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工业园区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修订)》立法起草工作启动
为服务好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启动了《昆明市工业园区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修订)》立法起草工作。近日,立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第一次会议。
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滇池管理局、市投资促进局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
要充分认识本次立法工作的重要意义。目前,昆明市围绕“大抓产业、主攻工业”持续推动项目入园、落地,产业园区成为昆明市产业发展最为活跃的区域,开展好园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对于园区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支撑作用。
要积极配合推进立法各阶段工作。工业园区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修订立法工作涉及的单位较多,工作面较广,立法各项工作安排紧凑,任何一个环节延误都会导致无法按期完成立法工作,各单位要积极支持配合好《昆明市工业园区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修订)》修订工作,按照时限完成材料收集、征求意见、起草等各项具体工作。
要严格按程序高质量完成立法工作。立法工作是一项程序性比较强的工作,起草过程中要做好统筹协调,既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高效开展工作,又要确保文本的质量。《昆明市工业园区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修订)》既要发挥好服务园区发展的作用,又要发挥好保护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环境质量的作用。在起草过程中要系统研究上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特别是近几年国家、省、市发布的有关环境保护的政策、规划等对产业园的环境管理提出的新要求,在深入调研昆明市产业园区发展的现状、面临的问题的基础上,高质量完成起草工作。
产业园区是全市产业集聚发展的重要载体,是推动工业化、城镇化发展和对外开放的重要平台,园区经济作为云南省三大经济组成部分,对促进体制改革、改善投资环境、引导产业集聚、发展开放型经济发挥着重要作用。《昆明市工业园区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自2010年9月10日起施行10余年来,对规范全市工业园区环境保护管理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产业园区的持续发展,原《昆明市工业园区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修订)》中关于工业园区选址布局、工业园区中具体建设项目的环保要求、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要求、区域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等方面内容已不能完全满足当前产业园区环境管理需要,因此需对原《昆明市工业园区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修订)》进行修订,以保证新修订的内容具有实用性,适应当前发展需求。
原文链接:https://sthjt.yn.gov.cn/xxywzsdt/202403/t20240329_2374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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