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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 | 《山东省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

发布时间:2023-07-23 来源: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近日,省生态环境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了《山东省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以下简称“《标准条件》”),省生态环境规划研究院院长谢刚对《标准条件》进行了解读,具体如下。

  《标准条件》是我省首个环境保护工程专业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对健全我省生态环境系统人才评价层级,增强创新创造活力,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素质有重要意义。

  《标准条件》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将工作业绩效、创新成果、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作为评价的核心内容。坚持破“思维”导向,淡化论文著作在评价标准中的占比,减少奖项等限制性条件。突出向基层倾斜导向,专门设定了专业技术人员立足自身岗位创新工作方法、改良工艺流程、解决实际问题等标准条件,利于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立足自身岗位寻求突破。

  可以预见,《标准条件》的发布和实施,将为环境保护工程专业技术人才进一步树立努力的目标,明确职业发展的方向。

  

  有关文件: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有效性:现行有效。2023年8月17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8月16日)


原文链接:http://sthj.shandong.gov.cn/dtxx/zcjd/202307/t20230720_43809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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