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党组第二巡察组巡察公告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党组部署安排,厅党组第二巡察组于2024年8月29日—9月20日对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党支部、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党支部和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党总支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信访受理对象
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党支部及其领导班子成员;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党支部及其领导班子成员;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党总支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和内设机构负责人。
二、巡察内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聚焦党组织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重点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及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厅党组重大决定情况、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以及对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置意见箱、举报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信访举报电话,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室:安徽高速开元国际大酒店1108房间。
(二)意见箱设置地点:1.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10号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办公楼负一楼北侧;3.安徽高速开元国际大酒店外一楼大厅外右侧。
(三)邮政信箱:合肥市0072号邮政信箱
(四)电子邮箱:ssthjtxcz2@126.com
(五)举报电话:19155108023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巡察组受理信访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
根据相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省生态环境厅党组第二巡察组
2024年8月28日
原文链接:https://sthjt.ah.gov.cn/hbzx/tzgg/12246695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4-12-25]
-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2024-12-25]
-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2024-12-25]
-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12-25]
-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12-25]
- 简明问答:北京市生态...[2024-12-25]
- 关于同意徐大堡核电厂...[2024-12-25]
- 关于印发第二批生态质...[2024-12-25]
- 关于公布第二批通过评...[2024-12-25]
-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4-12-25]
-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2024-12-25]
-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2024-12-25]
-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12-25]
-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12-25]
- 简明问答:北京市生态...[2024-12-25]
- 关于同意徐大堡核电厂...[2024-12-25]
- 关于印发第二批生态质...[2024-12-25]
- 关于公布第二批通过评...[2024-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