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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沪滇对口支援与合作交流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14 来源: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佚名

  各区生态环境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根据《关于印发〈2022年上海市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要点〉的通知》(沪合组办〔2022〕2号)、《2022年上海云南对口帮扶环保合作工作备忘录》等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沪滇对口支援与合作交流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各责任单位高度重视,主动对接,落实各项工作内容。

  在实施过程中,如需对计划进行增补或调整,请报局综合规划处统筹协调。项目实施进展或成果信息,请及时报综合规划处。

  联系人:李雨萌,23115670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7月7日

  

  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沪滇对口支援与合作交流工作计划

  

  序号

  任务名称

  责任单位

  1

  在沪举办一期为期1周50人参加的环境监测专题培训班

  局综合处、监测处牵头,市环境监测中心承办

  2

  在沪举办一期为期1周50人参加的土壤环境管理专题培训班

  局综合处、土壤处牵头,市环科院承办

  3

  在沪举办一期为期1周50人参加的生态环境执法应急专题培训班

  局综合处、执法处牵头,市环境执法总队承办

  4

  在沪举办一期为期1周50人参加的辐射环境监管专题培训班

  局综合处、辐射处牵头,市辐射安全中心承办

  5

  云南省环境监测中心、云南省辐射环境监督站不定期派员到上海短期进修交流或邀请上海方面专家到云南授课、技术研讨。

  市环境监测中心、市辐射安全中心分别牵头

  6

  云南省环境执法机构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派员到上海开展执法交流,或邀请上海执法专家到云南授课、案例研讨、执法大练兵观摩等。

  市环境执法总队

  7

  两地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开展实地调研、座谈及培训,深化交流互访。

  市固化管理中心

  8

  上海市固化管理中心根据工作需要,派员到云南进行短期跟班交流学习,云南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邀请上海市固化管理中心相关专家开展固体废物管理工作经验交流。

  市固化管理中心

  9

  深化上海市环科院与云南省环科院共建生态环保智库方面合作,在生态环境形势分析、流域治理和湖泊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土壤环境保护方面开展交流,在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领域共同提出决策咨询建议。

  市环科院

  10

  支持上海市环科院与云南省环科院在污染地块修复治理与管控技术、环境信用、环境信息披露、磷石膏处理技术的研究开发及应用、大气污染成因与防控等方面开展科研交流与合作。

  市环科院

  11

  加强沪滇两地水环境管理部门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精细化管理、重点河湖水生态保护和修复、水源地生态补偿制度以及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管理等领域开展交流。

  局综合处会水处

  12

  交流沪滇两地在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等行动选择与实施保障、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建设及交易管理、第三方核查工作技术要点、低碳试点示范等方面的工作经验。

  局综合处会大气处

  13

  组织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人员赴上海调研,交流两地督察工作经验和方法。从云南省级督察人才库中选派人员,适时到上海参与市级督察等活动,不断提升两地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局综合处会督察办

  14

  交流地方生态环境立法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建设情况,借鉴工作成果和经验,推动开展生态环境法治领域合作。

  局综合处会法规处

  15

  加强沪滇两地在生态环保国际合作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分享绿色发展经验,重点围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环境技术和环保产业,积极拓展生态环保合作新领域。

  局综合处会科技处

  16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支持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做好《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五次会议(COP15)第二阶段会议筹备工作,参与相关活动。

  局综合处会辐射处、大气处、市辐射安全中心

  17

  鼓励上海各区与云南各州(市)自主建立对口合作关系,深化两地基层生态环境部门的交流合作。

  各区生态环境局承办

  

  

PDF附件 109.pdf


原文链接:https://sthj.sh.gov.cn/hbzhywpt2025/20220708/59e1740284994c4486f91587ce61d2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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