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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州生态环境局博湖县分局顺利完成2023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

发布时间:2023-10-13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十四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等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水平,有效防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巴州生态环境局博湖县分局自2023年7月开始,组织开展为期二个月的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

  本次评估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指标》要求,对我县10家危废产生单位,危废管理相关资料、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运行和管理情况进行了详细评估检查,并对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建立了整改台账,督促企业立查立改。

  下一步,巴州生态环境局博湖县分局将不断加强对危险废物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和固废管理培训,强化环境监管和指导帮扶,全面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危险废物环境风险。


原文链接:http://sthjt.xinjiang.gov.cn/xjepd/xwzxdsxx/202310/8aab37eb1d4c4c2ba527b76c72289caf.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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