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渤中19-6凝析气田Ⅰ期开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审批〈渤中19-6凝析气田Ⅰ期开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请示》(中海油安〔2021〕57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工程海上拟新建3座无人井口平台(BZ19-6WHPM、BZ19-6WHPB和BZ19-6WHPC)及1座中心处理平台(BZ19-6CEPA),共布设88个井槽,先期钻井65口(64口生产井及1口水源井),预留23个井槽;新铺设3条海底电缆,长度共计14.6公里;新铺设8条海底管道(含登陆海管),长度共计136.2公里;对依托的HYSY113FPSO及BZ19-6BOP平台进行适应性改造等。该工程陆上拟新建1座天然气处理终端(滨州终端),主要包括1套天然气处理系统,配套建设储存球罐10个、装车系统8组、导热油炉3台、生活污水及生产污水处理装置各1套等;新建1条登陆点至滨州终端的混输陆管,长度46公里,采用先架空后埋地方式。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该工程可以满足国家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我部同意批准该环境影响报告书。
二、工程建设和运营期间,应严格落实报告书中的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污染物的处理和排放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含油钻井液和钻屑应运回陆地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含油生产水处理达标后全部回注地层。严格落实陆上终端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环境管理,定期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
(二)严格执行作业规程和安全规程,加强随钻监测,配备安全有效的防喷设备和良好的压井材料及井控设备,建立健全井控管理系统。
(三)加强铺管作业管理,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海底管道悬空。加强管道巡检,定期进行全面检测和清管作业,防止管道因腐蚀或外力破坏等原因造成泄漏。
(四)加强注水作业管理,防范地质性溢油事故发生。严格按照设计注入压力和注入量作业,在注水过程中加强实时监测,杜绝超注超压。
(五)切实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本工程溢油应急计划,报我部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海河北海局)备案。发生溢油事故时,应当立即启动溢油应急计划,采取有效措施减轻事故对海洋生态环境特别是敏感目标的影响,按照规定立即报告海河北海局,并视情况及时通报山东省渔业、海事部门和山东海警局。
(六)切实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管缆挖沟作业穿越渤海湾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时应避让主要保护物种的特别保护期(4月25日-6月15日),穿越银鲳、鳀鱼、叫姑鱼、鳓鱼产卵场时应避让产卵盛期(6月),穿越鲈鱼产卵场时应避让产卵盛期(10月),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海洋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的影响。
三、海河北海局负责项目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请你公司自批复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经批准的报告书送海河北海局。
生态环境部
2022年4月12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中国海警局,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2年4月13日印发
原文链接: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11/202204/t20220414_9747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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