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编号2、编号3)整改销号的公告
2023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的“舟山朱家尖大量垃圾非法处置、定海聚泰地块垃圾未采取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分拣(编号2)”和“舟山港老塘山中转储运有限公司冲洗废水未收集处理(编号3)”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现场核查验收。现将该问题整改销号情况予以公告。
联系方式:中共浙江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0571-28869075。
表1舟山朱家尖大量垃圾非法处置、定海聚泰地块垃圾
未采取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分拣问题(编号2)
披露问题基本情况 | 舟山市朱家尖街道新桉村水塘原为朱家尖街道红砖厂取土区域,之前被该街道用作不规范垃圾填埋场,2018年进行了整治。2023年6月现场调查发现,朱家尖街道下属的朱家尖保洁服务有限公司持续在此区域填埋大量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且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垃圾渗滤液长期流入水塘,并利用水泵排入河道,然后进入400余米外的海域。地方组织勘查显示,该地块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埋深在3.5米至4.7米,填埋总量共约14万立方米。取样检测显示,该填埋区域垃圾渗滤液、污泥、土壤中重金属六价铬,毒性物质铜、砷、汞、苯并[b]荧蒽、钯等均有检出。 此外,定海区浙江聚泰新能源电池原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桩基施工过程中挖出约4.8万吨填埋数年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未经批准和采取相应污染防治措施就临时堆存在工地旁空地上进行分拣。 |
整改目标 | 完成朱家尖不规范垃圾填埋整治和定海聚泰地块各类垃圾筛分、清运,禁止垃圾倾倒并长效保持。 |
整改措施 | 1.2024年3月底前,对朱家尖、定海聚泰地块内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进行分拣,并进行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对朱家尖开展清理处置效果评估,对定海聚泰地块开展渣土监测和场地平整,确保整治到位。 |
整改成效 | (一)舟山朱家尖大量垃圾非法处置问题 |
原文链接:http://sthjt.zj.gov.cn/art/2024/9/19/art_1536938_589569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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