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环保民声网!
当前所在:首页 > 环保资讯

南京这两项“地标”,填补全省空白!

发布时间:2023-12-17 来源: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近日,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新闻通气会,介绍《实验室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规范》《X射线探伤单位辐射安全管理建设指南》两项地方性标准相关情况。

  两项标准出台不仅为南京全市实验室危险废物污染防治、X射线探伤单位辐射安全管理提供了行为指南,还填补了行业管理空白。

  填补空白!

  这个地标南京市率先出台

  2022年南京市各类产生实验室危险废物的单位(包含企业、高校以及科研院所)共计1000余家,产生量为23000吨,约占全省实验室危险废物产生量的50%。“实验室危险废物种类繁多,化学成分极为复杂,科学地分类收集、贮存十分重要。” 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副总工程师陈森介绍。

  相比其他危险废物,实验室危险废物具有来源多、分布散、产量小、种类多、成分杂的特点。“其环境管理工作存在收集难、运输难、处置难等问题。”陈森说。

  为进一步规范实验室危险废物的环境管理,由南京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并归口、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负责起草的地方标准《实验室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规范》自11月23日起正式实施。

  源头分类、包装、贮存、转运、运输、处置……该标准明确了对实验室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环境管理要求。特别是明确可根据实验室具体情况设置各类贮存点,规范收集实验室危险废物,并创新性提出了实验室内部贮存点和实验室外部贮存点的具体建设和管理要求,降低短期贮存的风险。

  陈森对各类实验室危险废物不同的危险特性,以及后续能够达标处置的要求详细分类进行解释:“共分为三大类九小类,标准中既保证分类方法足够简单明了、易操作,又能够满足安全贮存、达标处置要求。”

  “《实验室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规范》的实施,将进一步推进南京市实验室危险废物的环境管理标准化,填补国家和江苏省在这一领域没有专项标准的空白。”陈森表示,该标准也将为实验室危险废物的源头减量、过程规范、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的精细化环境管理提供技术保障。

  制度先行!

  这个地标南京率先探索

  南京市核技术利用单位1179家,射线装置4085台,“自2020年以来南京市核技术利用单位和射线装置数量年增长率均超过10%,核技术利用产业增长趋势明显。” 南京市生态环境局核与辐射环境管理处处长陈鹏说。

  陈鹏介绍,核与辐射专业性强,涉及诸多法律法规和标准,核技术利用单位贯彻落实起来难度较大,操作层面缺乏有效手段。“为此,南京市生态环境局研究制定《X射线探伤单位辐射安全管理建设指南》(简称《指南》),结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南京实际监管要求,进一步指导X射线探伤单位开展辐射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帮助企业落实好辐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此外,《指南》还通过量化评估客观评价X射线探伤单位的总体安全水平。“我们希望通过分值反映企业在辐射安全管理方面还存在哪些不足,激励企业持续改进自身存在问题。”陈鹏说,“为保障标准顺利推行,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将积极组织召开培训会等,组织探伤单位对照《指南》开展辐射安全标准化自评估,对探伤单位开展标准化建设外部评估,切实履行好辐射安全主体责任,提升辐射安全管理水平。”

  面面俱到!

  这两项地标全市首次发布

  自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赋予设区市标准制定权以来,南京市生态环境局积极探索生态环境地方性标准制定。

  “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分别于2022年和2023年度报送南京市地方性生态环境领域标准共九项。”南京市生态环境法规与标准处副处长季虹璟介绍,其中涉及绿色生态城市信息资源共享、数据管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指南、石化行业火炬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工业企业设备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控制等各领域。

  “这两项标准是全市首次发布的由南京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组织起草的生态环境专项地方性标准。”季虹璟介绍,“下一步,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将加快推动其他立项地方标准的起草工作,并结合实际,探索生态环境领域地方标准建设工作。”

  

  


原文链接:http://sthjt.jiangsu.gov.cn/art/2023/12/11/art_84025_11095514.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环保民声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环保民声网 hbjd.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