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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出台办法规范地下水管理 优化章节结构,量化实操标准,补齐管理短板

发布时间:2023-12-17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作者:佚名

  云南省人民政府日前印发新修订的《云南省地下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办法》包括总则、规划与利用、节约与保护、污染防治、监测与信息管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共8章49条。

  节约与保护部分主要对控制指标的制定、计量设施安装、应急备用饮用水水源和农业抗旱应急井的管理、禁止开采区、限制开采区划定程序及其禁止性行为、取水许可审批管理、重要泉域保护等内容作了规定;污染防治部分主要对污染防治重点区、污染地下水的禁止性行为、防止地下水污染的措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畜禽养殖和屠宰污染防治等内容作了规定;监测与信息管理方面,主要对监测站网规划建设、监测站点维护管理、监测设施保护、信息平台建设和监测成果信息共享等内容作了规定;监督管理方面,主要对地下水取水工程核查监管、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安全评估、疏干排水管理和联合执法机制等内容作了规定。

  《办法》章节设置和内容特点体现在3方面:在章节结构方面结合云南情况优化,实际操作层面量化云南标准,管理制度层面补齐云南短板。尤其在夯实地下水监测等管理基础方面,为解决全省地下水监测站点严重不足的现状,《办法》明确要求制定地下水监测站网规划,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共建共享信息。同时,《办法》明确要充分利用拟报废的矿井、钻井、地下水取水工程或者勘探孔、监测孔,将符合条件的改建为地下水监测井,改建后纳入监测站网统一管理。

  蒋朝晖


原文链接:https://www.mee.gov.cn/ywdt/dfnews/202312/t20231214_105905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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