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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实法治保障 建设美丽广西: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以高质量法治建设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发布时间:2024-10-14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近日,在北海市金海湾红树林保护区,一群白鹭正在红树林间嬉戏觅食,退潮后的滩涂海面爬满了弹涂鱼、招潮蟹等生物,滨海湿地尽现生物多样性之美,吸引了不少游客驻足观看,一幅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画卷正徐徐展开。

  近年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高质量法治建设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并位居全国前列。2023年12月,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焦延雄被评选为“2023年度法治人物”,是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唯一人选。

  

  “2023年度法治人物”焦延雄在作报告。

  以法治之力守护八桂绿水青山

  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法治化、制度化,坚决扛起保护和发展广西生态环境优势的责任,先后颁布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地方性法规45部,出台《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厚植生态环境优势推动绿色发展迈出新步伐的决定》《美丽广西建设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近90个,以法治力量保障美丽广西和生态文明强区建设。

  平陆运河是西部陆海新通道的骨干工程以及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标志性工程,具有极其重要的战略地位。平陆运河开工建设以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绿色发展摆在工程建设突出位置,充分发挥立法引领作用,积极参与制定广西平陆运河保护与管理条例,高规格组织项目环评审批、高水平组建绿色工程检查专家组、高质量编制绿色工程评估体系。如今,平陆运河建设如火如荼。

  漓江是桂林山水的灵魂,是享誉世界的中国文化旅游名片。今年2月,在第六届联合国环境大会主题边会上,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陈亮向参加大会的各国代表分享了漓江水生态环境、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绿色可持续发展的实践经验,赢得国际人士的广泛赞誉。

  

  漓江秀美风光。

  漓江保护,久久为功。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保护好漓江、保护好桂林山水”的殷殷嘱托,通过推动修订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设立“漓江保护日”、发布漓江生态环境质量指数和报告等,运用法治力量守护漓江生态环境。漓江生态环境质量得到稳步提升,漓江干流水质常年保持Ⅱ类标准,入选生态环境部首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

  建设生态文明,重在建章立制。今年6月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正式实施,这是广西生态文明领域出台的首部综合性、统领性、系统性的地方性法规。

  “当前,广西正全力推进‘一区两地一园一通道’建设,开放发展的重大机遇前所未有。”陈亮表示,“条例的制定将推动解决影响和制约广西生态文明建设的突出问题,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建设美丽广西和生态文明强区提供了更加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此外,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不断健全完善广西生态环境法规标准体系,相继推动出台广西水污染防治条例等6部地方性法规、海水养殖尾水排放标准等32项地方生态环境标准,切实依靠制度和法治来保护生态环境。

  坚持依法治理提升生态颜值

  “生态文明建设是一个涉及多维度、多层次、多领域的系统工程,要始终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不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兴赢表示。

  依法履职,用法治力量护航经济发展行稳致远。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充分发挥生态环境服务保障功能,持续抓好生态环境服务壮大实体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8个方面30条举措落实,深入实施绿色环保产业链招商,防城港白龙核电一期工程、黄桶至百色铁路项目、环北部湾广西水资源配置工程等环评获生态环境部批复并相继开工建设,EOD模式(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探索与实践取得积极成效,投资总额突破千亿元大关。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还积极运用法治手段深入推进环境污染治理,通过印发广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开展涉挥发性有机物突出问题排查整改等,持之以恒打好蓝天保卫战;严格实施入河排污口监管和设置审批,持续调度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进度;全面推行湾长制,建立“湾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和检察监督的有效衔接;探索建立危险废物闭环管理体系,强化危险废物从源头产生、收集暂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闭环监管。

  此外,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科技厅等17部门印发《广西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明确2025年、2030年、2035年广西适应气候变化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并将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内容纳入“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增强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对能源和产业布局的引导作用。

  坚持靶向发力,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困局。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持续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推动建立案件调查与赔偿联动机制。今年以来,共筛查生态环境损害案件线索272条,其中,年度启动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63件,其中磋商完成37件,赔偿量化金额约149.6万元。

  “我们积极推行非现场监管执法方式,通过强化视频监控、用电监控、振动监控等定性监控手段应用,向科技借力转变执法方式,有力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执法质效。”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李维龙介绍。

  

  开展九洲江跨界流域生态环境联合执法行动。

  

  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技能比武。

  近年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依托自动监控平台,实现了自动监控“全面设点、全区联网、启动预警、依法追责”的环境执法监管预警智能化。截至目前,广西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共对全区2485家企业、4125个监控点位实施24小时全天候联网监控,自动监测数据有效传输率达到94%以上。

  为进一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修订广西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增加28类不予处罚的情形规定,今年以来,共对93起生态环境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环境行政处罚,免罚金额8297万余元。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非罚款类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进一步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

  同心协力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今年7月16日,南宁市青秀区丹凤社区广场上,热闹非凡,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在此组织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普法宣传活动,为社区群众送上一份“法治大礼包”,广受好评。

  

  走进南宁市青秀区丹凤社区开展普法宣传。

  近年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积极组织开展“送法律服务”活动,深入乡村、学校、机关、社区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先后开展普法宣讲活动33场次,发放普法资料2.1万余册,参与人员6000余人,营造了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大力开展居民生态环境与健康素养水平提升工作,累计开展现场科普宣传活动86场次,直接惠及居民近万人。2023年,全区居民生态环境与健康素养水平为24.22%,率先完成《“十四五”环境健康工作规划》中提出的“到2025年达到20%及以上”的目标任务。

  今年6月5日,2024年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在广西南宁举行。在此期间,生态环境部与自治区人民政府签署了筑牢南方生态安全屏障合作协议;广西、浙江、福建、广东、江西、云南、湖南、海南、贵州9省(区)生态环境厅联合发布《筑牢祖国南方重要生态屏障联合行动倡议书》,汇聚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生态环境工作,推动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方式。

  

  2024年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在广西南宁举行。

  每年,广西还重点打造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全国生态日、环保设施公众开放日等主题普法宣传品牌,切实提升生态环境普法宣传教育质效;组织编印生态环境保护法规文件手册,参加学法用法培训考试,开展“生态文明微讲堂”“生态环境执法普法”“礼敬宪法”等活动,不断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制作普法短视频、微动漫,在新媒体平台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进行专题解读。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还积极推进生态环境知识产权工作,邀请有关专家向生态环境领域企业解读知识产权有关政策,组织生态环境领域研发成果技术评价,帮扶企业筛选先进适用成果、制定转化策略,有关成果在2023年泛珠三角区域环保产业创新发展大会上向区内外企业宣传,推进国内先进技术成果的转化运用。

  今后五年是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时期,也是美丽广西建设的关键时期。新征程上,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筑牢我国南方重要生态屏障,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守护八桂大地绿水青山。


原文链接:http://sthjt.gxzf.gov.cn/zwxx/gzdt/t1907003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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