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度工程系列生态环境工程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地)生态环境局,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省直各有关单位,厅直属各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发〔2024〕18号)精神,为做好2024年度全省生态环境工程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按照省人社厅统一安排,今年全省生态环境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申报时间为2024年9月2日至6日(正高、副高、省直中级),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
按照《生态环境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标准》,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
(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三)现任职资格证书、聘用合同,事业单位人员还需提交被聘在岗1年以上的最后一次岗位变动工资审批表和本年度工资晋升审批表;
(四)后取得学历且所学专业与申报专业不一致人员按照黑人社规〔2023〕5号文件执行;
(五)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个人工作业绩的佐证材料;
(六)个人信息确认表(平台打印并经本人签字、单位盖章);
(七)《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一式两份(附件1.2.3);
(八)申报人所在单位公示;
(九)委托评审人员须提供委托评审函;
(十)同级改职人员须提交《同级改职人员审查表》(附件4),流动人员须提交《流动人员审查表》;
(十一)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5)
上述十一项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复印件或其它证明材料无效。报送材料要求规范、齐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的内容要填写清晰、准确、无漏项。
三、申报要求
(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和甄别,未经授权或批准冠以“中国”“全国”“××部(委、局)”“黑龙江省”或“全省”等非官方机构设立的项目、课题,开展的评比、比赛奖项,以及会议交流经验(含出具的证明)等形式成果,原则上不予采认。
(二)各推荐单位和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准确把握政策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申报人员的参评资格和评审材料进行逐一审核、严格把关,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逐级上报。
(三)严格执行诚信守诺和失信惩戒机制,申报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信息、业绩成果及相关佐证材料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实行“一票否决”,并记入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期限内取消职称及岗位晋升资格,同时追究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相关人员和领导责任,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四)全省职称评定涉及的个人申报、审核推荐、信息录入、结果查询、制发文件、颁发证书等工作均须通过“黑龙江省职称服务平台”进行操作,网址:http://hljzc.renshenet.org.cn/,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451-87097652、87097653。
(五)评审材料必须使用标准档案袋。档案袋正面须粘贴《申报材料目录》(黑龙江省职称服务平台打印),背面注明此档案袋中所有材料名称,底部注明申报人员姓名、市(地)名称及档案袋编号(如:李××、哈尔滨、3-1)。个人信息确认表、学历学位佐证材料、现职务资格证书、合同、工资表、委托评审函及同级改职、流动人员表等材料要单独成册。
四、注意事项
(一)任职资格、聘任时间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业绩成果等各类评聘材料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
(二)现有最高层级职称在本专业岗位聘任1年以上,方可申报高一级职称。
(三)评委会评审结果将在5个工作日内在省生态环境厅官网公示。职称申报材料将于9月18、19日2天进行集中返还,请申报人员到报送材料地点领取。
报送地点:省生态环境厅(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号一楼会议室)。
附件:1.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正高)
2.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副高)
3.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中级)
4.同级改职人员审查表
5.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7月29日
(联系人:赵环、冯靖雯,联系电话:0451-87113022)
附件4
同级改职人员审查表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
最高学历 | 毕(肄)业时间 | 毕业学校 | 专业 | 文化程度 | ||||||
| | | | |||||||
现技术职称 | | 授予时间 | | |||||||
现聘技术职务 | | 聘任时间 | | |||||||
原工作单位及岗位 | | |||||||||
现工作单位及岗位 | | |||||||||
拟评专业技术职称 | | |||||||||
改职 理由 | | |||||||||
基层 单位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市地 省直 主管 部门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附件5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姓 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工作单位 | | 申报资格 (高级/中级) | | ||
提 交 材 料 | 学 历 (研究生/大学) | | |||
业绩成果 (成果名称及成果完成时间) | | ||||
论 文 (论文题目及刊物名称) | | ||||
聘任职务时间 | | ||||
个 人 承 诺 | 本人所提交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内容均真实有效。如有任何不实,愿按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特此承诺。 申报人签名: 年 月 日 | ||||
基层 推荐 单位 承诺 | 我单位对________同志申报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其个人情况属实,申报材料真实,申报程序规范并按要求进行公示。如有虚假隐瞒,愿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承诺。 单位人事负责人签字: 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注:1、凡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均应对本人所提供的各种证件及材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否则不予参评。
2、承诺书必须由申报人和单位负责人亲自签名,不得代签。
3、如在评审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评审资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4、此承诺书随申报材料一同上报。
原文链接:http://sthj.hlj.gov.cn/sthj/c111952/202407/c00_3175533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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