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环保民声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法纪通报

​关于山西晋丰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专用配方肥分公司年产10万吨尿素产业链延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2-05-25 来源: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晋环审批函〔2022〕106号

    关于山西晋丰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专用配方肥分公司年产10万吨尿素产业链

  延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山西晋丰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专用配方肥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山西晋丰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专用配方肥分公司年产10万吨尿素产业链延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的申请》(晋丰字〔2022〕第3号)、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关于山西晋丰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专用配方肥分公司年产10万吨尿素产业链延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评估报告》(晋环服务评估函〔2021〕169号)及相关申请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山西晋丰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专用配方肥分公司年产10万吨尿素产业链延伸项目位于晋城市高平经济技术开发区马村工业园A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年产三聚氰胺6万吨及尾气联产尿素溶液10万吨装置等主体工程及配套建设公辅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等。项目总投资4965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782万元。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高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高平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9-2035)《关于<高平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9-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晋环函〔2021〕114号)。依据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评估报告(晋环服务评估函〔2021〕169号),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实施不会对当地区域环境质量产生不利影响。我厅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主要生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内行车道路硬化、洒水,施工工地周边设置围挡,裸露地面、露天堆放的散状物料实施全覆盖。施工物料采用清洁能源或国六以上排放标准的封闭厢式车辆运输,严格控制车速,加强工业场地扬尘控制。

  2.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熔盐加热炉和导热油炉均燃用煤层气,配置双引射烟气内循环低氮燃烧器,颗粒物、氮氧化物排放须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1929-2019)表3排放限制要求。三聚氰胺生产产生的离心废气、干燥废气、结晶废气、废水汽提塔废气以及尾气联产尿素生产产生的一段放空废气、二段放空废气、循环槽废气送氨洗涤塔,用废水汽提塔汽提水及补充的脱盐水洗涤,氨排放须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排放限值要求。三胺储罐废气采用仓顶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三胺包装废气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颗粒物排放须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排放限值要求。三聚氰胺及联产尿素溶液装置区全部采用密闭管道输送物料,储罐采用水封装置。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须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氨排放须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物料混合或地面洒水抑尘,不得外排。运营期三聚氰胺装置产生含氨工艺水在系统内循环利用,少部分经废水汽提处理后送联产尿素溶液装置作为生产原料;尿素解吸水解水同循环水系统排污水、余热锅炉排污水、脱盐水站排水、设备地坪冲洗水及生活污水等其它废水送晋丰煤化工公司增量废水零排放环保综合治理改造项目污水处理站分质处理,产水作为循环水系统补水回用,浓水经结晶蒸发分盐做到废水零排放。

  晋丰公司增量废水零排放环保综合治理改造项目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150m3/h,采用“预处理+生化+超级氧化+膜浓缩+纳滤分盐+蒸发/冷冻结晶”工艺,主要包括汽提蒸氨、生化处理、中水回用处理、蒸发分盐等四个工段,其中,废水生化处理工段采用“水解酸化+A/O”工艺,生化出水采用“混凝沉淀+高级氧化”工艺处理后进入中水回用处理工段,中水回用处理工段采用“过滤+UF+RO”工艺,蒸发分盐工段采用“预处理+预分盐+膜浓缩+分质结晶”工艺,产生的冷凝水返回生化处理工段。你公司须按照《关于增量废水零排放环保综合治理改造项目承诺函》(晋丰技字〔2022〕52号),在本项目投运前建成并运行废水零排放环保综合治理改造项目,否则项目不得投入运行。

  项目距原村河500m,要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及三级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按环评要求建设1座2000m3事故水池和1座600m3初期雨水收集池,通过“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别对初期雨水及消防事故废水进行收集,保证任何状态下废水全部进入各自收集池,再送污水处理站处理不外排。高平经济技术开发区须按照承诺,将山西晋丰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外6000m3应急事故水池改造为园区三级防控体系的应急事故水池,并完善相关手续,将事故水池所在区域调整符合园区规划,上述工作未完成前,该项目不得投入运行。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严防造成次生环境问题。废颗粒状活性炭、废粉末状活性炭、废碳棒、废导热油、废机油属等危险废物规范收集暂存于厂内危废暂存间,暂存周期不得超过30天,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废熔盐由生产厂家回收,废吸附分子筛送晋丰公司锅炉掺烧。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区设置时考虑地形、厂房、声源方向和车间噪声等因素合理布局,将高噪声源车间或装置远离办公楼,对噪声操作岗位人员强化个体防护。设备选用低噪声型号,空压机、风机等采用基础减震、建筑隔声、安装消声器等措施;泵类等因转动辐射产生噪声的设备,采用减振和隔振措施,安装隔振机座、弹簧减震器等,设备与管道应采用橡胶材料等软性连接等降噪措施,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位于三姑泉域范围内,须严格按照晋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晋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对三姑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的批复》(晋市审管批〔2022〕90号)和《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的相关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对三胺废液池、事故水池、地下污水管道、导热油罐区、危废暂存库等区域等作为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层渗透系数应不大于1.0×10-10cm/s,三聚氰胺装置区、尾气联产尿液装置区等作为一般污染防治区,防渗层渗透系数应不大于1.0×10-7cm/s。设置3口地下水监测井,定期开展监测,一旦发现异常,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方案,避免对三姑泉域和地下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三、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和区域替代削减方案,为项目建设腾出环境容量。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1.3吨/年、氮氧化物4.8吨/年。按照倍量削减要求,高平市人民政府出具了《关于山西晋丰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专用配方肥分公司年10万吨尿素产业链延伸建设项目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的审核意见及承诺函》,将晋丰公司四台35吨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削减量作为本项目区域污染物总量削减来源。高平市人民政府要负责各削减措施在项目投运前落实到位,否则项目不得投入运行。

  四、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与当地政府及相关单位应急预案实施联动,定期组织开展演练。严格落实各项应急管理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事故状态下各项污染物及时得到妥善处置,不对外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五、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明确人员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项目实施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施工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应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六、我厅委托省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晋城市生态环境局、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高平分局,按照各自职责负责该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七、你单位收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要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分送省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晋城市生态环境局、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高平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3月11日  

    抄送:省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晋城市生态环境局,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高平分局。

  

  



原文链接:http://sthjt.shanxi.gov.cn/zwgk/hjpj/hpwjspjdgg/202205/t20220511_5966325.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三农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环保民声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环保民声网 hbjd.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