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恩平18-6油田/番禺19-1油田联合开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审批〈恩平18-6油田/番禺19-1油田联合开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请示》(中海油安〔2022〕13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拟新建1座钻井平台(EP18-6DPP)及相关海底管缆对恩平18-6油田和番禺19-1油田进行联合开发。新建平台(EP18-6DPP)为1座8腿导管架式钻采平台,共布设24口井槽,均为生产井,其中恩平18-6油田16口(先期开发钻井11口,预留5口);番禺19-1油田8口(先期开发钻井4口,预留4口);新建EP18-6DPP至EP18-1WHPA的混输海管和海底电缆各1条,长度均为6.2公里。海管直接铺设海底,电缆采用挖沟埋设,埋深1.5米;对现有EP18-1WHPA平台和EP24-2DPP平台进行适应性改造,主要包括在EP18-1WHPA预留位置增加1台清管球收球筒,在EP24-2DPP预留位置增加1个高压开关间等。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该项目可以满足国家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我部同意批准该环境影响报告书。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应严格落实报告书中的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污染物的处理和排放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油基钻井液、含油量超过8%的水基钻井液和钻屑应运回陆地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含油生产水、船舶含油污水及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海。生活垃圾(符合要求可以排放的食品废弃物除外)、生产垃圾应分类收集运回陆地处理。
(二)严格执行作业规程和安全规程,加强随钻监测,配备安全有效的防喷设备和良好的压井材料及井控设备,建立健全井控管理系统。
(三)加强铺管作业管理,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海底管道悬空。加强海底管道巡检,定期进行全面检测和清管作业,防止管道因腐蚀或外力破坏等原因造成泄漏。
(四)切实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修改完善恩平油田作业区溢油应急计划,报我部珠江流域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珠江南海局)备案。发生溢油事故时,应当立即启动溢油应急计划,采取有效措施减轻事故对海洋生态环境特别是敏感目标的影响,立即报告珠江南海局,并按照规定及时通报广东省渔业、海事部门和广东海警局。
(五)切实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电缆挖沟作业避开所在海域主要渔业资源产卵盛期(1月、5月-7月),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海洋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的影响。
三、珠江南海局负责项目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请你公司自批复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经批准的报告书送珠江南海局。
生态环境部
2022年6月21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中国海警局,珠江流域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2年6月22日印发
原文链接: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11/202206/t20220624_986692.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4-12-25]
-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2024-12-25]
-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2024-12-25]
-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12-25]
-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12-25]
- 简明问答:北京市生态...[2024-12-25]
- 关于同意徐大堡核电厂...[2024-12-25]
- 关于印发第二批生态质...[2024-12-25]
- 关于公布第二批通过评...[2024-12-25]
-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4-12-25]
-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2024-12-25]
-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2024-12-25]
-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12-25]
-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12-25]
- 简明问答:北京市生态...[2024-12-25]
- 关于同意徐大堡核电厂...[2024-12-25]
- 关于印发第二批生态质...[2024-12-25]
- 关于公布第二批通过评...[2024-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