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环保民声网!
当前所在:首页 > 环保资讯

《大众日报》:我省推动海水养殖尾水治理提标升级

发布时间:2023-12-17 来源: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济南讯 近日,省市场监管局、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发布山东省地方标准《海水养殖尾水排放标准》,引领海水养殖尾水治理提标升级,推动海水养殖业低碳高质量发展。根据《排放标准》,我省依据尾水受纳海域的使用功能和保护目标,将海水养殖尾水排放限值分为一级和二级。排入一类、二类海域的养殖尾水执行一级标准,排入三类、四类海域和无水质类别要求海域的养殖尾水执行二级标准。
基于海水养殖尾水污染来源,结合当前管理实际及海水养殖业尾水特点,我省选择悬浮物、pH值、化学需氧量、总氮、总磷5项作为控制指标,并逐一确定了排放限值。
对标准的适用范围,考虑到海水池塘、工厂化养殖产生尾水可以集中收集治理,尾水浓度容易控制,而开放式养殖产生的污染物能够及时得到扩散、稀释,不存在集中排放情况,我省明确《排放标准》适用于海水池塘养殖和海水工厂化养殖的尾水排放管理,不适用于网箱养(增)殖、筏式养(增)殖、吊笼养(增)殖、滩涂底播养(增)殖等在开放性海域中进行的养(增)殖活动。新建、改建、扩建的海水池塘和工厂化养殖尾水排放自明年5月24日起执行本标准,现有的海水池塘和工厂化养殖尾水排放自2026年5月24日起执行本标准。


原文链接:http://sthj.shandong.gov.cn/dtxx/mykhb/202312/t20231212_4582532.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三农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环保民声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环保民声网 hbjd.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