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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放射性污染防治标准《放射性固体废物岩洞处置安全规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25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作者:佚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防治放射性废物污染,改善环境质量,现批准《放射性固体废物岩洞处置安全规定》为放射性污染防治标准,并由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

  标准的名称、编号如下:

  《放射性固体废物岩洞处置安全规定》(GB 13600-2024)

  依据有关法律规定,该标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该标准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自该标准实施之日起,《低中水平放射性固体废物的岩洞处置规定》(GB 13600-92)废止。

  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此公告业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柳军会签)

  生态环境部

  2024年12月1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4年12月2日印发


原文链接: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2412/t20241224_10991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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