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典型案例(第二批)典型案例3福建安溪某工艺品有限公司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涉嫌污染环境犯罪案
【案情简介】
2021年2月7日,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以下简称安溪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有人将废油漆桶载至城厢镇码头村倾倒于便道边坡处。接件后,该局立即上报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市、县两级执法人员一同前往现场,展开现场勘查,发现事发现场油漆味较浓,堆放有废油漆桶约200个,倾倒范围约30平方米。为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安溪局会同属地政府将倾倒物转移到第三方公司暂存点,称重后共3.56吨。
鉴于发现的危险废物性质敏感,安溪局第一时间将该案件线索抄送县公安局、检察院。2月10日,三部门召开案件会商会议,就下一步调查取证工作进行商讨。最后根据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及公安机关的详细踏勘,确定福建安溪某工艺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溪某工艺品公司)有重大嫌疑。2月26日,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安溪县公安局成立专案组开展破案攻坚,突击对安溪某工艺品公司进行严谨取证,依法对该公司有关人员、厂房出租方负责人等人员进行调查询问,确认了该倾倒物来源于该公司。3月3日,安溪局委托第三方公司对该倾倒物取样检测,经鉴定为废弃油性漆及其固体废物混合物,属于危险废物。
【查处情况】
对安溪某工艺品公司非法倾倒危险废物三吨以上,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违法行为,泉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法立案后,于3月29日将案件移送安溪县公安局。目前,公安机关已控制犯罪嫌疑人2名,将案件移送安溪县检察院待审查起诉。
【案件启示】
1.查办案件认真细致,找准突破点。本案事发地点偏僻,查找范围广,调查难度大,现场留下的线索十分有限,于细微处发现线索,深入排查,最后成功溯源,这得益于办案人员丰富的执法经验和认真细致的工作态度。
2.大案要案攻坚查办,形成同心力。生态环境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持续巩固扩大“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成果,在工作中凝聚合力,及时通报会商,充分发挥各自领域专业技术、侦办手段和引导侦办优势,合力打击恶意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原文链接:http://sthjt.fujian.gov.cn/ztzl/sthjbhjdjc/dcdt_sthjbhdc/202110/t20211012_570332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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