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无废细胞”建设申报与评估认定指南》印发
为加快昆明市“无废城市”建设做细、做实、做出亮点特色,近日,昆明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昆明市“无废细胞”建设申报与评估认定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完善“无废城市”创建评价体系。
《指南》包含了12项,适用于昆明市辖区范围内的机关、工厂、乡村、小区、校园、酒店、民宿、景区、医院、商超、农场等各类“无废细胞”建设和评估管理。
《指南》明确了“无废细胞”建设坚持因地制宜、行业牵头、自愿申报、动态管理的原则,采用主管部门评估认定、统筹协调部门公示命名的方式。同时,《指南》也明确了“无废细胞”建设申报与评估认定的具体流程、要求和动态管理等内容。
《指南》的印发为高质量推进昆明市“无废城市”建设,进一步规范“无废细胞”建设,有效推动《昆明市2024年建设100个“无废细胞”行动计划》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涉及“无废城市”建设的知识点!
“无废细胞”是指在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等工作绩效突出的社会生产生活各类组成单元,是践行“无废城市”建设理念,促进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生产方式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的重要载体。
“无废细胞”包括“无废学校”“无废社区”“无废街道”“无废小区”或“无废村庄”“无废景区”“无废酒店”“无废商场”“无废工厂”“无废园区”“无废矿山”“无废医院”“无废工地”“无废机关”“无废农场”“无废机场”“无废口岸”“无废体育赛事”“无废演出活动”等各种类型。
申报单位存在下列情况不得申报:
(一)三年内发生涉固体废物倾倒等环境污染事件,被媒体曝光、社会影响恶劣并未完成整改的。
(二)三年内存在涉固体废物等环境信访举报案件,被相关部门查处、勒令整改的。
(三)申报材料不实或涉嫌造假的。
(四)存在其他影响申报的重大问题的。
原文链接:https://sthjt.yn.gov.cn/xxywzsdt/202405/t20240516_2385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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