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梨树县:着力建设“幸福河湖”

发布时间:2024-07-26 来源: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当下,梨树县招苏台河支流城南河城区段,美如诗画的风景尽入眼帘。近年来,梨树县以河湖长制为重要抓手,全面强化河湖管理保护,河湖面貌和水生态环境稳中向好,人水和谐的画面已成为常态。

  梨树县着力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河湖管护责任体系,推行“双总河长”“三级河长”组织领导架构和“1+N”河长办工作机制,逐步完善河湖长制工作协调机制、部门联动机制、工作提示通报机制,推动了河湖长制从“有名有实”向“有能有效”转变。2023年,县乡村三级河湖长开展巡河2万余人次,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相关问题213处。完善河湖长工作落实机制,明确具体任务,制定工作标准,确保落实到位。

  他们创新河湖管护方式,充分发挥群众作用,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河湖管护。巩固全县河道管理范围内河湖划界成果,完成29条流域面积2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完成招苏台河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完成487处还河于河问题整治。随着河流水域管护整体推进,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的幸福河湖成为群众及游客的打卡点。

  

  通过深入推进河湖长制工作,梨树县河流水污染得到有效整治,水环境持续变好,水生态发生了质的提升,河流断面水质持续稳定向好,水生态环境明显改善。2023年,梨树县招苏台河上三台国控断面、招苏台河六家子国控断面、东辽河城子上国控断面、东辽河周家河口国控断面等4个国控断面全部达到并优于国家考核标准,国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100%,其中招苏台河上三台国控断面为二类水体。由于持续强化河湖长制,齐抓共管、多措并举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得到有效落实,推动了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工作。


原文链接:http://sthjt.jl.gov.cn/ywdt/ssdt/dfdt/202406/t20240617_32061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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