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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2年5月2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5-31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5月25日-2022年5月3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165406(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编830063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新疆蓝山屯河能源有限公司二期年产4.6万吨PTMEG项目

  奇台县喇嘛湖梁新型工业产品加工园区化工工业片区Ⅱ新疆蓝山屯河能源有限公司厂区内

  新疆蓝山屯河能源有限公司

  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扩建,建设规模:以1,4-丁二醇为原料生产最终产品聚四氢呋喃(PTMEG),原料由新疆蓝山屯河能源有限公司三期年产10.4万吨1,4丁二醇项目提供,聚四氢呋喃生产装置规模确定为4.6万t/a。1、主体工程:PTMEG装置;2、储运工程:建设产品PTMEG罐区(储罐15台),THF中间储罐1台,醋酸桶装于催化剂库,醋酐、甲醇等原辅料依托现有工程;3、公用及辅助工程:新建循环冷却水系统,供水系统、脱盐水系统等均依托现有工程及三期BDO项目;4、环保工程:废气、废水依托三期BDO项目环保设施,固体废物依托现有工程及三期BDO项目,噪声防治工程

  

  

  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主要来源于施工开挖机械及运输车辆所带来的扬尘;施工建筑材料的装卸、运输过程,临时弃土堆放、运输过程产生的扬尘;各类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所排放的废气。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有: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围墙或遮挡物,及时洒水降尘;加强回填土方堆放管理,采取苫盖、洒水降尘等措施,及时清理临时弃土;大风天气禁止施工;限制车速,减少运输扬尘;粒度较小、易产生扬尘的物料采用加盖车辆运输;加强对施工车辆的检修和维护,减少车辆尾气排放。。

  运营期:(1)废物焚烧炉烟气,经SNCR脱硝+余热锅炉余热回收+布袋除尘处理后由50米排气筒排放;(2)PTMEG装置动静密封点无组织废气,容器密闭、重点区域(生产装置区)安装VOCs网格化在线监测,开展设备泄漏检测及修复;(3)循环冷却系统无组织废气,每6个月进行一次检测,进行泄漏源修复与记录;(4)THF中间储罐无组织废气,内浮顶罐;(5)甲醇储罐无组织废气,内浮顶罐。

  二、废水:

  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来源于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施工生产废水主要特点是悬浮物含量高,在施工工地周围设置排水明沟,场地径流经收集沉淀后回收利用;生活污水经排水管网排入厂区现有工程污水处理站处理。

  运营期:本项目产生的共沸塔废水、脱离子废水、加氢反应器活化废水、装置地面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依托三期BDO项目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进入三期BDO项目回用水站处理;项目产生的循环冷却排污水进入三期BDO项目回用水站处理,达到《循环冷却水用再生水水质标准》(HG/T3923-2007)表1中对应的用水标准后作为循环水站补充水。回用水站废水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间接排放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排水管网,送至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三、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产生时间较短、局部影响,施工结束后消失。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各类泵、螺杆式丙烯冷冻机等机械噪声。采取的主要防治措施为:选用低噪声设备;将高噪声泵类设备集中安装在泵房内,室内隔声;冷冻机安装消声器;加强设备日常运行维护,防止非正常运行噪声;设备基础进行减振处理。

  四、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加以利用;生活垃圾按照园区环卫部门要求统一收集处置。

  运营期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THF反应器排放液70吨/年、高沸塔高沸物50.1吨/年、过滤废液490吨/年、甲醇塔底废液57.3吨/年依托三期BDO项目废物焚烧炉焚烧处置;THF加氢反应器废催化剂2.2吨/年、聚合反应塔废催化剂1吨/年由生产厂家直接回收;废离子交换树脂4.3吨/年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空压制氮站废分子筛4吨/年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29.3吨/年按照园区环卫部门要求统一收集处置。

  五、环境风险:

  选址、总图布置和建筑安全防范措施、工艺和设备、装置方面安全防范措施、工艺设计安全防范措施、生产管理防范措施、水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贮存安全防范措施、危险品运输存安全防范措施、火灾爆炸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厂区设置有足够容积的事故池;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发生事故立即启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该项目利用网络、报纸分别完成了项目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和报批前的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2

  塔河油田跃进区块奥陶系油藏YJ3-1XC井区2022年产能建设项目

  阿克苏地区沙雅县境内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

  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拟在跃进区块部署采油井三口(包括YJ3-1XC、YJ3-6XC、YJ3-3XC),其中YJ3-6XC、YJ3-3XC为新钻井(斜井),平均单井进尺8293米;总进尺1.66万米;YJ3-1XC由勘探井转为产能井。三口井采取丛式井井口设置,为单排直线型,井口间距20米,井场永久占地面积2.16公顷。本项目井场北边界距塔里木河上游湿地保护区175m,距塔里木河流域土地沙化防控与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275m,评价范围内有塔里木河上游湿地保护区分布,占地范围内无国家公园、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源区,永久基本农田、基本草原、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等。

  本项目井场和集中拉油站合建,集中拉油站新建1套原油稳定装置(处理规模300t/d)、5座80方多功能储油罐、1座80方污水罐、1套原油装车鹤管、1座放空火炬(高15米)、60米集油管线,同时建设电力、给排水及消防、结构、通信、自控、机制、防腐等配套工程。新建原油最大产能8.94万吨/年,伴生气最大产能0.241亿立方米/年。本项目永久占地面积2.16公顷,临时占地面积0.31公顷,总占地为2.47公顷,占地类型为国家二级公益林。

  本工程总投资15610.18万元,环境保护投资约353万元,环境保护投资占总投资的2.3%。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①合理规划工程占地,严格控制工程占地面积;②绕避植被覆盖度较高的区域③施工结束后,施工迹地平整压实;④工程征占地范围内的保护植物要征得林草部门的同意,办理相关手续,进行补偿和恢复,缴纳林地恢复和补偿费用。

  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①永久占地地面实施砾石覆盖措施,减少风蚀量;②开展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③设置“保护生态环境、保护野生动植物”等警示牌。

  服役期满后生态环境保护措施:①拆除地面设施、清理井场等,拆除的报废设备和建筑废料等由施工单位运至指定位置进行处理;②及时清理作业现场,恢复原有地貌;③保证对废弃井采取的固井、封井措施有效可行。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环保措施为:①加强对施工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②利用油气田现有公路网络,运输车辆应以中、低速行驶,减少车辆行驶动力起尘;避免在大风季节施工,材料堆放应有蓬布遮盖和防风防雨措施。

  运营期环保措施为:①采用技术质量可靠的设备、仪表控制、阀门等,烃类机泵采用无泄漏屏蔽泵;②拉油储罐采用带压方罐,③装车应采用底部装载方式,确保井场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达到《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企业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硫化氢无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新建项目二级标准的厂界污染物控制要求。④在事故状态下,集中拉油站应保证放空火炬自动点火装置工作正常,杜绝伴生气未经点火即直接放空。

  (3)声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过程中的噪声源主要为各类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使用低噪声、低振动的机械设备类型。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井场和站场机泵、井下作业等产生的噪声。选用先进的低噪动力设备,采取隔声、减震、吸声措施后运营期项目厂界噪声昼夜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项目的建设对区域声环境影响不大。

  (4)水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废水主要为:①钻井废水与钻井泥浆、岩屑一同进入泥浆不落地系统进行分离处理,分离后的液相回用于钻井液配制,不外排。②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依托项目区南侧1公里的钻井队的集中生活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经“生化+过滤”一体化装置处理后水质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 4275-2019)表2的B级标准后,中水主要用于荒漠植被灌溉,不外排。

  运营期废水主要包括:①井下作业废水:采用专用罐收集后运至西北油田分公司油田工程服务中心绿色环保工作站集中处理;②运营期油藏采出水经YJ1X集中拉油站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中注入层平均空气渗透率>1.5μm2的要求后,回注油层;③确保固井质量可以确保井壁不会发生侧漏。④减少或杜绝油井跑、冒、滴、漏,以及原油泄露事件的发生;及时回收落地油等废物。

  (5)固体废物影响分析及处置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①钻井期岩屑随钻井泥浆带出,一开、二开上部为非磺化水基泥浆,二开下部采用磺化水基泥浆,三开和四开使用油基泥浆。钻井采用泥浆不落地系统,钻井岩屑随泥浆一同进入泥浆不落地系统,经固液分离后的液体回用于钻井液配备,分离后的水基岩屑经检测符合《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要求;分离后的水基磺化岩屑拉运至西北油田分公司油田工程服务中心绿色环保工作站的废液系统处理;分离后的油基岩屑使用专用罐进行不落地收集,拉运至西北油田分公司油田工程服务中心绿色环保工作站的含油污泥系统处理。②施工期间机械设备维修过程中产生少量废油和含油废弃物,委托相应的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置;③井场地势平坦,施工过程产生的土方回填至挖方处或回填至周边低洼场地,并压实平整;④施工期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食宿依托租赁的生活设施,生活垃圾堆放在指定地点,定期由中石化西南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巴州分公司负责清运。

  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①原油稳定装置和拉油储罐清罐的底泥和落地油(带罐回收)依托西北油田分公司油田工程服务中心绿色环保工作站处置。②废防渗膜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置。

  (6)土壤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土壤保护措施:应严格控制施工期临时占地面积,减少土壤扰动;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按规定的道路行驶,减少对土壤的碾压;集中收集并清运施工期建筑垃圾,防止土壤污染。

  运营期土壤保护措施:首先做好井场(集中拉油站)和液体储罐的防腐、防漏和防渗工作,其次做好跟踪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和应急预案。

  (7)环境风险分析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为天然气、原油、硫化氢,主要事故类型为井喷、井漏、油类及污水泄漏、火灾、爆炸等引发的伴生/次生污染物排放等。环境风险保护目标为区域大气环境、土壤环境和区域潜水含水层。生产中采取有效预防措施,严格遵守井下作业的安全规定,在井口安装防喷器和控制装置,杜绝井喷事故;液体储罐及管道做好安全防范及防腐和防渗措施。定期对液体储罐及管道进行巡视,加强罐区和警戒标志的管理工作,将项目环境风险应急管理纳入纳入中国石化西北油田分公司采油四厂现有的环境管理规章制度、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内,风险处于环境可接受的水平。

  本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规定,进行三次项目信息公示,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报纸刊登、一次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调查结果表明: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3

  夏子街油田夏55-夏48-夏9区块产能开发建设工程

  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塔城地区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第十师北屯市184团境内

  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开发公司

  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夏子街油田夏55、夏48、夏9区块内,建设性质为改扩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钻36口井(夏55区块新钻8口井、夏48区块新钻6口井、夏9区块新钻22口井);新建采油井场38座,包括36口新钻井场和2口已钻井场(夏057-H、夏051);新建计量站4座,阀池6座(夏55区块2座、夏9区块4座);新建混输站2座(夏55混输站、夏48混输站);扩建夏9混输站;新建各类集输管线43.4千米;新建道路10千米。配套自动控制、通信、供配电、结构、给排水及消防等。项目建成后新增原油产能17.38万吨/年。原油、采出水、井下作业废水均依托乌尔禾稀油处理站进行处理。

  项目总投资31102.6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20万元,占总投资的5.53%。

  生态环境:(1)项目生态环境影响主要为施工期占用土地造成的地表破坏和土壤扰动等。项目建设区域内不涉及依法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及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环境敏感区。项目占地面积92.54公顷,其中永久占地面积11.34公顷,临时占地面积81.2公顷,占地类型主要为工矿用地、灌木林地、其他草地和裸地。(2)拟采取的生态影响减缓措施:①施工期:永久性占地和临时性占地合理规划,严格控制临时占地面积,尽量避让植被较多的区域,对井场、站场永久性占地进行地面硬化,以减少风蚀量;对井场、站场、道路、管线占用区域尤其是灌木林地、草地生长区域可利用的表土进行剥离,单独堆存,加强表土堆存防护及管理,确保有效回用;占地及补偿应按照地方有关工程征地及补偿要求进行,由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开工建设;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对施工人员进行宣传教育,禁止捕杀野生动物;施工结束后需要进行场地平整,防治水土流失;严格控制和管理施工期间车辆行驶的范围,减轻对周边区域的扰动。②运营期:在管线上方设置标志,以防附近的各类施工活动对管线的破坏;定时巡查井场、管线等,及时清理落地原油,降低土壤污染;加强管理,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开展生态恢复治理;设置“保护生态环境、保护野生动植物”等警示牌。③服役期满后:拆除地面设施、清理井场等,拆除的报废设备和建筑废料等由施工单位运至指定位置进行处理;及时清理作业现场,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恢复原有地貌;保证对废弃井采取的固井、封井措施有效可行,防止其发生油水层窜层,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土壤环境:(1)项目对土壤环境影响主要表现为施工中的机械开挖破坏土壤原有结构,以及运营期非正常状况下管线破裂造成采出液下渗以垂直入渗方式进入土壤环境。(2)拟采取的土壤影响保护措施:①施工期:施工时对开挖土壤进行表土剥离、分层堆放,分层回填压实,以保护表层土壤。对局部高差较大处,保证地面相对平整;压实度较高的采用推土机的松土器进行耙松;在施工过程中,加强对占地区域砾幕层的保护,禁止人为破坏项目区以外的植被,防止土壤沙化。②运营期:定期检查采油井、计量站、混输站,防止采出液泄露;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井场、站场及管线巡检,避免因“跑、冒、滴、漏”或泄漏事故发生造成油品进入土壤,发生泄漏事故时应及时清理落地油,受污染的土壤应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负责接收、转运和处置;制定跟踪监测计划。

  大气环境:(1)项目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为施工过程产生的扬尘污染,以及施工机械废气,其环境影响随施工结束而逐渐消失。运营期主要为油气集输、处理过程中挥发的无组织烃类气体对环境的影响。(2)拟采取的大气环境保护措施:①加强对机械设备的检修及维护,施工场地定期洒水抑尘、硬化道路、散装物料堆放和运输时加盖篷布。②运营期:油气集输全过程采用密闭工艺,并对各井场内的设备、阀门等进行定期检查、检修。

  水环境:(1)项目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为施工期钻井废水、管线试压废水和生活污水的影响,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采出水。(2)拟采取的水环境保护措施:钻井废水经固液分离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管线试压废水采用清洁水,分段试压,试压水排出后进入下一段管线循环使用,试压结束后用于区域洒水抑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污水收集池,拉运至乌尔禾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②运营期:采出水随采出液一起进入乌尔禾稀油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注油层。选择先进、成熟、可靠的工艺技术,防止和降低污染物的跑、冒、滴、漏,管线压力监控、分区防渗、加强日常巡检监管、建立地下水环境监控体系。

  声环境:(1)项目对声环境的影响主要为各类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影响。(2)拟采取的声环境保护措施:①施工期:选取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长时间使用高噪声设备;建立临时声障。②运营期: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将发声源集中统一布置;对各种机械设备定期保养。

  固体废物:(1)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钻井岩屑、泥浆、废机油、施工废料和生活垃圾等。运营期不新增劳动定员,固体废物主要为油泥(砂)、清管废渣、废润滑油和废防渗膜等。(2)拟采取的固体废物处置措施:①钻井采用泥浆不落地系统,钻井岩屑随泥浆一同进入泥浆不落地系统处理,在井场进行固液分离,分离后的液相回用于钻井液配备,分离后的固相进入岩屑储存罐,委托第三方处置单位进行处理,处理后经检测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中相关标准要求后综合利用。废机油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料,统一收集,先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拉运至乌尔禾区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施工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至乌尔禾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②运营期:油泥(砂)、清管废渣产、废润滑油、废防渗膜,均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环境风险: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包括原油和天然气。将本次区块建设内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纳入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风城油田作业区现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对现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必要的完善和补充;严格执行井控工作管理制度,严格遵守井下作业的安全规定,在井口安装防喷器和控制装置,杜绝井喷的发生;采用双层套管,表层套管完全封闭各含水层,在各含水层与井筒间形成双层套管、单层水泥环的保护措施;井场、站场设置严禁烟火标识,设备选用防暴设备。

  本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规定,进行三次项目信息公示,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报纸刊登、一次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调查结果表明: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4

  轮古西奥陶系油藏注水提采地面工程

  本项目输水干线部分位于巴州轮台县,最近距离21km;轮古西区块注水部分位于阿克苏地区库车市,最近距离85.6km。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改扩建,本次拟建一座台2区块提升泵站,设置2台提升泵(1用1备),提升泵设计参数:Q=160m³/h,H=400m,N=280kW;新建迪那台2区块提升泵站至库东公路与西环公路交叉路口处输水干线1条,总长度39.5km,设计压力5.5MPa,设计输送规模为3750m³/d;新建阀室5座;新建轮三联至LG15-10井输水支线1条,长度为3.5km;实施9口注水井(其中4口注水井利旧,5口采油井拟转注水井),总注水井规模3400m³/d,设计注水压力16MPa,注水采用“低压输送+井场增注”工艺流程;设置注水泵5台,其中新建3台,利旧2台,以及配套的自控仪表、通信、电气等辅助设施。

  本项目总投资11061.23万元,环境保护投资约105万元,占总投资的0.95%。

  (1)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为:在管道沿线、道路边、油田区,设置“保护生态环境、保护野生动植物”等警示牌,并从管理上对作业人员加强宣传教育,切实提高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加强对管线、设备的管理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防止泄漏事故的发生;对泄漏的石油类物质应及时清理,彻底回收,防止污染扩大蔓延;在管线上方设置标志,以防附近的各类施工活动对管线的破坏。定期检查管线,如发生管线老化,接口断裂,及时更换管线。对于事故情况下造成的油外泄事故一要做好防火,二要及时控制扩散面积并回收外泄油;本工程事故状态下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因此必须对事故风险严加防范和控制。加强日常生产监督管理和安全运行检查工作,制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加强职工安全意识教育和安全生产技术培训。一旦发现事故,及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尽量减少影响和损失;定时巡查注水井场、管线等,及时清理泄漏含油物质,降低土壤污染。

  (2)拟采取的环境空气保护措施主要为:避免在大风季节施工;挖方堆放应定点定位,防尘、抑尘措施(洒水、遮盖等措施);运输车辆应以中、低速行驶,减少车辆行驶动力起尘;(施工做到分段开挖,分段回填;加强对施工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烟尘和尾气的排放。

  (3)拟采取的水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为: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轮南镇生活营地现有城镇污水管网处置设施处理,本工程不新增生活污水;对水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污染源主要是施工作业中产生的管道安装完后清管试压排放的少量废水。本项目施工期间无废水直接外排。

  (4)拟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加强设备检查、维护和保养工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运营期对声源强度较大的设备进行减噪处理,加强巡检、设备维护和保养,使其处在最佳运行状态。

  (5)拟采取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施工废料应首先考虑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部分拉运至轮南固废填埋场进行处置;机械维护、保养、维修等产生的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HW49,900-041-49),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管线施工过程无借方、弃方,可以做到“取弃平衡”。

  (6)拟采取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主要为:管线事故风险防范措施:管线敷设前,应加强对管材和焊接质量的检查,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按规定进行设备维修、保养,及时更换易损及老化部件,防止含油废水泄漏事故的发生;定期对管线进行超声波检查,对壁厚低于规定要求的管段及时更换,消除爆管的隐患;定期检查管道安全保护系统,在发生泄漏事故时能够及时处理;定期对管线进行巡视,加强管线和警戒标志的管理工作;加强自动控制系统的管理和控制,严格控制压力平衡;按规定进行设备维修、保养,及时更换易损及老化部件,防止泄漏事故的发生;对于突发性管道断裂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减少管道原油外泄和防止干线凝管的应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次生灾害。

  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原文链接:http://sthjt.xinjiang.gov.cn/xjepd/hjyxpjnsp/202205/d49225b39f1b46c281361c2d2e558ec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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