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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执法有“力度” 帮扶服务讲“温度”

发布时间:2023-09-13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崇左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坚持以促进环境质量改善为中心,以服务企业、关注民生为重点,坚决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对环境违法企业力度,积极提升环境执法温度,大力提倡柔性执法和正面清单,主动做到执法监管与帮扶指导“力度”和“温度”融合,“以查促改”“查服结合”,积极指导问题企业抓好整改,在确保环境安全的同时,助力企业健康发展,推动企业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企业运营水平,推动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夯实环境安全基础。

  一、筑牢履职能力,“显担当”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党支部始终把政治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作为履职担当的根本,自觉做到“四个坚持”,一是坚持理论武装,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要理论武器,组织执法干部每日学、每周练、每月考、每季小结,半年讲评,每年总结,不断提高环境执法干部的业务水平。二是坚持素质培养,按照“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目标,引导党员干部立足本职内练素质、外树形象,打造环保铁军主力军。三是坚持能力提升,结合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采取“集中培训+交叉执法+案例评查”模式,全面培养技术精、纪律严的生态环境执法能手。四是坚持岗位实践,根据队伍现状和实践要求,明确“日常执法、制度落实、执法效能”等内容,开展岗位实践、岗位练兵,全面提高执法岗位能力。

  

  二、严查违法企业“不手软”

  本着放任环境违法就是犯法的执法理念,保持对环境违法“零容忍”高压态势,着力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集中力量查办重大环境违法行为。先后对新振锰业、南方锰业等重点企业超标、逃避监管排放污染物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并责令停产整治,极大地震慑环境违法行为,促使企业积极承担产污治污主体责任。加强联合执法,与应急管理、自然资源、林业、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联合执法协调联络机制和执法信息共享机制,与公安、检察院建立行政执法司法联动机制,对涉嫌环境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加大环境损害赔偿力度,对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依法启动生态损害赔偿。2023年以来,开展各类专项执法行动2次,第二季度检查企业53家次,抽查规模以上养殖企业38家,执法监测砖厂15家,全市行政处罚18件,其中市本级4件,共处罚款196万元。

  

  三、监督整治“不护短”

  放任隐患就是纵容污染,针对当前部分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意识淡薄,管理粗放,环境问题频发的实际,崇左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加强形势研判,积极帮助企业体检把脉。先后组织执法队伍深入南方锰业、新振锰业、新翔铝业等20家企业,全面排查企业存在的环境隐患和法律风险,形成问题清单印发并督促企业实施整治。截至目前,南方锰业大新锰矿分公司总投资约1亿元、新振锰业累计投入约5506万元、新翔铝业投入约2793万元整治资金,对渣库、赤泥库和厂区环境问题进行整改,对环境敏感点进行治理,有效遏制重点企业环境风险。突出监管重点,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实施《崇左市涉锰金属行业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排查涉锰、涉尾矿库企业13家,发现问题企业11个,责令企业按照“一厂一策”、“一库一策”要求,落实主体责任,限期整改到位。积极配合推动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通报典型案例整改工作,对典型案例涉及的9个花山风景名胜区内畜禽养殖项目开展查处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已对广西农垦永新畜牧集团龙北牧业有限公司(平岭种猪场)、龙州新好农牧有限公司、宁明县尚州源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广西华昊牧业有限公司和广西宁明新禾农牧有限公司5个养殖项目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共处罚款33.8502万元。会同崇左市江州区林业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综合执法局、江南街道等部门对位于崇左市江州区江南街道先锋电站附近的2个违规建设陆基养殖场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持续加强行业性、系统性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开展畜禽养殖项目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排查整治各类行业环境风险隐患。

  四、服务指导“有温度”

  企业要守法,主管部门要尽责。针对部分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缺失,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污染防控措施不落实,环境污染问题不断的实际,崇左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主动履职担当,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发现问题和整改问题同步推进,成立服务指导专班,服务指导重点企业抓好环境问题整改,切实在推动企业规范管理、健康经营发展上下功夫。

  一是加强服务宣传。持续组织开展“送法入企促发展”主题活动,环境执法人员先后深入南国铜业、鹏越科技、中南渔业、南方锰业等重点项目和企业32家,指导企业加强环保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现场研究解决企业建设和管理中存在重点难点问题,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在提升企业管理人员和职工知法守法意识,降低法律风险的同时,助推项目建设加速和竣工投产。

  二是落实正面清单管理。结合优化营商环境以及“六稳”、“六保”需要,将已安装相关在线监控设备的203家企业纳入执法正面清单,落实非现场执法,做到无事不扰。加强执法正面清单甄别和清理,针对新振锰业、南方锰业存在超标排污造成外环境污染问题的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印发通报并移出正面清单。

  三是强化业务培训。开办固体废物管理、排污许可管理、环保法律法规解读等专题培训班,组织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重点排污企业学习掌握相关管理要求,日常管理关注的重点,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指导企业按照规范加强固体废物管理,加强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按照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建立和完善环境管理台账,进一步提升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


原文链接:http://sthjt.gxzf.gov.cn/ztzl/rdzt/gxhjzfdlb/t1710582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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