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召开第二十六个党风廉政教育月动员大会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至上重要论述,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进一步明确“严守纪律规矩,树牢群众观念”教育月活动主题,推动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增强纪律规矩意识。7月10日,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召开第二十六个党风廉政教育月动员大会,安排部署第二十六个党风廉政教育月各项工作。
会议指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廉政教育月活动的重大意义。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遏制增量、清除存量的任务依然艰巨。廉政教育作为反腐倡廉的基础工作和重要抓手,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对党员干部来说,是一次廉政知识的学习、反腐倡廉形势的感悟、更是加固自身拒腐防变思想堤坝的契机,必须从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切实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抓好教育月各项活动的全面落实。
会议强调,要切实扛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发挥好“头雁作用”。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局党组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政治担当,发挥好“纵览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责任,促一方清廉,保一方平安。各基层单位领导要在其位、谋其政,自觉履责,主动担责,层层传导压力,既作反腐倡廉的践行者,又作单位清正廉洁的组织者。
会议要求,要融会贯通,抓好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与日常重点工作的有机结合。要抓好纪法学习,持续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打牢反腐倡廉的纪法基础;要不断加强作风建设,坚决纠治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一批群众身边的实际问题,不断促进单位作风进一步向善、向好发展;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深入拓展党建与业务“双融合”“双促进”,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生态环境事业高质量发展。
局党组班子成员、各区(县)分局、局属各单位主要领导,机关各科(室)、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全体人员,环督办负责人,市支队党委、纪委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原文链接:http://sthjt.xinjiang.gov.cn/xjepd/xwzxdsxx/202407/72d10ce86b484b1fb6d5eccef80716a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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