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环保民声网!
当前所在:首页 > 通知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2年5月3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5-31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5月31日-2022年6月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165406(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编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承诺文件

  1

  10万吨年环己烷仿生催化氧化制备醇酮及二元酯类项目

  本工程位于巴州库尔勒石油石化产业园,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5°23′37.228″,北纬41°52′28.258″,海拔高度910m,环境现状见照片。

  新疆普禾粟新型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国药集团重庆医药设计院有限公司

  新疆普禾粟新型环保材料有限公司投资的10万吨/年环己烷仿生催化氧化制备醇酮及二元酯类项目选址于巴州库尔勒石油石化产业园,其建设内容包括:拟建项目新建生产装置区,并配套建设公辅设施以及环保工程等,建成后,达到年产环己酮11.15万吨的生产能力,以及年产混合二元酸5252吨、轻组分5088吨、重组分7524.8吨的生产能力。本项目总投资约46367.79万元,其中环保总投资估算为2000万元,占总投资的4.31%。

  (一)大气环境

  本项目营运期苯加氢工序废气主要含有环己烷、正己烷、氢气等,采用“冷凝+活性炭吸附”处理工艺;生产装置区工艺废气、罐区及装卸区无组织废气经收集后,通过RTO废气焚烧系统处理,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分别通过1根高15米和高35米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及VOCs具有风量大、污染物浓度低等特点,除臭和VOCs处理工艺采用生物法为主要处理工艺,活性炭吸附作为末端保障工艺,经过“生物滴滤+活处理炭吸附”处理,硫化氢、氨及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经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无组织废气主要有:(1)装置区、产品、副产品储罐区,会有无组织的VOCs排放。根据《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的规定,对于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优先选用合适的储罐类型,并提出了污染控制要求。(2)本项目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各生产线因设备检修、取样以及管道、阀门、机泵和包装袋切换等诸多操作,都会使得物料因跑、冒、滴、漏形成泄漏型无组织排放。本项目生产装置较为先进,通过加强管理,制定并落实企业密封管理工作制度,创建“无泄漏工厂”,以减少跑、冒、滴、漏。此外,公司建立巡回检查、无组织排放源控制台帐和信息反馈制度,通过定时、定点进行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泄漏点。采取上述措施后,厂房外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企业边界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 2015),硫化氢、氨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本工程设置集中火炬系统,主要用于各个工段在事故状态下排放出来的无害或有害的可燃气体。根据《关于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的通知》(环大气〔2021〕65号)及其附件《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要求》,事故状态下,火炬燃烧装置一般只用于应急处置,不作为日常大气污染处理设施。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石化工业》(HJ853-2017)的运行管理要求,在火炬运行过程中需连续监测、记录引燃设施和火炬的工作状态(火炬气流量、火炬头温度、火种气流量、火种温度等),并保存记录1年以上。

  (二)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正常工况全厂产生的废水有工艺有机废水、生活污水,公辅设施排水,同时考虑到消防事故水和初期污染雨水,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为300m3/d,采用“调节池+气浮+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混凝沉淀”处理工艺,属于《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石化工业》(HJ863-2017)中可行技术。主要处理构筑物包括集水池、调节池、水解酸化池、好氧曝气池和混凝沉淀池等。全厂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表1和表3间接排放限值标准,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等其他污染因子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排入巴州库尔勒石油石化产业园污水处理厂。

  (三)地下水环境

  本项目提出了分区防渗要求,其中重点污染防治区包括生产装置区、污水处理设施、罐区、综合库、装卸车栈台,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 50934-2013)要求进行防渗;另外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进行防渗。一般防渗区包括尾气处理装置、循环水系统、消防水池、五金机修楼、丙类厂房、质检中心楼,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进行防渗。其他为非污染防治区。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 2016),规范化设置地下水监控井。

  (四)声环境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各种泵、压缩机等设备;设备运转产生机械性噪声和空气动力性噪声。项目通过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平面布局,高噪声设备置于室内,安装设备减震垫,加强高噪声设备运行管理和维护,进(排)气管道安装消声器等一系列隔声、降噪措施及距离、绿化衰减后,经预测,项目厂界昼、夜间噪声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危险废物中的废催化剂、质检化验废液、沾有危险化学品的废包装物、废活性炭、油泥、废冷凝液属于危险废物,单独收集、固定容器在厂内危险废物暂存库临时贮存后,交具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污水处理生化污泥与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收集后送往库尔勒市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

  (六)环境风险

  按相关设计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管理措施。加强项目日常运行管理,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和备案等工作,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七)土壤环境

  运营期产生的主要影响为废气沉降对附近土壤影响以及废水、废液渗漏对土壤环境的影响。正常工况下,项目生产废水中无重金属第一类污染物,在防渗系统和设备及管道正常运行的情况下,本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向地下渗透将得到很好的控制,对土壤环境的影响较小。在废气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废气中的污染物随粉尘、水滴沉降进入土壤环境对土壤环境的影响较小。

  在非正常工况下,因管道接口腐蚀破坏导致含生产废水直接通过已经损坏的防漏层垂直入渗进入土壤环境,导致土壤中的含盐量增加,会加重土壤环境的盐化趋势,对周边土壤环境质量有一定的影响。因此,建设单位应加强环境管理,减少污染事故的发生,降低或避免对周围土壤环境的影响。

  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4 号)的要求,于 2021年3月2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尔勒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2022年3月20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尔勒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公示期间于2022年3月22日及2022年3月24日,在巴音郭楞日报刊登公示信息。2022年4月9日开展拟报批公示,公示了报告全文及公众参与说明,公示期间均没有收到反馈。

  /

  2

  湖油田艾湖12井区八道湾组油藏开发工程

  艾湖12井区行政区划隶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境内,新建3km复线位于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

  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开发公司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艾湖12井区J1b11油层发育状况,采用300m井距共部署水平井11口,配套建设11口开发井的集输、供配电等地面工程,新建产能8.78×104t。第一批计划于2022年实施7口水平井(其中:AHHW1202、AHHW1203和AHHW1209已于2020年取得钻井环评批复(和环评函字[2020]6号),剩余4口井视第一批井试油情况择机实施。本项目总投资8211.3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490.8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6.0%。

生态环境

  施工期:对油田区域内的临时性占地(井场、管线、临时道路)等合理规划,严格控制占地面积,尽量选择在植被稀少或荒漠的区域布点,尤其要避让保护植物梭梭。采取少占地、少破坏植被的原则,缩小施工范围。严格控制施工区域,将临时占地面积控制在最低;施工过程中严格规定车辆和各类工作人员的活动范围,使之限于在施工区范围内活动,最大限度减少对荒漠植物生存环境的踩踏破坏,避免破坏荒漠植物;井场、站场建设前,选址阶段应对施工场地周边进行现场调查,原则上应避开植被长势良好、茂密的区域,特别是生长着受保护野生植物梭梭、白梭梭的区域,选择裸地或植被稀疏的区域进行井场、站场建设。运营期:井场永久占地戈壁土压实或砾石覆盖,以减少风蚀量;定时巡查采油井、计量站、管线等,及时清理落地油。防沙治沙措施:分层开挖、分层回填;规范工程施工作业行为,严格控制开发作业范围,不得扰动或破坏工程区外沙漠、砾幕等各类地表形态,减少对荒漠土地的占用。

大气环境

  施工期产生的废气包括施工作业产生的扬尘、车辆尾气和柴油机、柴油发电机组燃烧烟气等。措施:使用高质量柴油机、柴油发电机和符合国家标准的柴油,并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维护。施工车辆严格按照规定线路行驶,严禁乱碾乱压。粉状材料及临时土方等在井场堆放应采取覆盖防尘布,逸散性材料运输采用苫布遮盖。  

  运营期:运营期产生的废气包括无组织挥发的非甲烷总烃。措施:在油气集输过程中,为减轻烃类的排放,油田开发采用管道密闭集输流程,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达到《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企业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定期对井场的设备、阀门等检查、检修,以防止跑、冒、漏现象的发生。定期对集输管线进行巡检,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防止原油、天然气泄漏进入环境中污染大气、土壤、地下水等。加强油井生产管理,减少烃类的跑、冒、滴、漏,做好油井的压力监测,并准备应急措施。

水环境

  施工期: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管道试压废水。措施:施工期钻井液不落地设备分离出的液相全部回用于钻井。由于本项目采油目的层与地下水处于不同层系,远远超出本区域地下水含水层深度,在施工过程中采用下套管注水泥固井、完井方式进行水泥固井,对含水层进行了固封处理,有效保护地下水层。项目在钻井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不与区域水体发生水力联系,同时对产生的污染物排放进行严格管理,因此基本不会对所在区域地下水产生影响。本项目区域气候干旱少雨,不存在大量降水的淋滤作用。综上所述,正常生产状况下,油田钻井期废水对地下水环境不会产生不利影响。管线试压使用清水主要污染物为SS,成分比较简单,试压结束后,用于洒水抑尘,不会对项目区地下水产生明显影响。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收集池,待钻井结束后拉运至乌尔禾污水处理厂。(2)运营期:运营期废水主要包括井下作业废水和采出水。措施:井下作业带罐作业,产生的井下作业废水采用专用收集罐集中收集后送至依托的百口泉注输联合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采出水依托百联站已建两套压裂返排液处理装置进行处理,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后回注于油层。定期对井场、站场的设备、阀门及井场的抽油机进行检查,一旦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原油“跑、冒、滴、漏”的发生。采用高质量的油气输送管道,防止油水泄漏;管线埋设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埋至冻土层以下,并对管线进行防腐保温等保护措施;定期对输油管道进行检查,一旦发现异常,及时更换,尽量杜绝“跑、冒、滴、漏”的发生,并随时做好抢修准备,加强抢修队伍的训练和工作演练。地下水采取分区防渗,建立健全地下水监测制度。如发现异常或发生事故,加密监测频次,并分析污染原因,确定泄漏污染源,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噪声

  施工期:施工期的噪声源主要是钻机、泥浆泵、发电机等发出的噪声,这些噪声源均是暂时的,只在短时期对局部环境造成影响,待施工结束后这种影响也随之消失。(2)运营期:运营期噪声污染源主要站场内的各类机泵以及井下作业设备噪声。措施: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强度较大的设备进行减噪处理。定期给机泵等设备加润滑油和减振垫,对各种机械设备定期保养。加强噪声防范,做好个人防护工作。经采取降噪措施后,各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2类声功能区环境限值要求。

固体废物

  施工期:施工期固废主要是钻井废弃泥浆和岩屑、施工弃土。钻井产生的钻井液及岩屑一同进入不落地系统进行处理,钻井液循环使用,岩屑交由克拉玛依宇洲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合规处置。施工弃土在管线施工结束后回填在管堤上,并实施压实平整水土保持措施。运营期: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油泥(砂)与压裂返排液。油泥(砂)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压裂返排液由罐车拉运至百口泉注输联合站,拉运过程中要求满足《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压裂返排液进入联合站暂存池,后期上清液进入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处理后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中标准限值后回注油藏,油泥等危险废物委托克拉玛依博达生态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处置。

环境风险

  钻井风险事故预防措施:建设单位依托项目管理部门负责指导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和安全工作,建立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设置抢险组、消防组、救护组、警戒组和环境保护组,负责整个工程的环境风险管理,建立与地方政府的环境风险应急联动机制。本项目按照井控要求落实好环境风险防范、应急措施以及管理措施。加强对放喷管线等放喷系统的维护、保养、检查,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放喷过程中若发现管线泄漏等非正常工况,应立即关闭井口,停止放喷作业。井喷事件发生时,通过放喷管线将井喷液体排放至应急放喷池内,待事故结束后,对应急放喷池内物体进行清理,污染的土壤由有相应处理资质单位转运、处理。井下作业事故风险预防措施:在生产中采取有效预防措施,严格遵守钻井的安全规定,在井口安装防喷器和控制装置,杜绝井喷的发生。固井作业时要求选用优质水泥浆固井,保证固井质量合格。井下作业时要求带罐操作,最大限度避免落地原油产生,原油落地侵染土壤产生的含油污泥交由具备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置。井场事故风险防范措施:井场设置明显的禁止烟火标志。在井场路口等处设置风向标,以便发生事故时人员能迅速向上风向疏散。按消防规定配备泡沫灭火器、干粉灭火器、消防铁锹和其它消防器材。油气集输事故风险预防措施:集输管线敷设前,应加强对管材和焊接质量的检查,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对焊接质量严格检验,防止焊接缺陷造成泄漏事故的发生。定期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及时更换易损及老化部件,防止油气泄漏事故的发生。完善各站场的环境保护工程,及时清除、处理各种污染物,保持安全设施的完好,杜绝火灾的发生。加强自动控制系统的管理和控制,严格控制压力平衡。严禁在管线两侧、管线上方及近旁严禁动土开挖和修建超过管道负荷的建筑物等。井漏事故风险防范措施:采用双层套管,表层套管完全封闭各含水层,固井水泥均上返地面,这样,在各含水层与井筒间形成双层套管、单层水泥环的保护措施,将事故风险降低到最低。及时展开隐蔽污染源调查,查明隐蔽污染源之所在,采取果断措施,截断隐蔽污染源的扩散途径。

  建设单位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规定,进行三次信息公示,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报纸刊登、一次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调查结果表明: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工程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3

  新疆大明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地区细粒级难处理铁资源粗精矿提纯智能生产线建设项目(科研实验线)

  哈密市伊州区

  新疆大明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湘永丽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拟建设一条30万吨/年难处理铁资源粗精矿提纯智能生产线,利用天湖铁矿现存品位50%左右粗精矿来选矿实验,将其提纯到品位62%的合格铁精粉。项目新建原料及产品库房、磨选车间。项目生产供水、供电、供暖等公用工程及办公、生活区均依托天湖铁矿现有工程。项目总投资274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7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71%。

  (一)大气环境

  施工期对施工区周界设置围档,并对施工作业面适当洒水降尘,及时清扫散落在路面上的泥土和建筑材料,同时加强进出工地的车辆清洗或清扫处理。

  运营期原料及产品均堆放在封闭的库房内,生产设备均布置在封闭的磨选车间,原料及产品输送采用全封闭式输送机,原料运输道路采用硬化地面并定期进行洒水降尘,可有效降低项目运营期粉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二)水环境

  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天湖铁矿现有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施工生产废水设置临时沉淀后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降尘。

  运营期项目生产废水经收集后全部回用于选矿工艺,不外排。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

  (三)噪声

  施工机械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对机械设备加强维护等。

  运营期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车间内,并采取基础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项目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

  施工期少量建筑垃圾定点收集,定期清运;施工生活垃圾依托天湖铁矿现有收集设施收集后定期拉运至骆驼圈子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运营期产生的尾矿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依托天湖铁矿现有尾矿库进行堆存,后期用于回填天湖铁矿采空区。

  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08,废物代码为900-214-08。废机油在天湖铁矿现有维修车间内设置一座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

  (五)生态环境

  (1)场地及道路及时清扫和洒水,降低扬尘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2)保护好厂区周边植被,不得随意破坏。

  (3)对于生态环境建设中产生的费用,在施工期投资计入主体工程中,运营期生态环境建设费用从成本中提取,专款专用,确保生态环境建设按计划实施。

  (4)加强法律法规教育,提高生态保护意识,制定职工行为准则,提高职工保护生态环境思想意识。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式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4

  新疆康义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万吨/年水合肼及配套装置建设项目

  甘泉堡工业园高新技术产业区

  新疆康义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主要以中泰化学阜康能源公司产生的氯气、液碱为原料,采用酮连氮法工艺生产水合肼。产品为水合肼(80%)20000吨/年、次氯酸钠(含氯12%)500000吨/年,副产化钠53787吨/年、30%碱液8893.4吨/年。项目总投资1714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95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2.22%。

  (一)大气环境

  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废气。采取施工现场设置围栏围挡,洒水抑尘,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大量土方施工作业,物料运输、堆放加盖篷布等措施后,可减缓施工扬尘对项目区大气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有组织废气主要为:⑴酸钠装置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氯气,经2级碱吸收塔处理,处理效率95%,通过30米高排气筒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速率、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⑵水合肼装置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氨、丙酮、非甲烷总烃,经2吸收塔(1级氨液吸收+1级水吸收)+除雾+“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氨处理效率95%,挥发性有机物处理效率90%,通过30米高排气筒排放,氨排放速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

  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生产装置区无组织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氨;罐区无组织废气,主要污染物为丙酮、氨、甲苯;废盐水处理装置区无组织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氯化氢;汽车装卸区无组织废气,主要污染物为丙酮;循环水系统无组织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采取的保护措施主要为:甲苯储罐为固定顶罐,丙酮储罐为内浮顶罐,储罐设置相平衡系统和氮封措施,储罐表面喷涂浅色涂层,水喷淋,液氨压力罐安装安全阀,排放气收集送吸收装置处理;采用鹤管密闭式装卸系统;挥发性有机物液体泵均采用带机械密封泵,采用磁力泵或屏蔽泵输送易挥发有毒有害基质;定期开展设备管线泄露检测与修复,定期对循环水站进行浓度监测。厂界处氨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l4554-93)二级标准,氯化氢、甲苯、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

  (二)水环境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建筑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生活污水收集送中泰化学阜康能源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⑴水合肼装置含盐废水1188.65立方米/日,主要污染物为氯化钠、化学需氧量、氨氮,经中和、氧化预处理后,送厂内MVR“降膜+强制循环”双效蒸发装置回收盐,产生的冷凝水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表1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水质要求,作为循环水系统补充水,不外排。⑵循环水系统排污水100.15立方米/日、纯水系统浓水3.6方米/日,属于清净下水,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排入中泰化学阜康能源中水回用系统处理。⑶实验室废水3.4立方米/日、地面冲洗废水4.25立方米/日,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⑷生活污水6.65立方米/日,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和氨氮。实验废水、地面冲洗水和生活污水经项目新建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2立方米/小时,采用AO工艺)处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排放标准后,送中泰化学阜康能源综合污水处理站进一步处理。

  (三)土壤环境

  本项目运营期土壤环境影响主要为:项目生产含盐废水因管道接口腐蚀破坏导致废水中的盐类物质直接通过已经损坏的防漏层垂直入渗进入土壤环境而引起土壤盐化程度恶化。采取的保护措施主要为:严格检查污水收集、处理设施、中水管道,有质量问题的及时更换,管道及阀门采用优质产品;规范建设固体废物暂存设施;厂区采取防渗处理;按规范设置土壤环境跟踪监测点,定期开展监测。

  (四)声环境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产生短期、局部影响,施工结束后消失。运营期噪声主要为各类泵、换热器、空压机、引风机、压缩机等设备噪声,源强为70~103分贝。采取的保护措施主要为:选用低噪声设备;泵、风机、离心机等设置减震基础和减振台座,风机进出口采取软连接,风机及前后管道采取隔声措施;高噪声设备均置于室内;集中控制室采用双层窗,选用吸声性能好的墙面材料;在结构设计中采用减振平顶、减振内壁和减振地板;厂区合理布局,噪声源远离办公区,对噪声大的建筑物单独布置,在装置区路边充分进行绿化。厂界昼、夜噪声预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噪声限值。

  (五)固体废物

  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弃土、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施工弃土送阜康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处置。建筑垃圾送阜康市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收集交由园区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运营期危险废物主要为:1.甲苯蒸馏塔塔底废液100吨/年,属于HW06类危险废物。2.蒸馏除杂塔底废液1200吨/年、丙酮提纯塔底废液800吨/年,属于HW45类危险废物。3.废气处理装废活性炭10吨/年、实验室废试剂0.2吨/年,属于HW49类危险废物。项目产生危险废物收集后分区暂存于厂内危废暂存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置。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生化污泥3.57吨/年,经脱水后(含水率60%以下),送至阜康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六)环境风险

  最大可信事故为项目危险物质泄漏及火灾爆炸事故,环境风险主要为事故排放污染物对区域环境质量产生影响。采取的防范措施主要为:规范危险物质运输贮存作业;管道和装置采用防腐设计;生产装置采用DCS控制系统,各反应装置设置联锁系统;设置有毒气体报警仪;选用专用优质设备材质,定期对生产工艺管道管线进行维护保养,加强巡回检查;储罐设有高、低液位报警,罐区设围堰、防火堤、隔堤及管架(墩);设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消防设施;厂内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池收集事故废水;制定企业现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本项目采用网络公示、报纸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调查,未收到反馈意见。

  5

  吐鲁番旅游现代有轨电车(一期)项目

  吐鲁番市高昌区境内

  吐鲁番西洲有轨电车有限公司

  新疆绿境天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全线总里程为28.3km,其中1号线为环线,车站包括:游客中心站、坎儿井源站、坎儿井乐园、木卡姆西路站交河故城站、坎儿井民俗园站、西环路口站、旅游文化广场站、博物馆站、苏公塔老街站、葡萄公园站、葡萄沟站、双城站、高昌路口站、政务中心站、宋峰物流站,均为地面站,共设车站16座,全长23.2km,其中单线14.74km,双线8.46km(丝绸大道段);3号线为双线,全长5.1km,共设车站3座,车站包括:游客中心站(换乘站,纳入1号线)、金洲路站、西洲中路站、空铁枢纽站,其中空铁枢纽站为地下站,其余均为地面站。另在葡萄沟景区西南侧设置车辆基地一座。项目总投资205699.8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80万元,占总投资的0.77%。

  (一)声环境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影响主要来自各施工机械设备、车辆产生的噪声,主要采取以下措施: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合理安排施工车辆的运输路线和时间,采用噪声影响小的施工工艺、方案,合理选择施工机械设备,对靠近敏感点一侧,设置声屏障或采取其他等效措施。

  运营期采取减振降噪阻尼材料包裹轨道,进一步降低列车噪声影响;加强轮轨的维护、保养;对线路两侧或轨道间设置一定绿化带。风亭:采用超低噪声、声学性能优良的风机;合理控制风亭排风风速,减少气流噪声。车辆基地:采取隔声、吸声、减振等治理措施;加强基地内绿化。

  (二)大气环境

  本项目对环境空气的污染主要来自施工期的施工扬尘、沥青烟气、机械、车辆尾气及装修废气。施工过程中制定详细的《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并设立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公示牌;施工工地设置围墙、围栏遮挡;土方工程等施工时,应当采取洒水等抑尘措施。拆除工程施工应当采取喷淋除尘措施;对工程材料、砂石、土方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处理;使用预拌混凝土,严禁现场搅拌;在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驶出车辆进行清洗;在路面摊铺过程中选用环保、节能的沥青加热工艺;注重对机械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装修过程尽量使用环保型水性涂料。

  (三)水环境

  本项目施工废水包括混凝土建筑养护排放的废水和施工机械、车辆清洗废水及施工生活污水。由于本项目沿线经过坎儿井明渠,若施工废水随意排放,会对沿线坎儿井水质产生影响。保护措施主要有:涉及坎儿井的线路施工前完成坎儿井的加固工作;施工期做好施工场地排水体系设计;在坎儿井路沿线的施工场地西侧设置隔水挡板或其他挡水设施;在坎儿井路段不设置临时堆场及其他施工设备场地,在其他路段临时堆场内须修筑集水沟和临时隔油沉砂池;在施工场地设沉淀池,施工污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冲洗、绿化、洒水防尘;施工泥浆水经泥水分离系统处理后污水全部回用,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洗车和绿化;不得向坎儿井水源、明渠及蓄水池倾倒废渣、施工废水、垃圾及其他废弃物;严禁向沿线附近水体倾倒残余燃油、机油、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生活污水可接入污水收集管网,依托市政管网处理。施工期生活垃圾、生产固废不得堆存在坎儿井内及坎儿井周围30m范围内,日产日清,以减小项目建设对周边地表渠系水环境尤其是对沿线坎儿井内地下水水质的不利影响。

  运营期主要水环境影响为车辆基地车辆清洗废水及员工生活污水。保护措施主要有:运行期车辆基地内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车辆冲洗废水经配套水循环处理设备处理后70%回用,剩余30%接入市政污水管网。项目车辆基地采取分区防渗,其中重点防渗区包括危废暂存间;一般防渗区包括污水处理及垃圾站、联合检修库及工程车库,防渗性能等效黏土防渗层;简单防渗区主要为车辆基地其他位置,采用一般地面硬化。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来自工程弃方、施工场地建筑垃圾、沥青废渣和施工营地生活垃圾等。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间渣土运出管理,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应优先进行分类并回收回用,无回收再利用价值的建筑垃圾运输须运输至吐鲁番市建筑垃圾填埋场;沥青废渣拉运至吐鲁番经开区工业固废处理厂填埋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时、定点收集、清运。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自车站及车辆基地产生的生活垃圾、车辆基地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列车检修废润滑油、列车检修废超级电容、隔油池废油及列车检修含油抹布和手套)。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为:生活垃圾通过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建设危废暂存间分区暂存列车检修废润滑油、列车检修废超级电容及隔油池废油等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含油抹布和含油手套在满足豁免条件时可混入生活垃圾处理。

  (五)环境风险

  本项目环境风险主要表现为车辆基地废润滑油、废超级电容及废油储存设施泄漏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等事故,对事故区域及下游环境质量及人员健康安全产生的影响。本项目危险物质与临界量的比值Q=0.00524,环境风险潜势为Ⅰ。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车辆基地内规范化设置危废暂存间。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本项目采用网络公示、报纸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调查,未收到反馈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原文链接:http://sthjt.xinjiang.gov.cn/xjepd/hjyxpjnsp/202205/dd3bbe28f6904184be6f262bdf18ac53.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三农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环保民声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环保民声网 hbjd.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