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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等3项国家标准修改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环办标征函〔2023〕14号

发布时间:2023-08-06 来源: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完善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我部决定修改《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0—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目前,编制单位已完成标准修改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标准修改单(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建议。请于2023年8月30日前将意见书面反馈我部,意见的电子版请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标准研究所 江梅

  电话:(010)84913998

  传真:(010)84919396

  电子邮箱:jiangmei@craes.org.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邮编:100012)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 张益荣

  电话:(010)65645574

  传真:(010)65645580

  电子邮箱:dqsgdy@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邮编:100006)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0-2015)修改单(征求意见稿)

  3.《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0-2015)修改单编制说明

  4.《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修改单(征求意见稿)

  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修改单编制说明

  6.《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修改单(征求意见稿)

  7.《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修改单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3年7月28日

  (此件社会公开)

  部内抄送:法规司、科财司、环评司、监测司、执法局。


原文链接:http://hbepb.hebei.gov.cn/hbhjt/gzhd/yijianzhengji/1016904287399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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