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生态环境局关于“哈密绿如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活性炭项目”等两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受理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07-02
来源: 兵团生态环境局
作者:佚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 “哈密绿如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活性炭项目”和“新疆冠宝林再生能源有限公司15000吨/年废活性炭再生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4月8日-2020年4月21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2890219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486号南湖明珠大厦14楼兵团生态环境局
邮 编:830002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受理日期
1
第十三师二道湖园区
哈密绿如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湘永丽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4月8日
2
新疆冠宝林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年处理15000吨废活性炭再生利用项目
第二师铁门关市双丰工业园
新疆冠宝林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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