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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作出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4年12月13日—2024年12月19日)

发布时间:2024-12-18 来源: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2024年12月13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福建宁德棠园500kV变电站3号主变扩建(二期)工程

  厦门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建设分公司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西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宁德棠园500kV变电站位于宁德市福鼎市白琳镇棠园村,本期扩建工程在变电站预留空地内扩建1×1000MVA主变(3号),不新增500kV及220kV出线,在新增主变低压侧装设2组60Mvar低压并联电容器和2组60Mvar低压并联抗电器。

  拆除已建的化粪池和5m3事故油池,在原址处新建一座一体化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和一座有效容积25m3事故油池。

  (一)电磁环境

  1)扩建工程需加装的金属构件如吊夹、保护环、保护角、垫片、接头、螺栓闸刀片等均应做到表面光滑。

  2)变电站内所有高压设备、建筑物钢铁件均应接地良好,所有设备导电元件间接触部位均应连接紧密。

  3)建设单位应在变电站围墙上设置警示标志。

  (二)生态环境

  1)合理安排施工期,尽量避开雨季施工,开挖的土方妥善堆存及时回填,弃土弃渣及时清运处置,防止水土流失。

  2)施工过程中应加强施工管理,规范施工,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施工场地,严格限制施工人员的活动范围。

  3)施工机械、运输车辆按规定行驶、停放,不得随意压占植被,加强弃土弃渣运输管理,避免沿途遗撒。

  (三)声环境、大气环境和地表水环境

  1)设备选型时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同时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保养,减小机械故障产生的噪声。施工时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周边居民点。尽量错开施工机械施工时间,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

  2)施工期设置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租用当地民房,租住期间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租住地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站内施工期间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利用已建一体化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站区回用,不外排。变电站运行期废水经一体化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站区回用,不外排。

  3)做好施工计划,制定施工扬尘控制方案,尽量缩短土石方施工时间。易起尘的施工作业面,采取洒水措施抑尘。基础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临时堆土应进行覆盖,基础施工结束后及时回填、压实。

  (四)固体废物

  1)施工期间,弃土弃渣综合利用或运至合法合规消纳场;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安排专人专车及时清运或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施工废弃物分类收集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交由环卫相关部门处置。

  2)运行期,扩建不新增运行人员,不增加生活垃圾量,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铅蓄电池、废变压器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规定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采取了网络平台公开、报纸公开、现场张贴公告等方式。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发布后,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2

  福建厦门东岗500kV变电站4号主变扩建(三期)工程

  厦门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建设分公司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西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福建厦门东岗500kV变电站位于厦门市翔安区内厝镇莲塘村东岗自然村,本期扩建工程在变电站预留空地内扩建1×1000MVA主变(4号),不新增500kV及220kV出线,在新增主变低压侧装设2组60Mvar低压并联电容器。

  同时更换4号主变及下游约100米长事故排油管道(原DN300管径更换为DN400管径),加高西北侧正对4号主变的围墙高度至3.3米,增设4号主变三相间2面防火墙。

  (一)电磁环境

  1)扩建工程需加装的金属构件如吊夹、保护环、保护角、垫片、接头、螺栓闸刀片等均应做到表面光滑。

  2)变电站内所有高压设备、建筑物钢铁件均应接地良好,所有设备导电元件间接触部位均应连接紧密。

  3)建设单位应在变电站围墙上设置警示标志。

  (二)生态环境

  1)合理安排施工期,尽量避开雨季施工,开挖的土方妥善堆存及时回填,弃土弃渣及时清运处置,防止水土流失。

  2)施工过程中应加强施工管理,规范施工,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施工场地,严格限制施工人员的活动范围。

  3)施工机械、运输车辆按规定行驶、停放,不得随意压占植被,加强弃土弃渣运输管理,避免沿途遗撒。

  (三)声环境、大气环境和地表水环境

  1)设备选型时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同时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保养,减小机械故障产生的噪声。施工时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周边居民点。尽量错开施工机械施工时间,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

  2)施工期设置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租用当地民房,租住期间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租住地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站内施工期间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利用已建一体化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站区回用,不外排。变电站运行期废水经一体化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站区回用,不外排。

  3)做好施工计划,制定施工扬尘控制方案,尽量缩短土石方施工时间。易起尘的施工作业面,采取洒水措施抑尘。基础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临时堆土应进行覆盖,基础施工结束后及时回填、压实。

  (四)固体废物

  1)施工期间,弃土弃渣综合利用或运至合法合规消纳场;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安排专人专车及时清运或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施工废弃物分类收集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交由环卫相关部门处置。

  2)运行期,扩建不新增运行人员,不增加生活垃圾量,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铅蓄电池、废变压器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规定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采取了网络平台公开、报纸公开、现场张贴公告等方式。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发布后,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3

  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台工业CT机项目

  宁德

  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厦门尚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在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新港路1号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湖西厂区W22栋厂房4层西南侧2号CT检测区,使用1台工业CT机,为Ⅱ类射线装置。

  1.外照射防治措施:按标准要求设置屏蔽墙和防护门、工作状态指示灯和电离辐射警告标志等安全设施,进行分区设计。

  2.建立健全辐射安全与防护规章制度,设立辐射防护领导小组,制定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3.现场配备辐射监测巡测仪、个人剂量报警仪,确保人员与环境安全。

  4.开展辐射工作人员岗位技能和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的培训,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档案,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

  4

  福州先亚医疗技术有限公司新增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暂存库项目

  福州

  福州先亚医疗技术有限公司

  福建九邦环境检测科研有限公司

  在福州市闽清县坂东镇朱厝村458号福州先亚医疗技术有限公司1号厂房3楼东北侧建设C-14放射性药品暂存库,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2.78E+6Bq,为丙级非密封源工作场所。

  1.外照射防治措施:按标准要求设置屏蔽墙、电离辐射警告标志等安全设施,按要求进行了分区设计。

  2.建立健全辐射安全与防护规章制度,设立辐射防护领导小组,制定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3.现场配备辐射监测巡测仪、个人剂量报警仪,确保人员与环境安全。

  4.辐射工作人员开展了岗位技能和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的培训,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档案。

  5

  莆田九十五医院1台DSA机项目

  莆田

  莆田九十五医院

  江西省地质局实验测试大队

  在莆田市荔城区东岩路485号莆田九十五医院发热门诊楼一层,使用1台DSA机,为Ⅱ类射线装置。

  1.外照射防治措施:设置工作状态指示灯和电离辐射警告标志等安全设施。

  2.建立健全辐射安全与防护规章制度,设立辐射防护领导小组,制定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3.辐射工作人员开展了岗位技能和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的培训,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档案,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

  一、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3日-2024年12月19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1-88367013、87300299(传真)

  电子邮箱:fsc@sthjt.fujian.gov.cn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环保路8号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核与辐射监管处

  邮政编码:350003


原文链接:https://sthjt.fujian.gov.cn/zwgk/gsgg/202412/t20241213_659196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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