关要求建设,并张贴相关警示标志。 

地下水防护措施: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矿山生活用水不得从居民饮水点取用。工业场地硬化。重点防渗区:危废暂存间、柴油罐区、油脂库;一般防渗区:堆场、矿井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事故水池;矸石及时清运,不做长时间堆放。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于2020年4月11日在泸西县人民政府网进行第一次网络公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完成之后,在2020年9月30日~11月10日分别通过网络平台、报纸以及现场张贴的形式进行的公参公示。目前暂未收到反馈意见。 

南华县一街乡野猪塘煤矿塘箐井 

30万吨/年改造升级项目 

南华县一街乡 

南华县一街乡野猪塘煤矿 

云南莱恩环保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野猪塘煤矿塘箐井位于云南省楚雄州南华县一街乡,建设单位为南华县一街乡野猪塘煤矿。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整治煤炭行业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的通知》(云政发〔2020〕9号)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61号)等文件要求,楚雄州人民政府按照程序对楚雄市、南华县煤矿整治“两个清单”予以公示。其中南华县一街乡野猪塘煤矿塘箐井属于整合保留煤矿,整合关闭南华县一街乡野猪塘煤矿锅铲箐井。2020年5月,建设单位委托昆明煤炭设计研究院编制了《南华县一街乡野猪塘煤矿塘箐井30万t/a改造升级项目项目初步设计》,根据初步设计,本次设计矿区范围由14个拐点圈定,面积5.5996km2,开采深度2667m~1980m,设计生产能力为30万t/a,矿井服务年限为14.7a. 

项目建设符合《煤炭产业政策》、《煤炭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燃煤二氧化硫排放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等相关环保政策要求。项目不涉及依法设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等环境敏感区;项目总投资13641.9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51.43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5.51%。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根据煤炭采矿行业的特点,本项目运营期的主要环境影响包括:矿井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采煤引起的地表塌陷可能诱发地质灾害,从而对井田范围内的地表植被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或破坏;同时采煤可能会使煤层上覆含水层地下水的漏失,使井田内地下水疏干,地表水漏失等,同时煤矸石临时堆存对区域地下水水质有一定程度的影响;矿井涌水排放将对地表水体造成不利影响;矿井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煤矸石、废机油等工业固废,若处置不当将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态治理措施:  

"施工期:加强施工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教育,严禁在规定的施工范围外随意砍伐树木。建设期间产生的弃渣、弃土严格按水保要求堆放、处置,严禁乱堆弃渣、弃土,造成水土流失和植被毁坏。应在工业场地边角及空闲处增加绿化,绿化树种选择当地易于生存的树种,进场道路以行道树为主,办公区以美化环境为主。施工期对工业场地周边有金荞麦的区域进行围挡,并设置明显的保护标识,保证金荞麦不受施工活动的破坏,施工活动必须在已有场地内进行。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施工前应告知施工人员对周边金荞麦的保护要求,加强施工期监理,将金荞麦的保护情况纳入施工监理的内容。运营期:1.设置地表移动变形观测部门,随时动态监测,严格按照初步设计要求留设井田边界煤柱、采区边界煤柱及工业场地保护煤柱、断层煤柱、主要巷道保护煤柱;2.委托专业机构编制土地复垦报告,按照土地复垦要求,对矿区内生态环境进行恢复和治理。 

3.对运行过程中影响了的土地应进行及时的治理恢复,不能恢复的应进行补偿;"  

(2)废水治理措施:  

(1)矿井水处理站进行扩建,扩建后矿井水处理站处理能力4550m3/d,处理工艺为“絮凝沉淀+二锰砂过滤”,处理后矿井水回用于井下防尘及消防、洗车、机修等,剩余达标外排。为避免矿井水处理站事故时矿井水直接进入地表水体,新建一座矿井水事故收集池,容积为500m3;矿井水处理站出口安装在线监测设备。  

(2)生活污水处理站采用“CASS+消毒”工艺,处理能力100m3/d;新建一座生活污水事故收集池,容积为30m3;生活污水暂存池一座,容积为400m3;生活污水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3)工业场地东侧地势低处(储煤场北侧)修建一座雨水收集池,容积达到350m3,工业场地雨水经收集后进入矿井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工业场地新建排水明沟400m、暗沟300m,场区内雨水通过排水沟收集外排;工业场地外围新修截排水沟800m,场区外围雨水通过新截洪沟收集外排;  

(4)项目外接1200m排污干管,设置架空架设,其他污水管线连接各构筑物。  

(3)废气处置措施:  

储煤场三面围挡,顶部架设棚盖的结构,设置喷雾洒水喷头,场地进行水泥硬化。矸石转运场三面围挡,顶部架设棚盖的结构,设置喷雾洒水喷头,场地进行防水处理。本评价要求煤炭在场内输送应采用全封闭式运煤栈桥,并在矿井地面皮带机头转载处和煤炭跌落点处设置喷雾洒水装置、尽量降低装、卸煤时的落差,防止尘源扩散。通过井下喷雾洒水后,风井粉尘可达标排放,风井场地加强绿化。路面硬化、利用处理达标的生活污水进行洒水抑尘,严禁超载,原煤、矸石运输车辆覆盖篷布运输,及时清扫运输过程洒落的物料。  

(4)固体废物:  

矸石经矸石转运场临时堆放后全部运往南华奕星页岩砖厂,用于制砖。煤泥干化后掺入原煤一起外售。生活垃圾经垃圾桶、箱统一收集,定期清运至一街乡垃圾收集站,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机油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9m2),使用专用废机油收集桶,妥善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5)噪声防治措施:  

噪声源主要为空压机、风机、泵类、机修等设备产生的噪声;压风机、通风机风管设消声器,基础减震,建筑隔声;坑木加工机基础减震,建筑隔声;机修间、绞车、水泵房采取建筑隔声。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作为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唯一责任主体,建设单位于建设方组织了公参调查小组于2020年7月3日在南华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第一次项目信息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于2020年8月12日~2020年8月25日在大雪地村委会公示栏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并同时在南华县人民政府网站和楚雄日报进行了网络和报纸公示,并将征求意见稿全本及意见调查表上传至南华县人民政府网站,两次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 

调查结果表明,区域群众和团体均未表示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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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厅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1-64103332、0871-64667476、0871-68226553(省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受理窗口) 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商业中心A9栋  传    真:0871-64123089    邮编:650028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金平至金水河高速公路工程

红河州 

金平县 

红河州金金高速公路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云南绿色环境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主线+2条立交连接线+勐拉连接线,全长57.681km,其中:主线长44.21km,2条立交连接线长4.574km,勐拉连接线长8.897km。 

主线按照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标准建设,其中路线起点金平(K50+580)至曼棚(金水河收费站止点K91+425)段采用高速公路,路线长度40.855km;曼棚(金水河收费站止点K91+425)至线路止点(金水河K94+789)采用一级公路,路线长度3.355km。项目主线设计时速80km/h,整体式路基宽度25.5m,分离式路基宽度2×12.75m。全线共设置桥梁24569.84m/79座,其中特大桥2202.16m/2座,大桥21484.96m/67座,中桥882.72m/10座;全线设置隧道26657.5m/22座,其中长隧道21192.5m/11座,中隧道4145.0m/7座,短隧道1320m/4座。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一、地表水环境 

施工场地建议设置沉淀池、油水分离+沉淀装置,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并设置化粪池处理粪便污水。营运期服务设施中的服务区、加水站等设施的生活污水进行集中处理后部分回用,回用不完部分外排,外排废水的应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管理中心、养护工区、变电所、隧道管理所、收费站等其他设施人数较少,采用改良式化粪池处理污水,委托周边农民定期清掏用于肥田,或用于绿化灌溉,不外排。落实以上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建设和运营对周围地表水影响较小。 

项目穿越河流桥梁上设置桥面径流水收集系统及隔油沉淀池,对发生污染事故的桥面径流进行处理。因此运营期项目对附近水体的影响较小。 

二、噪声 

施工噪声将对沿线声环境质量产生一定影响。建议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文明施工。 

本项目运营期交通噪声对沿线部分敏感点将造成较大影响,建议不要报告中所提出的控制范围内规划直接面对公路的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声敏感建筑。 

三、大气环境 

施工期主要污染物为粉尘、扬尘和沥青烟,建议采取洒水、合理确定拌和场站位置等措施,缓解施工对沿线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营运期汽车尾气将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产生一定影响,建议加强路域及桥梁护栏的绿化进行缓解。 

四、固废 

施工期弃渣及营运期服务设施产生的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固废对环境的影响不大。 

五、生态影响 

项目永久占地规模基本符合《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建标[2011]124号)》的规定。 

项目不占用生态公益林,永久占地涉及占用金平县永久基本农田约19.3419 hm2,均不涉及基本农田保护区。 

工程建设永久占用的自然植被主要包括半常绿季雨林、季风常绿阔叶林和热性灌丛,其中受影响面积较大的为季风常绿阔叶。永久工程占地会对评价区的植被造成一定影响,但占用面积有限,临时占地工程在采取合理避让、优化调整等措施后,项目的建设不会造成任何植被类型的濒危或消失,不会对评价区植被类分布格局、生态系统结构及功能的显著改变。工程不涉及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的集中分布区。 

项目运营后会对鸟类迁徙通道造成一定影响,但不会导致该迁徙通道阻断。 

项目建设和运营不会对评价区河段鱼类资源造成重大影响。 

六、地下水环境 

总体上项目施工不涉及饮用水水源,采取措施后,对地下水环境不利影响降到最低,项目建设对地下水环境影响总体可接受。 

七、环境风险 

项目营运期的主要风险源主要为运输剧毒化学品的车辆由于事故造成化学品泄漏,风险预测结果表明,项目发生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的概率非常小。项目通过设置警示牌、设置桥面径流水收集系统及事故应急池等措施最大限度减缓对水体安全的影响。 

事故处理按本报告提出的应急方案进行实施,可在最大限度上减轻事故对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产生的影响。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针对施工期及运营期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生态环境、环境风险等影响明确相应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气 

1、路基施工时应及时分层压实,并配备洒水车,加大施工路段的洒水频次;2、沥青混凝土搅拌站应设置在距环境空气敏感点常年主导下风向300m 以外;3、料场、灰土拌和站等应设在距居民区等敏感目标的200m 以外。 

二、废水 

设计期: 

1)线路避让饮用水水源点;2)在跨河桥梁两边及沿河路段岸边应设计警示牌和加强型防撞护栏;3)优化完善涵洞设计,采取先通后拆保障沿线现有灌溉水渠的使用功能;4)服务设施采用A/O工艺设计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绿化;收费站、隧道管理所,建设化粪池处理粪便污水;5)公路建设前应提前做好隐覆断层的探测工作;查明隧道、桥梁所处地层、断层分布情况及水文地质情况,针对性做好地下水保护措施。 

施工期: 

1)施工生产废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2)沿水体路段施工中应在施工区域和水体之间设置编织土带或修建拦渣墙;3)施工营地设旱厕;4)桥梁施工时尽量采用循环钻孔灌注桩施工方式,禁止将施工废渣、废油、废水等弃入水体;5)应优化桥基位置,开展水文地质调查工作;6)预留资金,解决受影响居民饮水问题。 

营运期: 

1)确保服务设施污水处理正常运行,达标排放;2)定期开展自行监测,建立运行台账;3)加强公路排水设施的管理。 

三、固废 

1、弃渣运至弃渣场,严禁随意堆置倾倒;2、施工营地设置垃圾桶;3、营运期服务设施设置垃圾桶。 

四、噪声 

施工期: 

1)居民点附近禁止夜间(22∶00~06∶00)施工;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按规定申请领夜间施工证;2)学校附近路段需进行封闭围挡施工,禁止在学校上课时进行高噪声设备作业,学校考试期间严禁施工作业;3)做好环境信息公告,设置投诉电话。 

营运期: 

1)规划管理措施:严格审批道路两侧的新建房屋,在预测达标距离范围内不得规划声环境敏感设施,如学校、医院、敬老院等。 

2)对沿线营运近中期超标的敏感点采取设置声屏障措施进行降噪。 

3)应对远期超标的声环境敏感点进行声环境质量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采取相应的隔声措施。 

五、生态 

设计阶段: 

1)合理规划设计“三场”和施工便道,尽量减少占地,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和生态公益林;2)加强沿线隧道洞口景观设计;3)优化立交设计,避让生态保护红线; 

六、环境风险 

1)在跨河桥梁路段设置警示牌;2)临河路段采用实心加强防撞墙;3)跨河桥梁防撞护栏应采用加强型,提高防撞护栏的设计等级;4)加强隧道安全设计;5)做好公路的管理、维护与维修;6)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七、环境监测 

根据计划开展施工期及试运行期的环境监测。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采用网络公示、报纸公示和现场张贴三种方式开展公众参与。 

在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公众任何反馈意见。 

对于公众参与期间,公众提出的与环境保护有关建议和意见,建设单位均予以采纳。 

泸西县顺鸿煤业有限公司泸西顺鸿煤矿30万t/a改造升级项目 

泸西县旧城镇 

泸西县顺鸿煤业有限公司 

云南湖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改扩建工程,采矿规模由21万t/a扩大至30万t/a,矿区范围不变,矿区面积1.5413km2,主采K7a、K91、K92煤层(原主采K7a、K91),立井-斜井综合开拓(开拓方式不变)。总投资12326.83万元,生产服务年限13年。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1)废气:风井粉尘、瓦斯以及原煤和矸石在卸料、堆存、铲装、运输等过程中产生的扬尘,以及食堂油烟等。 

(2)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 

(3)废水:主要为坑下开采矿坑涌水、井下防尘废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场地初期雨水等。 

(4)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煤矸石、工业废水处理站污泥、机修固废和生活垃圾。 

(5)生态环境:主要为工程占地以及地面塌陷造成的景观破坏。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防治措施:一、二采区开采时矿区涌水和井下防尘水经管道收集接入矿井涌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于井下生产用水、洗煤厂补水等,不外排。三、四、五采区开采时,矿井水经收集处理达标后,首先回用于生产,剩余部分需外排旧城河。工程西区初期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进入洗煤厂洗煤水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洗煤工艺,不外排;东区涉煤区域初期雨水经收集后接入矿井涌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办公管理区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接入该区域的化粪池,与其它生活污水一并收集后,最终接入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场区内的绿化用水,不外排。设置180m3(后期扩建至300m3)的矿井水事故池和60m3的生活污水事故池。 

废气防治措施:井下开采加强作业面的喷雾洒水降尘。加强瓦斯综合利用;利用现有主井封闭式堆场进行原煤和矸石的暂存转运。运输车辆保持整洁,并加盖篷布遮挡。运输道路养护,进行洒水抑尘。食堂已设置油烟净化器,餐饮油烟自屋顶外排。 

噪声防治措施:完善坑木加工房的厂房建设。进一步更换、完善各减震、消声设施。在保证安全的基础上加高、加建回风井风机房、坑木加工房周边的场界围墙。在高噪声建筑物周边,加强绿化。 

固废防治措施:矿山办公生产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应统一收集后,定期清运旧城镇垃圾收集点进行处置。运营期产生的矸石暂时堆至矸石转运场内,用于制砖,不外排。矿井涌水处理过程中产生污泥掺入原煤后一起外送洗选厂,洗选后外售;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危废暂存在专门的暂存间内,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暂存间应按照相关要求建设,并张贴相关警示标志。 

地下水防护措施: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矿山生活用水不得从居民饮水点取用。工业场地硬化。重点防渗区:危废暂存间、柴油罐区、油脂库;一般防渗区:堆场、矿井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事故水池;矸石及时清运,不做长时间堆放。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于2020年4月11日在泸西县人民政府网进行第一次网络公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完成之后,在2020年9月30日~11月10日分别通过网络平台、报纸以及现场张贴的形式进行的公参公示。目前暂未收到反馈意见。 

南华县一街乡野猪塘煤矿塘箐井 

30万吨/年改造升级项目 

南华县一街乡 

南华县一街乡野猪塘煤矿 

云南莱恩环保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野猪塘煤矿塘箐井位于云南省楚雄州南华县一街乡,建设单位为南华县一街乡野猪塘煤矿。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整治煤炭行业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的通知》(云政发〔2020〕9号)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61号)等文件要求,楚雄州人民政府按照程序对楚雄市、南华县煤矿整治“两个清单”予以公示。其中南华县一街乡野猪塘煤矿塘箐井属于整合保留煤矿,整合关闭南华县一街乡野猪塘煤矿锅铲箐井。2020年5月,建设单位委托昆明煤炭设计研究院编制了《南华县一街乡野猪塘煤矿塘箐井30万t/a改造升级项目项目初步设计》,根据初步设计,本次设计矿区范围由14个拐点圈定,面积5.5996km2,开采深度2667m~1980m,设计生产能力为30万t/a,矿井服务年限为14.7a. 

项目建设符合《煤炭产业政策》、《煤炭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燃煤二氧化硫排放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等相关环保政策要求。项目不涉及依法设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等环境敏感区;项目总投资13641.9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51.43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5.51%。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根据煤炭采矿行业的特点,本项目运营期的主要环境影响包括:矿井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采煤引起的地表塌陷可能诱发地质灾害,从而对井田范围内的地表植被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或破坏;同时采煤可能会使煤层上覆含水层地下水的漏失,使井田内地下水疏干,地表水漏失等,同时煤矸石临时堆存对区域地下水水质有一定程度的影响;矿井涌水排放将对地表水体造成不利影响;矿井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煤矸石、废机油等工业固废,若处置不当将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态治理措施:  

"施工期:加强施工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教育,严禁在规定的施工范围外随意砍伐树木。建设期间产生的弃渣、弃土严格按水保要求堆放、处置,严禁乱堆弃渣、弃土,造成水土流失和植被毁坏。应在工业场地边角及空闲处增加绿化,绿化树种选择当地易于生存的树种,进场道路以行道树为主,办公区以美化环境为主。施工期对工业场地周边有金荞麦的区域进行围挡,并设置明显的保护标识,保证金荞麦不受施工活动的破坏,施工活动必须在已有场地内进行。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施工前应告知施工人员对周边金荞麦的保护要求,加强施工期监理,将金荞麦的保护情况纳入施工监理的内容。运营期:1.设置地表移动变形观测部门,随时动态监测,严格按照初步设计要求留设井田边界煤柱、采区边界煤柱及工业场地保护煤柱、断层煤柱、主要巷道保护煤柱;2.委托专业机构编制土地复垦报告,按照土地复垦要求,对矿区内生态环境进行恢复和治理。 

3.对运行过程中影响了的土地应进行及时的治理恢复,不能恢复的应进行补偿;"  

(2)废水治理措施:  

(1)矿井水处理站进行扩建,扩建后矿井水处理站处理能力4550m3/d,处理工艺为“絮凝沉淀+二锰砂过滤”,处理后矿井水回用于井下防尘及消防、洗车、机修等,剩余达标外排。为避免矿井水处理站事故时矿井水直接进入地表水体,新建一座矿井水事故收集池,容积为500m3;矿井水处理站出口安装在线监测设备。  

(2)生活污水处理站采用“CASS+消毒”工艺,处理能力100m3/d;新建一座生活污水事故收集池,容积为30m3;生活污水暂存池一座,容积为400m3;生活污水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3)工业场地东侧地势低处(储煤场北侧)修建一座雨水收集池,容积达到350m3,工业场地雨水经收集后进入矿井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工业场地新建排水明沟400m、暗沟300m,场区内雨水通过排水沟收集外排;工业场地外围新修截排水沟800m,场区外围雨水通过新截洪沟收集外排;  

(4)项目外接1200m排污干管,设置架空架设,其他污水管线连接各构筑物。  

(3)废气处置措施:  

储煤场三面围挡,顶部架设棚盖的结构,设置喷雾洒水喷头,场地进行水泥硬化。矸石转运场三面围挡,顶部架设棚盖的结构,设置喷雾洒水喷头,场地进行防水处理。本评价要求煤炭在场内输送应采用全封闭式运煤栈桥,并在矿井地面皮带机头转载处和煤炭跌落点处设置喷雾洒水装置、尽量降低装、卸煤时的落差,防止尘源扩散。通过井下喷雾洒水后,风井粉尘可达标排放,风井场地加强绿化。路面硬化、利用处理达标的生活污水进行洒水抑尘,严禁超载,原煤、矸石运输车辆覆盖篷布运输,及时清扫运输过程洒落的物料。  

(4)固体废物:  

矸石经矸石转运场临时堆放后全部运往南华奕星页岩砖厂,用于制砖。煤泥干化后掺入原煤一起外售。生活垃圾经垃圾桶、箱统一收集,定期清运至一街乡垃圾收集站,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机油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9m2),使用专用废机油收集桶,妥善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5)噪声防治措施:  

噪声源主要为空压机、风机、泵类、机修等设备产生的噪声;压风机、通风机风管设消声器,基础减震,建筑隔声;坑木加工机基础减震,建筑隔声;机修间、绞车、水泵房采取建筑隔声。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作为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唯一责任主体,建设单位于建设方组织了公参调查小组于2020年7月3日在南华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第一次项目信息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于2020年8月12日~2020年8月25日在大雪地村委会公示栏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并同时在南华县人民政府网站和楚雄日报进行了网络和报纸公示,并将征求意见稿全本及意见调查表上传至南华县人民政府网站,两次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 

调查结果表明,区域群众和团体均未表示反对意见。 


原文链接:http://sthjt.yn.gov.cn/hpgl/jsxmhjyxpj/npzxmgs/202102/t20210226_2117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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