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报送农村黑臭水体核实情况的函
发布时间:2022-12-25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根据《关于进一步核实农村黑臭水体情况的函》(土壤函〔2022〕18号)要求,我厅高度重视,组织南宁市开展农村黑臭水体现场核查及监测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送如下。
一、核实情况
经核实,39条疑似农村黑臭水体中,3条水体确认为新增农村黑臭水体;36条水体确认为非农村黑臭水体,详见附件。
二、新增农村黑臭水体具体情况及整治计划
(一)宾阳县和吉镇新平桥村农村黑臭水体
为集体水塘,曾经由私人承包用于养鱼,目前已闲置,污染原因主要为生活污水直排封闭水体造成水体颜色发绿,底泥发黑,水体散发异味。该条水体纳入地方监管清单,计划“十五五”期间开展整治。
(二)宾阳县和吉镇燕山村农村黑臭水体
为集体水塘,曾经由私人承包用于养鱼,目前已闲置,污染原因主要为生活污水及畜禽养殖污水直排封闭水体。目前,该村屯已进行生活污水治理,污水已接入管网,不再排入水体。该条水体纳入地方监管清单,计划“十五五”期间开展整治。
(三)横州市石塘镇潘村农村黑臭水体
为集体水塘,曾经由私人承包用于养鱼,目前已闲置,污染原因主要为生活污水直排封闭水体造成水体颜色发绿,底泥发黑,存在黑臭现象。该条水体纳入地方监管清单,计划“十五五”期间开展整治。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厅将持续关注农村黑臭水体新增情况,对农村黑臭水体清单进行动态管理,扎实推进整治工作,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附件:农村黑臭水体核实情况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2年10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链接:http://sthjt.gxzf.gov.cn/zfxxgk/zfxxgkgl/fdzdgknr/hjglywxx/trhjgl/t1424459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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