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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区域能力布局趋于合理六项重点任务优化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

发布时间:2022-05-25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进一步强化全区危险废物处置需求与处置能力匹配,统筹自治区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日前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旨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同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发展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进行有效衔接,详细明确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十四五”期间发展的总体思路和规划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是“十四五”期间指导全区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的重要文件。

  按照《规划》指导思想,内蒙古将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有效防控危险废物环境与安全风险为目标,坚持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原则,优化全区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提升危险废物监管能力和提高处置利用水平,健全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机制,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规划》明确了统筹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能力建设、加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建设、完善重大疫情医疗废物协同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危险废物收运体系建设、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能力建设、提升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六项重点任务。依据“十四五”期间各地区危险废物产生及在建、拟建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情况,到2025年,原则上全区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能力控制在205万吨/年以内,通过规划实施,全区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与实际需求基本匹配,推动区域能力布局趋于合理。

  《规划》还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支持、加强人才建设、强化公众参与等方面明确了支持保障措施,推动全区危险废物处置利用向专业化规模化发展。

  


原文链接:https://sthjt.nmg.gov.cn/zjhb/xwbd/202201/t20220117_19958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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