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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3年8月3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9-01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31日-2023年9月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165406(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编830063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新疆嘉国伟业新能源有限公司600万吨/年低阶煤清洁高效综合利用项目及60万吨/年煤焦油加氢项目

  本项目位于巴里坤三塘湖工业园区条湖区。

  新疆嘉国伟业新能源有限公司

  新疆绿境天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分两期建设,建设内容包括:一期建设300万吨/年低阶煤新型热解提质装置、6万方/小时荒煤气综合利用装置(制氢)、8万吨/年LNG装置、60万吨/年煤焦油加氢装置及配套辅助、公用、环保工程;二期建设300万吨/年低阶煤新型热解提质装置、9万方/小时荒煤气综合利用装置(制合成气)、8万吨/年LNG装置、18/35万吨/年甲醇联产醋酸装置及配套辅助、公用、环保工程。一期工程产品方案:兰炭180万吨/年,硫磺0.097万吨/年,LPG2.5万吨/年,轻质煤焦油1#20.35万吨/年,轻质煤焦油2#31.03万吨/年,3#煤基氢化油0.96万吨/年,沸腾床加氢尾油3.07万吨/年,煤沥青4.576万吨/年,LNG8万吨/年,中间产品氢气4.6万吨/年(送煤焦油加氢装置)。二期工程产品方案:兰炭180万吨/年,LNG8万吨/年,甲醇18万吨/年,醋酸35万吨/年,中间产品氢气5.18万吨/年(送甲醇装置),中间产品二氧化碳47.31万吨/年(送甲醇装置),中间产品一氧化碳18.36万吨/年(送醋酸装置)。

  。本项目总投资703657.2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总额为3274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4.65%。

  1.大气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废气。采取施工现场设置围栏,洒水抑尘,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大量土石方施工作业,物料运输、堆放加盖篷布等措施后,可减缓施工扬尘对项目区大气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有组织废气主要为:①备煤废气、投料废气、提质煤转运废气、提质煤筛分废气:煤热解装置备煤废气、投料废气、提质煤转运废气、提质煤筛分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其中备煤废气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处置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投料废气、提质煤转运废气、提质煤筛分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置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污染物满足《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中附件2炼焦工序超低排放限值要求。②预加氢进料加热炉燃烧废气、减压进料加热炉燃烧废气、裂化/精制二合一炉燃烧废气、分馏塔进料加热炉燃烧废气:煤焦油加氢装置预加氢进料加热炉燃烧废气、减压进料加热炉烟燃烧废气、裂化/精制二合一炉燃烧废气、分馏塔进料加热炉燃烧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各加热炉设置低氮燃烧装置,预加氢进料加热炉燃烧废气由20米高排气筒排放,减压进料加热炉烟燃烧废气、裂化/精制二合一炉燃烧废气、分馏塔进料加热炉燃烧废气由1根20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污染物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中表4排放限值要求。③供热站锅炉燃烧废气及酚氨废水焚烧炉燃烧:一期工程、二期工程供热锅炉燃烧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废水焚烧炉焚烧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酚类、氰化氢。一期工程供热锅炉燃烧废气与废水焚烧炉焚烧废气一并通过低氮燃烧+石灰石—石膏脱硫+SCR脱硝后由80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污染物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1排放限值要求,废气酚类、氰化氢污染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二期工程供热锅炉燃烧废气通过低氮燃烧+石灰石—石膏脱硫+SCR脱硝后由80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污染物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1排放限值要求。④酚氨废水处理站酸化除油废气:酚氨废水处理站酸化除油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硫化氢,废气经碱液喷淋塔处置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硫化氢污染物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要求。⑤有机废水处理站废气:有机废水处理站废气污染物主要有硫化氢、氨及非甲烷总烃,废气经生物除臭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硫化氢、氨污染物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污染物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4标准限值。⑥装卸区及储罐区废气:装卸站及储罐区油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装卸站及储罐区废气经二级冷凝+活性炭吸附处置后由各自20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非甲烷总烃污染物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4标准限值。⑦氧化再生废气、酚氨废水处理站脱氮废气:荒煤气综合利用装置氧化再生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硫化氢,酚氨废水处理站脱氮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氨,均通过15米高排气筒直接排放,废气硫化氢、氨污染物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要求。⑧甲醇装置非渗透气及荒煤气综合利用装置粗脱碳解析气:甲醇装置非渗透气及荒煤气综合利用装置粗脱碳解析气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碳,均通过25米高排气筒排放。

  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生产工艺装置、储罐区无组织排放挥发性有机物;原煤、末煤、提质煤的储存料场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废水处理站无组织排放的硫化氢、氨恶臭气体。挥发性有机物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 —2015)中的规定执行;优先使用低(无)泄漏的泵、压缩机、过滤机、离心机、干燥设备等,采用密闭式循环水冷却系统等。定期开展全厂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原煤、末煤、提质煤的储存料场采用封闭式设计,定期洒水喷雾抑尘。废水处理站硫化氢、氨恶臭污染物采取加盖密闭收集并采用生物除臭设备处理。在采取上述无组织废气控制措施后,厂界颗粒物、硫化氢、氨污染物满足《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表7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厂界处浓度能够达到《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表5限值要求。

  2.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防渗沉淀处理后回用或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收集,待优先建设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成后送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本项目运营期全厂废水主要为:项目煤热解装置剩余氨水、荒煤气综合利用装置煤气压缩分离水、煤焦油加氢装置含酚废水及含油污水、酸性水汽提净化水送酚氨废水处理装置处置,处理工艺为“除油+脱酚+脱氮+芬顿氧化+混凝沉淀+深度处理+焚烧”,处理废水满足《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及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中间排标准限值回用于熄焦;甲醇装置甲醇精馏废水、洗涤废水送有机废水处理站处置,处置工艺为“IC厌氧+AO+AO+MBR+RO+浓水反渗透”,处理废水满足《循环冷却水用再生水水质标准》(HG/T 3923—2007)中循环冷却水补水标准要求回用,RO反渗透脱盐工艺浓水用于厂内抑尘;荒煤气综合利用装置变换废水、循环水站废水、锅炉排水及未预见排水送清净下水处理站处置,处理工艺为“絮凝+沉淀+过滤+超滤+二级反渗透”,处理废水满足《循环冷却水用再生水水质标准》(HG/T 3923—2007)中循环冷却水补水标准要求回用,RO反渗透脱盐工艺浓水用于厂内抑尘。生活污水送地埋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置,处理后废水冬储夏灌。脱盐水站排水用于厂区洒水抑尘。。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①源头控制措施:对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的措施,以防止和降低污染物的跑、冒、滴、漏现象。②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包括酚氨废水处理站、有机废水处理站、危废贮存间、煤热解装置焦油氨水罐及原料、产品、中间储罐罐区、化学品库、事故水池。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 50934—2013)、《地下水污染源防渗技术指南》(试行)、《石油化工企业防渗设计通则》(QSY1303—2010)进行防渗。③其他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选择管材优质的管道,污废水排水检查井选用防渗效果较好的钢筋混凝土检查井,在池体附近设置围堰+收集槽,出现泄漏情况能及时收集污水至废水收集池;对于容易出现渗漏机油等现象的设备增加巡检频率,并在下部设置漏油收集盘等;生产区四周设置封闭排污沟,同时在排污沟外圈修建雨水沟,避免雨污混排,并设置初期雨水收集系统,实行“清污分流”。④跟踪监测计划: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及《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设立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定期开展监测。

  3.声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产生短期、局部影响,施工结束后消失。

  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压缩机、泵类等设备。采取的噪声防护措施主要为:设计中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在总图布置上区分高噪声区和低噪声区,利用建筑物的屏蔽作用和距离衰减达到降噪要求;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室内,或采取消音、隔声、减震等措施;对于空气动力性噪声,如空气压缩机、各种泵类、引风机等,可设置在专门的隔音间内,机座减振;在空压机进气口、蒸汽放空口、空气放空口、引风机入口等安装消声器等。

  4.固体废物

  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一般固废以及危险废物。一般固废主要为空分站废分子筛、废铝胶、有机废水处理站生化污泥、清净下水处理站物化污泥等,由厂家回收或送一般固废填埋场。危险废物包括荒煤气综合利用装置脱硫残液(危废类别HW11)、废吸附剂(危废类别HW49)、变换工段废催化剂(危废类别HW49)、废脱碳分子筛(危废类别HW49)、脱氧废催化剂(危废类别HW49)、脱汞废吸附剂(危废类别HW49)、废分子筛(危废类别HW49)、废滤芯(危废类别HW49)、脱氢废分子筛(危废类别HW49)、脱氮废分子筛(危废类别HW49)、TSA废吸附剂(危废类别HW49)、PSA废吸附剂(危废类别HW49),LNG装置废滤芯(危废类别HW49)、废活性炭(危废类别HW49)、废分子筛(危废类别HW49)、脱汞废活性炭(危废类别HW49)、脱氢废分子筛(危废类别HW49)、脱氮废分子筛(危废类别HW49),煤焦油加氢装置废焦油渣(危废类别HW11)、废保护剂(危废类别HW11)、废催化剂(危废类别HW49)、废瓷球(危废类别HW49)、废脱硫吸附剂(危废类别HW49),甲醇合成装置废催化剂(危废类别HW50)、废保护剂(危废类别HW50),醋酸装置混酸(危废类别HW11),危险废物经危废贮存间收集后交由有相应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及运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相关要求执行。加强厂区内危险废物临时贮存管理,建立环境管理台账。生活垃圾利用厂内垃圾桶、垃圾箱收集,由园区环卫部门定期清理。综上所述,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处置适当,符合环保要求,其固废防治措施是可行,采取以上固废处理措施后,项目固废处理处置率可达到100%。

  5.环境风险

  本项目生产、使用、储存过程中涉及的主要危险性物质为煤气、煤焦油、一氧化碳、硫化氢、硫磺、甲醇、氨水、石油醚、甲烷、甲醇、醋酸等;涉及危险化学物质的生产装置主要包括煤热解装置、荒煤气综合利用装置、煤焦油加氢装置、LNG装置、甲醇装置、醋酸装置、储罐区及气柜区等。项目最大可信事故为:生产装置、储罐系统、气柜系统及物料输送系统因腐蚀破裂、人为操作不当、设备缺陷等问题导致风险物质大量泄漏、火灾爆炸事故产生的次生污染物对周边大气环境及地下水环境的污染影响。

  采取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主要为:1.根据功能分区布置,各功能区,装置之间设环形通道,并与厂外道路相连,利于安全疏散和消防;2.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内可能产生静电的物体,如设备管道等都采用工业静电接地措施;3.工作时控制/消除火源,严格控制设备质量与安装质量,保证消防设施完好、安装检测报警装置;4.原料、一般固废暂存间、危废贮存间等分类贮存,危险化学品分类存放;5.废气处理装置发生异常,应尽快停止生产,风机停止排风,将废气控制在密闭区域内;6.采取的防止环境污染的主动控制措施从生产过程入手,在工艺、管道、设备和给排水等方面尽可能地采取泄漏控制措施。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2

  奎屯产融润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万吨/年锂电池负极包覆材料项目

  本项目位于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经开区南区

  奎屯产融润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拟建2条锂电池负极包覆材料生产线和1条锂电池负极粘结剂生产线,主产品为锂电池负极包覆材料、锂电池负极粘结剂,副产品为工业粗萘、橡胶软化油。

  工程主要由生产车间、储运设施、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服务性设施等组成,其中生产装置:包覆材料生产车间。储运设施:原料及产品罐区、成品库房。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变配电站、循环水及消防水站(含水池)、导热油炉房、维修间及备品备件库、分析楼、中央控制室、污水处理站、空压制氮站、事故水池、危废贮存库。服务性设施:综合办公楼、门卫1、门卫2。

  1.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运输车辆产生的道路扬尘、施工机械排放的废气等。采取洒水降尘、避免大风天气下作业、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加强机械设备维修及保养等措施后,施工扬尘对项目区大气环境影响较小。运行期:①废气处理系统废气,废气处理系统废气包括真空泵排气、造粒废气、储罐呼吸有组织废气、装载过程废气,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苯并[a]芘,进入尾气处理系统(轻油吸收+活性炭吸附+蒸汽解吸+冷凝)处置后由25米高排气筒排放,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5、6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沥青烟执行《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0—2015)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②包装废气,包装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经密闭收集+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置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③污水处理站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氨、硫化氢、VOCs,集中收集,采用“UV光解设备+活性炭吸附过滤”工艺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表5限值要求。

  无组织废气主要有:生产工艺装置、储罐及装载、循环水站、污水处理站无组织排放挥发性有机物。挥发性有机物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 —2015)中的规定执行;企业厂区内载有气态VOCs物料、液态VOCs物料的设备与管线组件的密封点≥2000个,开展LDAR工作(泄漏检测与修复);生产装置区安装VOCs网格化在线监测;原料、成品均采取密闭装车并加装气相平衡管连通槽车和储罐,储罐采用氮封措施;循环水站定期监测;污水池、污泥池密闭+投加除臭剂。

  2.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防渗沉淀处理后回用或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施工期间设置环保厕所一座可满足施工人员需求。

  运行期废水处理措施: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辅助设施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为废气吸附系统反吹凝水、设备和地面冲洗水、质检清洗废水等。生产废水排往厂内污水处理站经处理后达标排放;辅助设施废水主要为循环冷却水排水,辅助设施废水、生活污水同生产废水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污水出水浓度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1间接排放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三级标准(经开区南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后通过排污管道进入经开区南区污水处理厂。

  3.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采取设置减震垫、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保养和维护施工设备、合理布局施工场地等措施,可有效控制项目建设期对周边环境的噪声影响。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空气动力性噪声以及机械性噪声两大类。如压缩机、风机等属空气动力性噪声,各类泵属机械噪声。采取的保护措施主要为: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消音器,高噪声设备设置在专门的隔音间内,机座减振,合理绿化。通过预测,运行期厂界昼、夜噪声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影响及保护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定期运往当地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后,定期送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一般固废以及危险废物。

  一般固废主要为废熔盐、废包材、除尘器收尘灰。废熔盐每十年更换一次,更换的废熔盐全部由供应商回收,废包材外售废品收购单位回收利用。除尘器粉尘收集后装入成品包装袋,作为成品外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不在厂内暂存,不设暂存设施。

  危险废物包括化验分析的废油、废采样塑料瓶、废润滑油、废滤布、废气处理系统废活性炭、活性炭吸附装置废活性炭、污水池浮油和油泥、清罐油泥、废含油抹布和手套、废导热油,危废类别分别为HW49、HW49、HW08、HW08、HW49、HW49、HW08、HW08、HW08、HW08,产生量分别为5t/a、1.25t/a、1t/a、0.02t/a、6t/3a、1t/a、23t/a、3t/3a、0.05t/a、2t/5a,危险废物在危废暂存间收集后交由有相应资质单位处置,其中废含油抹布和手套按照豁免要求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及运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相关要求执行。加强厂区内危险废物临时贮存管理,建立环境管理台账。

  5.环境风险分析

  本项目生产、使用、储存过程中涉及的主要危险性物质为乙烯焦油、工业粗萘、橡胶软化油、导热油、废润滑油等;涉及危险化学物质的储罐主要包括乙烯焦油储罐、工业粗萘储罐、橡胶软化油储罐等。

  风险防范措施主要包括:根据功能分区布置,各功能区,装置之间设环形通道,并与厂外道路相连,利于安全疏散和消防;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内可能产生静电的物体,如设备管道等都采用工业静电接地措施;工作时控制/消除火源,严格控制设备质量与安装质量,保证消防设施完好、安装检测报警装置;原料、危废等分类贮存,危险化学品分类存放;废气处理装置发生异常,应尽快停止生产,风机停止排风,将废气控制在密闭区域内;采取的防止环境污染的主动控制措施从生产过程入手,在工艺、管道、设备和给排水等方面尽可能的采取泄漏控制措施;编制包含本项目在内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备案,定期开展演练,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6.碳排放影响分析

  减排及拟采取措施:工艺设备和建构筑物合理布局,泵房、变配电设施等均设置在负荷中心,减少电力等能源输送损耗,减少电力隐含的CO2排放量;根据项目用电性质、用电容量等选择合理的供电电压和供电方式,有效减少电能损耗;负载变化较大的风机、泵类采用变频器调速控制。

  碳排放管理及监测计划:制定温室气体年度监测计划,对碳排放相关的关键参数进行监测和分析,形成台账管理和记录。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3

  塔河油田八区注水支干线隐患治理工程

  本项目位于阿克苏地区库车市境内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

  新疆威泽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对存在隐患的原有三号联合站至8-1站(三号联合站—8-3站—8-2站—7-1站—8-1站)注水干线进行改线隐患治理,新建注水支干线不经过7-1站,避让了周边农田、沙漠公园等敏感目标,新建管线走向为:三号联合站—8-3站—8-2站—8-1站,建设管道长度15.5千米,前端10.5千米采用芳胺固化(起终点温度68℃-64℃,规格DN300共计7.5千米,规格DN250共计3千米),后段5千米采用酸酐固化玻璃钢管(起终点温度64℃-59.2℃,规格DN200),设计压力2.5兆帕。新建管线建成后总输水能力3300立方米/日。

  1.生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措施

  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主要是施工期占地对地表的破坏和土壤扰动,造成水土流失;项目施工活动和工程占地对土地利用、植物、野生动物等各生态要素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施工期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为:严格控制管线临时占地面积,管线施工临时占地一般区域作业带宽度不得超过6米,穿越公益林段采取人工开挖,作业带宽度不得超过4米;在公益林的区域施工时,建设隔离防护网,并设置警示标牌,禁止其他人员进入林地非法砍伐、采摘和捕猎;管线施工时应根据地形条件,尽量按地形走向、起伏施工,减少挖填作业量;充分利用现有油田道路,尽可能减少道路临时占地,降低对地表和植被的破坏,施工机械在不得在道路以外行驶和作业,保持地表不被扰动,不得随意取弃土;对临时堆土布设一定的防尘网苫盖防护措施;严禁在大风、大雨天气下施工,定期洒水抑尘,减少施工过程中造成的水土流失;管沟分层开挖、分层回填;项目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及时对临时占地区域进行平整,使占地造成的影响逐步恢复。

  运营期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为:在道路边、油田区,设置警示牌;加强对管线的管理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防止泄漏事故的发生;在管线上方设置各种标志,防止各类施工活动对管线的破坏;管道维修二次开挖回填时,应尽量按原有土壤层次进行回填;加强日常生产监督管理和安全运行检查工作;加强对原管线的巡查维护,若管线长期封存后因腐蚀或外力作用而断裂,管线区域发生塌陷等问题,须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治理,回填塌陷区并压实,防止因原管线留置封存而产生次生环境问题。

  2.大气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主要是施工扬尘和机械车辆尾气。加强设备和运输车辆的检修和维护,保证设备正常稳定运行;避免在大风季节进行大量土石方作业,尽可能缩短施工时间;施工现场设置围挡,采取洒水、遮盖等防尘、抑尘等措施可减缓施工扬尘对项目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3.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旧管道清管排出的含油废水和管道安装完后清管试压排放的少量废水。旧管道清管排出的含油污水由罐车运送至塔河油田三号联合站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拟建管线的试压废水为洁净水,试压结束后用作场地降尘用水。本项目施工期不设施工营地,无生活污水产生。

  本项目运营期不新增劳动定员,无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产生。

  4.声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各类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采取选取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长时间使用高噪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等措施,施工期产生短期、局部影响,施工结束后消失,施工噪声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无噪声产生。

  5.固体废物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废料和施工弃土弃渣。施工废料考虑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部分由相关单位拉运处置。施工土方用于回填和场地平整。

  本项目运营期无固体废物产生。

  6.环境风险分析

  环境风险主要为注水管线破损造成的含油类废水的泄漏对周边区域环境质量产生的影响。

  拟采取的主要防范措施:严格按照管道施工、验收等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管线敷设前,应加强对管材质量的检查.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在管线的敷设线路上应设置永久性标志,包括里程桩、转角桩、交叉标志和警示牌等;按规定进行设备维修、保养,及时更换易损及老化部件,防止含油废水泄漏事故的发生;加强自动控制系统的管理和控制,严格控制压力平衡;运营期需加强巡线,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紧急关闭阀门、及时维修等措施;完善各井场的环境保护工程,及时清除、处理各种污染物;严格控制输送介质的性质,排除管内的污物,以减轻管道内腐蚀、堵塞;定期对管线进行超声波检查,对壁厚低于规定要求的管段应及时更换,消除爆管的隐患;定期对管线上的安全保护设施,如截断阀、安全阀、放空系统等进行检查,使管道在超压时能够得到安全处理,在管道破裂时能够及时截断上下游管段,以减少事故时回注水含油废水的释放量,使危害影响范围减小到最低程度;建立腐蚀监测系统,随时监测介质的腐蚀状况;加强日常生产监督管理和安全运行检查工作,对管线、阀门定期进行检查,防止跑、冒、滴、漏,及时巡查管线,消除事故隐患;制定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计划和各种规范,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健全环境管理体系和监测体系,完善各种规章制度标准;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原文链接:http://sthjt.xinjiang.gov.cn/xjepd/hjyxpjnsp/202308/a3aa7fdb5aa74c6db55e1d93d15de9d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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