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总支部委员会关于厅党组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的公示
根据厅党组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10月23日至11月11日,厅党组巡察组对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党总支部开展了巡察,2024年2月2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示。
一、坚决贯彻落实巡察要求,扎实推动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巡察反馈会后,党总支部立即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厅党组、巡察组有关要求进行了专题学习,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研究安排,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关键少数”带头作用,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认真落实整改,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压紧压实责任,全力推进整改。站党总支部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对标对表、剖析原因,举一反三,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具体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
(三)完善制度机制,积极转化成效。党总支部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同时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把整改工作成效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推动14项制度的修订完善,举办集中学习(培训)10场次,治标治本双管齐下,从行动上纠偏,从制度上补短,积极转化巡察整改成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工作实际结合不紧密
整改情况: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专题研讨,制定印发《中共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总支部委员会2024年度学习计划》。制定重点污染源质控抽测工作计划,在龙岩、宁德、三明等地开展重点污染源执法监测技术帮扶,开展污染源执法监测培训和理论考试。完成福建省水质自动监控管理平台模块的相关内容升级,开展水质预报预警交流,制定《水环境质量预报预警制度》。修订《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监测预案(2024版)》,加强应急监测装备配置,抽调业务骨干组建应急先锋队,开展应急监测培训。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在落实省厅《关于深化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垂改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方面还存在差距。
整改情况:编制《加快建立福建省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的实施方案》《福建省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三年行动(2025-2027年)实施方案》,制定出台《福建省省级污染源监测与执法协调联动工作机制(试行)》等6项制度。完成省控及地方自建的环境自动监测站点联网。编制《2024年福建生态环境部门委托监测项目报告质量交叉审查工作方案》《2024年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质量核查帮扶工作方案》。
完成情况:已完成阶段性整改,并持续推进整改。
3.作为全省环境监测技术龙头单位,在加强能力建设,为全省环境管理与决策提供重要技术支持方面不够有力有效,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存在短板。
整改情况:加强新污染物环境监测技术培训,建立14大类新污染物仪器分析方法。推动修订完善站《科技计划综合管理办法》,制定出台《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绩效激励性支出标准》,加强与福州大学、城环所气科所等高校、科研院所合作。组建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编制工作专班,大幅提升质量报告书编制水平。制定《2024年度省站质控计划》,加大质量措施及质控覆盖的监测领域。印发《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人才培养规划(2024-2026年)》,修订完善站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抓实高层次人才招聘。
完成情况:已完成阶段性整改,并持续推进整改。
4.监测工作开展不规范,管理弱化。
整改情况:组织学习程序文件及《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审核及异常数据处置技术规定》,强化数据审核职责。落实监测报告自查抽查制度,对近一年来监测报告和原始记录开展抽查整改。开展质量管理培训,强化监测报告、原始记录规范化要求等。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整改情况: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调作风建设,改进文风会风。修订完善站《资金财务运行管理制度》《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公文收发和公章管理制度》等文件,细化内控制度,强化制度宣贯,严把审核程序,督促全体人员严格执行。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聚焦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整改情况:修订《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会议制度》等文件,进一步明确议事范围和程序。围绕年度重点工作,编制量化工作表,将工作任务清单化,定期调度督办。严格落实站《党建工作责任制》《党总支民主议事制度》《谈心谈话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等文件,规范开展组织生活。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四)聚焦落实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整改情况:认真对照厅党组通报的巡察共性问题,结合本次巡察发现问题,深入开展自查,建立整改台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面整改并上报整改情况。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人:卢莹,联系电话:0591-83571102;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福飞南路138号。
原文链接:https://sthjt.fujian.gov.cn/zwgk/gsgg/202412/t20241220_659568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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