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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11月拟作出的锦屏县九江风电场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表审批意见的公示(核与辐射)

发布时间:2023-12-01 来源: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锦屏县九江风电场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30日-2023年12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86987058(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传    真:0851-85570802

  通讯地址: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59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辐射处

  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270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

  邮    编:550002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

       

  

  锦屏县九江风电场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

  

  

  

  黔东南州锦屏县启蒙镇、河口乡

  

  

  锦屏清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贵州绿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处220kV变电站及输电线路工程,其中,项目新建220kV变电站采用2×100MVA主变压器,新建输电线路从本项目220kV变电站采用架空出线后,右转向西北方向走线,最终接入青山界500kV变电站由东向西第一个间隔。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1、水污染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

  (1)施工废水

  施工废水主要为建设阶段的搅拌污水、场地冲洗及抑尘用水。施工废水属无毒废水,其特点是悬浮物含量较高,废水中SS值达300~ 400mng/L。施工场地内设置1座临时沉淀池,产生的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等。

  (2)生活污水

  设置三级化粪池,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定期清掏,用作周边母猪塘居民点农田施肥。。

  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期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小。

  2、大气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废气主要是施工扬尘和汽车尾气。

  (1)扬尘

  施工期扬尘主要是建设过程的原材料运输和出渣装卸。建筑材料运输产生的扬尘,属于间歇排放且源强较低,扬尘的影响范围主要在施工现场附近。根据有关资料,施工扬尘一方面主要来源于车辆行驶,约占扬尘总量的60%,影响范围一般在200m内。环评要求严禁运输途中扬尘散落,储存时应堆入库房,如需露天存放,则需采取严密的遮盖措施。土、砂、石料运输禁止超载,装高不得超过车厢板,并盖篷布,严禁沿途撒落。在非雨天洒水施工场地和道路适时进行洒水,可有效的防止扬尘。

  (2)汽车尾气

  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在运行中将产生机动车尾气,其中主要含有CO、NOx污染物,多为无组织排放,点源分散,流动性较大。环评建议施工方加强管理,合理规划进出施工场地行车路线、缩短怠速、减速和加速的时间,增加正常运行时间,以减少NOx及CO等汽车尾气的排放量。

  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产生的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及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线路施工噪声主要是塔基施工和架线安装产生,为间歇声源。施工期的噪声影响主要来自于施工机械的机械噪声。为维护区域声环境质量,本评价要求施工单位应采取以下措施:①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尽量避免中午(12:00~14:00)以及夜间(22:00~次日06:00)施工。②施工作业应严格控制在施工作业范围内,合理布置施工机具位置。③做好施工组织设计,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同时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等措施。④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及时间,靠近敏感点减速行驶,禁止鸣笛等措施。⑤设置临时实体围挡。

  杆塔施工区域远离市区和集中居民点,各施工点分散,每个点施工量小,施工期短,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能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噪声的影响,施工噪声随着施工结束而结束,不会影响周围居民正常休息。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固废主要来自于新设备外包装材料、建筑垃圾、装修垃圾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其中来自施工作业的建筑垃圾,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建筑垃圾堆存点堆存处置;变电站剩余土石方用作后期站区挡土墙、护坡及站区绿化使用,以及用作站内道路平铺。对于靠近变电站线路弃土可用作后期站区挡土墙、护坡及站区绿化使用,以及用作站内道路平铺。可以回填利用的土方临时堆放于塔基临时占地区,施工结束后将剥离的表土用作绿化覆土,不能利用或多余的弃土平铺于塔基的连梁内,线路工程不存在永久弃土,全部回填。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当地生活垃圾转运站集中处理。

  经上述措施后,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轻微。

  6、生态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1)植物保护措施

  1)避让措施

  施工便道应充分利用周边现有交通道路、机耕路、林区小路等现有道路,避免新开辟施工道路。

  2)减缓措施

  ①施工前设置临时拦挡,限制施工活动范围,避免施工开挖土石方覆压周围农作物和植被;杆塔施工时临时占地应选择项目周边现有空地布置,减少植被破坏。

  ②严格控制沿线树木的砍伐数量,严禁破坏征地范围之外以及不影响施工的植被;砍伐树木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需取得林木砍伐相关手续,并设置林木砍伐生态补偿费用。

  ③在坡地等山丘区应采用全方位长短腿与不等高基础设计,以减少土石方开挖,并根据现场情况建议采取截排水沟、护坡、挡墙等工程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④施工时宜采用无人机等展放线,人畜运输材料等对生态环境破坏较小的施工工艺。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培训教育,严禁越界施工、随意砍伐、践踏项目周边植被和农作物。

  ⑤施工占用一般耕地、旱地、林地,应做好表土剥离(对有表土及植被的土层分割划块,人工铲起后集中保存,并加以养护和管理)、分类存放(在塔基附近用所挖土石方装填的草袋围成一个小型堆土场地以堆放表土)和回填利用(施工结束后将养护的草皮铺设在临时占地区域,并加强抚育管理)。

  3)补偿措施

  对于原线路拆除和线路施工临时占地应立即清理,根据其原有土地功能恢复原貌,对于塔基占地区(除塔基基脚外)和临时占地尽可能采取复垦或采取播撒草籽等措施进行植被恢复。

  (2)动物资源保护措施

  1)避让措施:设立集中的高压输电线路走廊通道,减少对线路走廊对土地利用的限制和对鸟类的影响。变电站选址、塔基定位应避开动物巢穴和主要觅食区域。合理规划施工季节和时间,尽量避让动物的繁殖期、迁徙期。

  2)减缓措施:项目施工过程中,应尽量保留原有生态群落和生境类型,

  减轻对动物栖息地特别是鸟类迁徙通道、鸟类的迁徙中途停歇地、主要的觅食地、主要栖息地的破坏。

  3)补偿措施:项目施工结束后,对施工临时道路、牵张场、塔基施工临时占地等及时选用当地物种过行植被恢复,重建动物生境。

  通过实施以上发展措施,将使本区优势植物资源得到充分发挥,并使森林面积得到较大提高,减小因工程施工及永久占地等因素对植被和野生动物的影响,使评价区域生态环境得到较大程度的保护和改善。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工程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食堂油烟。项目食堂设置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由厨房专用排烟通道至食堂楼顶高空排出。

  2、地表水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变电站及输电线路运维人员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1m3/d)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标准限值后作为站区绿化、道路降尘用水回用。

  需检修的设备须在其下部铺垫塑料布和安放接油盘,防止漏油。

  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经预测,变电站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的要求。本线路建成后对沿线环境保护目标的声环境基本不构成增量贡献。因此可以预测,项目线路建成后,线路附近环境敏感点处的声影响能够维持现状水平,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本优化平面布置;变电站在选购主变时,选用声源低于65dB(A)的低噪声设备,围墙隔声;架空线路架设高度达到设计规范高度,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运维人员生活垃圾装袋收集送当地生活垃圾转运站集中处理;事故油、油渣、废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专业单位回收处理。暂存危废暂存间(10m2)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理。

  5、电磁环境影响分析及保护措施

  通过电磁环境影响专项评价本项目输变电工程投运后,在正常运行情况下,非居民区导线离地距离6.5m、居民区导线离地距离15m时(本项目线路全线架设高度不低于15m),工频电场和磁感应强度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要求,同时,线路沿线敏感点处工频电场和磁感应强度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要求。即电场强度控制限值4000V/m(4kV/m),磁感应强度控制限值100µT(0.1mT),架空输电线路线下的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其频率50Hz的电场强度控制限值为10kV/m。采取以下措施:

  (1)保证变电站内高压设备、建筑物钢铁件均接地良好,所有设备导电元件间接触部位均应连接紧密,以减小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的火花放电;

  (2)线路选择时已尽可能避开敏感点,在与其它电力线、通信线、公路等交叉跨越时应严格按规范要求留有净空距离;

  (3)采用良导体的钢芯铝绞线,减小静电感应、对地电压和杂音,减小对通讯线的干扰;

  (4)本工程220kV架空输电线路导线架设高度不低于15m;

  (5)线路杆塔上设置警示标志,线路及杆塔下方严禁长时间停留;

  (6)线路廊道征地范围内禁止新建任何建筑物;

  根据专项评价中电磁环境预测结果及类比监测结果得知,本工程建成后产生的电磁环境影响均可以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4000V/m和100µT公众曝露控制限值。从电磁环境影响角度,本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变电站的主变压器底部设地下钢筋混凝土贮油坑,容积为主变压器油量的20%,贮油坑的四周设挡油坎,高出地面100mm。坑内铺设厚度为250mm的卵石,卵石粒径为50~80mm,坑底采取重点防渗,确保其渗透系数小于1.0×10-10cm/s,并设有排油管,能将事故油排至事故油池中。事故油污水的经储油池暂存后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根据《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2019)6.7.8要求,总事故贮油池的容量应按其接入的油量最大的一台设备确定。220kV主变压器的单台最大油量不超过33.52m3(单台变压器油重30t,变压器油密度0.895t/m3),本工程变电站建设容积大小为35m3的事故油池,可满足事故状态下的集油需要。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版)

  

  公示稿-锦屏县九江风电场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评估意见

  〔2023〕737号关于对《锦屏县九江风电场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估意见.pdf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窗口0851-86987058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原文链接:https://sthj.guizhou.gov.cn/zwgk/zdlyxx/fsjg/fslxmspqgs/202311/t20231129_831573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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