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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2022年8月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9-02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9日-2022年8月15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991-416540,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编830063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酚类产品深加工研究与应用项目

  伊吾工业园综合能源产业区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厂区内

  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

  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技改,建设规模:以现有工程产生的危险废物轻质酚4万吨/年、重质酚26万吨/年,合计30万吨/年为原料,将现有工程二甲醚框架设施改造为轻重质酚蒸馏系统,年产2.39万吨轻酚油、5.57万吨洗油、16.11万吨蒽油、4.86万吨煤沥青。1、主体工程:轻重质酚蒸馏系统改造,即对现有工程二甲醚框架设施进行改造,包括脱水塔、洗油塔、洗油汽提塔、蒽油塔以及配套冷凝器、换热器、机泵和容器等。加热炉设置低氮燃烧器;2、储运工程:建设罐区储存原料轻质酚、重质酚,产品洗油、蒽油、煤沥青,储罐11台,包括1×3000m3洗油内浮顶罐、5×1500m3蒽油拱顶罐、2×1500m3煤沥青拱顶罐、1×1500m3轻质酚拱顶罐、1×1500m3重质酚拱顶罐、1×1500m3调和拱顶罐;建设3×150m3卧式液氨储罐(停用现有工程已建1×1000m3液氨球罐)。将现有工程1×5000m3二甲醚球罐改造为1×5000m3产品轻酚油球罐;3、公用及辅助工程:对现有工程综合压缩厂房配电室进行改造,供排水系统、循环水水系统等均依托现有工程;4、环保工程:废气、废水依托现有工程环保设施,固体废物依托现有工程,噪声防治工程

  一、废气:

  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主要来源于施工开挖机械及运输车辆所带来的扬尘;施工建筑材料的装卸、运输过程,临时弃土堆放、运输过程产生的扬尘;各类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所排放的废气。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有:设置施工标牌、运输车辆采取防护措施,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围挡,大风天禁止施工,粉状材料封闭存放,对易产生扬尘的材料采取覆盖措施,加强对施工车辆的检修和维护,减少车辆尾气排放。

  运营期:(1)项目工艺废气(脱水塔顶不凝气、洗油塔顶不凝气、蒽油塔顶不凝气)以及储罐储存废气、装载废气依托现有工程低温甲醇洗VOCs处理装置处理,废气通过50米高排气筒排放;(2)加热炉设置低氮燃烧器,加热炉燃烧闪蒸气产生烟气通过48.3米高排气筒排放;(3)生产装置动静密封点无组织废气,容器密闭、重点区域(生产装置区)安装VOCs网格化在线监测,开展设备泄漏检测及修复;(4)循环水系统无组织废气,每6个月进行一次检测,进行泄漏源修复与记录;(5)储罐无组织废气,设置氮封。

  二、废水:

  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来源于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施工生产废水经施工场地内防渗沉砂池处理后上清液回用;生活污水排入厂区现有工程污水处理站处理。

  运营期:本项目工艺废水(脱水塔顶污水、洗油塔顶污水、蒽油塔顶污水)依托现有工程煤气水分离装置、酚氨回收装置处理后进入现有工程污水处理站处理;装置地面冲洗废水、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工程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至循环水系统、原水新鲜水池和动力车间脱硫系统等;循环排污水依托现有工程中水回用装置处理后回用至循环水系统。

  三、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产生时间较短、局部影响,施工结束后消失。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各类泵、风机、空冷器等机械噪声。采取的主要防治措施为:选用低噪声设备;将高噪声泵类设备集中安装在泵房或厂房内,室内隔声;风机等安装消声器;加强设备日常运行维护,防止非正常运行噪声;设备基础进行减振处理。

  四、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优先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送建筑垃圾填埋场妥善处置;生活垃圾按照园区环卫部门要求统一收集处置。

  运营期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废润滑油1.8吨/年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最终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15.3吨/年按照园区环卫部门要求统一收集处置。

  五、环境风险:

  选址、总图布置和建筑安全防范措施、工艺和设备、装置方面安全防范措施、工艺设计安全防范措施、生产管理防范措施、水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贮存安全防范措施、危险品运输存安全防范措施、火灾爆炸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厂区设置有足够容积的事故池;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发生事故立即启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本项目利用网络、报纸分别完成了项目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和报批前的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2

  塔河油田西部奥陶系油藏2022年第二期产能建设方案

  项目位于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市境内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

  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塔河油田西部奥陶系油藏2022年第二期产能建设方案位于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市境内。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改扩建,建设内容主要为:①钻井工程:老井侧钻1口;②地面工程:新建采油井场3座,扩建12-4计转站并对现有2座井场进行改造;③管线工程:新建集输管线8768m,新建掺稀管线10536m,新建燃料气管线8768m;④配套建设土建、通信、电气、自控等。项目建成后年产油3.33万t/a、年产气量161万m3/a。本项目依托采油二厂现有人员,不新增劳动定员。项目总投资229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占总投资的4.36%。

  拟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主要为: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分层开挖,分层回填;填埋所需土方利用管沟挖方,做到土方平衡,减少弃土;临时堆土防尘网苫盖;设置限行彩条旗;洒水降尘。营运期:管线上方设置标志,定时巡查井场、管线。

  拟采取的环境空气保护措施主要为:施工期:废气包括施工扬尘、测试放喷废气、焊接烟尘、车辆尾气等;施工扬尘采取进出车辆采取减速慢行、物料苫盖的措施;测试放喷阶段采取疏散周边作业人员,控制放喷时间的措施;营运期:加热炉使用净化后的天然气作为燃料,采出液密闭输送。

  拟采取的水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为:施工期:施工期废水包括钻井废水、管线试压废水及生活污水。钻井废水连同钻井泥浆、钻井岩屑进入不落地系统进行固液分离,分离后的液体回用于钻井液配备,不对外排放;管线试压废水属于清净废水,试压完成后就地泼洒抑尘;生活污水经井场撬装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生活区、井场及通井路降尘;营运期:营运期废水包括采出水和井下作业废水,采出水随采出液一起进入二号联合站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井下作业废水送塔河油田绿色环保站处理。

  拟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施工期:选用低噪施工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营运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

  拟采取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施工期: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土方、岩屑、废机油、废烧碱包装袋、废防渗材料和生活垃圾。施工土方全部用于管沟和井场回填;岩屑随泥浆一同进入不落地系统,分离后的液相回用于钻井液配制,分离后的固相经检测合格后,综合利用;废机油桶装收集后和废烧碱包装袋暂存在井场危废暂存间内,完井后将由井队联系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废防渗材料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置;生活垃圾在垃圾收集箱暂存,定期由库车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拉运处置;营运期: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落地油、废防渗材料,属于危险废物,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接收处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本项目利用网络、报纸分别完成了项目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和报批前的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原文链接:http://sthjt.xinjiang.gov.cn/xjepd/hjyxpjnsp/202208/49a6b0f7faae4706a5031aa1f43f309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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