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专项整治行动实现清单内企业全排查
发布时间:2024-08-16
来源: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为防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规范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设施运行环境管理,2024年3月底,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启动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专项整治行动。其中,有58家企业进入专项整治行动排查清单,目前涉及的企业已全部完成排查。
全面排查 确保底数清晰
底数清晰是整治行动的基础保障。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将危险废物自行处置单位、重点行业自行利用单位、综合经营单位及具有自行利用处置设施的产废单位纳入排查整治范围,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县(市、区)各分局开展多轮校核,结合实际明确了排查清单。清单的58家企业分布在9个县(区),涉及化学品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环境保护治理多个行业领域。
逐项对照 坚持问题导向
发现问题是整改提升的首要任务。执法人员通过“固体废物综合管理系统”,按照已明确的“核查要点”逐项对照,仔细研判企业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环节存在的环境风险,重点对危险废物相关法律制度落实情况、处置设施运行情况、危险废物利用情况等环境风险进行梳理和汇总。经过本轮的排查整治,昆明市共发现11家企业存在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的问题、梳理上报13条问题线索。
及时督促 做好闭环管理
督促整改是规范管理的根本要求。市生态环境局及各县(市)区分局根据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指导督促企业对排查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现有3家企业的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督促企业做好危险废物问题整改,确保问题清单“全面清零”,进一步帮助企业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水平,消除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环境风险隐患。
原文链接:https://sthjt.yn.gov.cn/xxywzsdt/202408/t20240816_2396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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