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支部委员会关于厅党组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的公示
中共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支部委员会
关于厅党组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的公示
根据厅党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厅党组第二巡察组于2023年10月23日至11月11日对我院党支部开展了巡察;2024年2月2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示。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巡察反馈会后,我院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和厅党组、巡察组有关要求成立以院长为组长,支部书记和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所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要求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按照分工各负其责,有力有序推进集中整改工作,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工作。
(二)强化责任担当,扎实推进整改。我院紧紧围绕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对标对表巡察反馈意见,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逐条逐项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所室、具体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
(三)完善规章制度,巩固整改成果。按照巡察整改方案抓好各项任务落实,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同时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把整改工作成效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推动11项制度程序的修订完善,举办集中学习10场次,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核实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够系统全面。
整改情况:组织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专题学习和生态文明建设专题党课,并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主题开展交流讨论。研究制定2024年度院党支部理论学习计划,把“学习并开展交流研讨”作为今后贯彻落实学习的规定动作。选优配强党务干部,提升党建工作质量。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能力建设有差距,科研创新能力有待提升。
整改情况:积极开展人才招聘工作,2024年共招收6名40岁以下的科研人员。开展各类学术交流活动,加强专业技术人才交流学习。2024年,围绕我省重点区域、流域、海域环境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难点环境问题积极申报省环保科技计划项目10项、省科技计划项目7项,与厦门大学联合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1项。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科研规划缺失,研究成效不够突出。
整改情况:编制完成《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科研发展规划(2024-2030年)》《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人才发展规划(2024-2027年)》。研究制定《实验耗材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制定主要仪器管理责任清单,组织实验技术人员参加大型仪器操作培训,规范仪器设备使用管理。更新上线国家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海峡专区。积极服务省厅和地方政府部门,主动服务于企业,开展各项帮扶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4.推进中心工作不够有力有效,科研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研究制定《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纵向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在研科研项目定期调度工作机制,及时跟进项目进度异常的科研课题,加强课题指导和监管。组织开展科技计划研项目和经费使用管理相关文件学习。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整改情况:研究制定《绩效工资清算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管理制度的通知》《采购内控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文稿信息“三审三校”制度》等,组织开展绩效工资、财务报销、采购内控等专题学习,督促全体人员严格执行。
(三)聚焦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整改情况:签订2024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修订完善《院长办公会议制度》和《院务会及院务扩大会议制度》,明确议事规则,严肃议事程序。开展党务工作实务学习,提高党建业务工作水平,提升规范记录意识。
(四)聚焦落实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整改情况:明确目标责任,统一思想认识,对巡察提出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认真对照,及时整改。强化成果运用,制定《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文稿信息“三审三校”制度》《绩效工资清算规定》等制度,加强对财务报销、采购内控制度的宣贯。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人:刘继辉
联系电话:13358234583
通讯地址:福州市茶园小区环北三村10号楼。
原文链接:https://sthjt.fujian.gov.cn/zwgk/gsgg/202412/t20241223_659685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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