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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权交易改革的内蒙古实践

发布时间:2023-11-18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秋末风劲,草木凝霜,乌海市的地表温度已下降到零度,国家能源集团煤焦化西来峰公司360万吨/年煤基新材料及生物可降解材料项目建设现场,塔吊耸立,车辆穿梭,紧抓施工期,工人们正在加紧作业有序施工。

  项目副经理冯超介绍:“我们要将项目打造成为各类污染物超低排放,生态化、智能化、智慧化的世界一流‘灯塔工厂’。二氧化硫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大幅降低,我们购买排污权也会省下一大笔钱。”

  冯超口中的排污权交易主要是指以市场手段优化环境资源配置,使环境资源的无偿占用变为有偿使用,一方面倒逼污染企业从被动减污转变为主动降污,一方面为我区统筹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资金支持。

  把时间的齿轮拨回到2010年9月,当时国家选取了11个排污权交易试点省份,内蒙古位列其中。

  2011年1月,自治区政府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实施方案》,要求通过改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4种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分配办法和排污权使用方式,形成和规范全区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市场。

  这标志着一场有关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改革在北疆大地上拉开帷幕。

  为促进排污权交易工作,2011年以来,内蒙古先后出台7个政策文件,为正式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确定了指导原则、基准价格、交易资金管理办法、排污权储备规则、交易管理规则和电子竞价规则等方面的政策法规体系。

  2011年8月16日,内蒙古自治区排污权交易管理中心与4家企业签订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合同,排污权有偿使用制度正式开始实施。

  经过10余年的探索和发展,内蒙古现已实现国家、自治区、盟市审批建设项目新增4项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指标有偿使用,乌海市和鄂尔多斯市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

  截至2023年10月,全区共组织929个项目进行了排污权有偿使用,有偿使用总金额为4.45亿元。自治区本级共组织541个企业开展了排污权有偿使用,有偿使用金额3.74亿元,全部上缴财政,统筹用于污染防治。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指出支持内蒙古深化排污权交易试点。

  深化排污权交易试点,内蒙古继续迈出坚定步伐——

  做到“心中有数”。初始排污权是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的基础,我区制定了科学合理的初始排污权核定和管理制度,核定企业数量4000余家;

  建立排污权指标库。及时对淘汰落后过剩产能项目等市场上形成的减排富余排污权指标实施回购和储备,实现了排污权指标的动态良性循环优化配置;

  争取国家政策。争取到地市级行政区内总量指标不足时,可在省级行政区内统筹调配的政策支持,为我区下一步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奠定了基础。

  2022年,作为排污权交易试点的乌海市,中心城区空气优良天数305天,优良率83.6%,创有记录以来最好水平。可喜成绩的背后是乌海发展模式的转变,是排污权有偿使用在产业结构调整和减排工作方面的推动促进。

  自治区生态环境低碳发展中心负责人和小平告诉记者,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这一倒逼机制,进一步提高了新建企业准入门槛,客观上限制了“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的新上项目。同时,也促使企业从降低环境成本着眼,通过技术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等手段,减少污染物排放,并使企业认识到治理污染“有利可图”,提高了企业治污的积极性,落实了排污单位的减排责任,促其主动削减污染物排放,为区域经济发展腾出了更大的环境容量。

  《意见》的推动,将使我区排污权交易制度建设向更深层次发展。和小平说,下一步,我们将持续跟进《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排污权相关内容的修改完善,进一步加大加快对排污权交易技术、核定技术、价格形成机制、环境容量资源价值评估体系、金融创新机制等理论和政策支撑体系的研究探索,并结合自治区实际,探索开展区域性的排污权交易试点,从单纯政府出让排污权向以政府出让排污权为主、企业与企业间市场化交易富余排污权为辅的模式过渡,进一步增加企业对排污权交易的积极性,也为企业主动减排注入更强信心,为我区发展注入更多绿色动能。

  


原文链接:https://sthjt.nmg.gov.cn/stbh2021/pwjy/202311/t20231114_24100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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