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环境监测中心站关于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6-03
来源: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本站拟采购一台超高效液相色谱四级杆飞行时间高分辨质谱仪,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现已组织专家进行进口产品采购论证。按《福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工作的通知》(闽财购〔2021〕6号)要求,现将申请采购进口产品的专家论证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31日至2024年6月6日。
在公示期内对专家论证意见有建议或意见的以书面形式向福建省福州环境监测中心站递交原件材料(包括:建议函、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通信地址、联系方式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
联系人:福建省福州环境监测中心站 陈先生
电话:13960917616
收件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金鸡山路32号
电子邮箱:fzshbjkjc@163.com
2024年5月31日
原文链接:https://sthjt.fujian.gov.cn/zwgk/gsgg/202405/t20240531_645797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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