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省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改革试点园区(第一批)拟确定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6-13
来源: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根据福建省生态环境厅《进一步优化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闽环规〔2024〕2号)的相关要求,经园区申请、市级初审和省级复审,拟确定福州金山工业园区等11个园区开展环评联动改革试点,现将拟确定纳入环评联动改革试点的园区(第一批)予以公示。
一、公示内容
福建省环评联动改革试点园区(第一批)拟确定名单,共11家园区。具体为:
福州金山工业园区、福建蓝田经济开发区、泉州半导体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南安分园区、福建建宁经济开发区、福建莆田华林经济开发区、莆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建建瓯工业园区、福建邵武经济开发区、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建漳平工业园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上排名不分先后)。
二、公示期限
2024年6月11日至6月19日,7个工作日。
三、问题反映
公示期间,各部门、各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反映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便核实相关情况。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环保路8号
邮 编:350003
联 系 人:刘朋超
联系电话:0591-88367061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6月11日
原文链接:https://sthjt.fujian.gov.cn/zwgk/gsgg/202406/t20240611_646276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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