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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煤改电二期(和田~民丰 民丰~且末 且末~若羌750千伏)输变电工程(且末~若羌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3-11-18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

  

  你公司《新疆煤改电二期(和田~民丰、民丰~且末、且末~若羌750千伏)输变电工程(且末~若羌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一)新建且末750kV变电站工程

  新建1台1500MVA主变压器,2×360Mvar高压电抗器,4×60Mvar低压并联电抗器;750kV出线2回,分别为民丰1回、若羌1回;220kV出线8回,分别为塔中1回、且末2回,其余5回间隔仅上设备不出线;建设1座主变事故油池有效容积为120m3;2座高抗事故油池有效容积均为70m3;站内设置1座有效储存容积5立方米移动式危险废物暂存仓。且末750kV变电站站址中心地理坐标为:E85°18′26.885",N38°16'50.293"。

  (二)若羌750kV变电站扩建工程

  扩建1×360Mvar高压电抗器;高抗事故油池1座有效容积70m3,750kV出线1回至且末变电站。扩建位置位于变电站围墙内预留场地,不新增占地。若羌750kV变电站中心地理坐标:E88°21′29.579",N38°56′3.899"。

  (三)新建且末~若羌750kV输电线路

  新建且末变电站至若羌变电站750kV架空线路,线路途经且末县、若羌县,线路路径全长约310.3km,单回路架设,新建杆塔648基,线路导线选用6×JL3/G1A-400/50钢芯铝绞线,分裂间距为0.4m。

  建设项目总投资为20748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373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2.60%。

  二、该项目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下列工作要求后,可以满足国家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同意该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结论和意见。

  三、项目建设及运行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加强电磁环境污染防治。输电线路临近居民住宅时,采取抬高线高措施,确保输电线路沿途环境敏感点的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分别控制在《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限值中4kV/m和100μT的要求。在通过耕地等场所时,确保架空输电线路线下的工频电场强度小于10kV/m,并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二)强化噪声污染防治。选择合适的设备,采取合理布置线路、线高等有效减噪防治措施,确保变电站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沿线声环境保护目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声功能区标准要求,防止噪声扰民。

  (三)严格环境风险防范。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种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完善环境风险防范制度,加强环境风险管理,防止电磁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

  (四)严格落实生态红线保护措施。项目建设前需按《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号)文件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施工前开展人员专题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严格落实施工期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禁在生态红线内设置施工营地,进一步优化调整塔基位置,尽可能减少施工过程对土地的占用和植被的破坏,坚持“边施工、边恢复”的原则,及时做好植被、临时用地的恢复工作。

  (五)变电站产生的生活污水处理后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4275-2019)中控制指标推荐限值B级标准后,排入防渗集水池收集,冬储夏灌,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变电站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在移动式危险废物暂存仓,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六)加强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扰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垃圾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产生的废水应收集处理,不得排入沿线地表水体;在建设临时道路、牵张场地等时,应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七)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按要求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该项目竣工后,你公司须按规定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主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五、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巴州生态环境局、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建设和运行期间应接受其监督检查。

   

   

   

   

                              2023年10月24日

   

   

  


原文链接:http://sthjt.xinjiang.gov.cn/xjepd/gwwjhpyb/202311/241b97fa390e4ed5addeee0973e3377c.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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