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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关于2024年12月1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核与辐射)

发布时间:2024-12-25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作者:佚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2月18日我部拟对2个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0日-2024年12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10-65646095、65646109、65646067

  传真:010-65646094、65646110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生态环境部核电安全监管司

  邮编:100006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1

  华能霞浦核电项目压水堆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选址阶段)

  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

  华能霞浦核电有限公司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华能霞浦核电项目压水堆一期工程拟建设2台单机容量1215MWe的华龙一号压水堆核电机组,环保设施投资总额约13.66亿元,约占工程总投资的3.01%。

  本工程施工期间大气环境、声环境、海洋环境等方面的影响,营运单位拟采取洒水抑尘、采用减振降噪设备、废水回收利用等措施,确保满足标准要求。

  本工程设置了完整的“三废”处理系统,包括液体放射性废物系统、气体放射性废物系统、固体放射性废物系统,固体废物、液态流出物、气载流出物经处理后进行集中处置,其排放量低于国家标准限值。

  本工程在正常运行和事故工况下对公众个人造成的最大剂量低于标准限值。

  通过上述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保证核电厂正常运行和事故工况下的辐射影响和非辐射影响均满足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

  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提交了公众参与说明。建设单位通过网络、报纸、现场张贴布告等方式,开展了本工程选址阶段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活动,包括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征求意见稿公示、公众意见处理、报批前公告等。

  无

  2

  辽宁庄河核电厂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选址阶段)

  

  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

  中核大唐庄河核电有限公司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辽宁庄河核电厂一期工程拟建设2台单机容量1250MWe的华龙一号压水堆核电机组,环保设施投资总额约11.55亿元,约占工程总投资的2.8%。

  本工程施工期间大气环境、声环境、海洋环境等方面的影响,营运单位拟采取洒水抑尘、采用减振降噪设备、废水回收利用等措施,确保满足标准要求。

  本工程设置了完整的“三废”处理系统,包括液体放射性废物系统、气体放射性废物系统、固体放射性废物系统,固体废物、液态流出物、气载流出物经处理后进行集中处置,其排放量低于国家标准限值。

  本工程在正常运行和事故工况下对公众个人造成的最大剂量低于标准限值。

  通过上述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保证核电厂正常运行和事故工况下的辐射影响和非辐射影响均满足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

  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提交了公众参与说明。建设单位通过网络、报纸、现场张贴布告等方式,开展了本工程选址阶段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活动,包括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征求意见稿公示、公众意见处理、报批前公告等。

  无


原文链接:https://www.mee.gov.cn/ywdt/gsgg/gongshi/gsq/202412/t20241220_109892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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