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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率先出台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3-06-18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近期,百色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了《百色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这标志着百色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工作将进入新的阶段。

  

  生态环境执法改革以后,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及生态环境部先后出台了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实施意见,但各地执法实际不同,在体制机制、人员构成、执法能力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特别是“局队站合一”改革后,未理顺和建立相应的执法工作制度,造成基层执法存在一定的困惑。为此,百色市研究和制定了《百色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的管理,实行“局队站合一”的执法工作模式,可以有效整合现有的执法力量,强化执法规范和完善激励奖励机制,增强执法队伍的工作干劲,提高全市的执法工作效能。

  《管理办法》共设置十九条,内容涵盖指挥调度、职责分工、执法规范、案件办理、队伍建设、履职评估、创先争优和奖励激励等方面。在管理上突出市级的统一指挥和调度;在业务上突出市级对各派出机构的指导和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和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在职责上明确分工,理顺市、县层级的环境执法职责,做到履职尽责;在管理上强化队伍综合素质能力的提升和全员持证上岗,实现全员一线执法;在激励机制上明确创先争优、责任追究、尽职免责等工作机制。

  下一步,百色市将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全面推进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的管理,做到依法行政,履职尽责,实现生态环境执法提质增效。

  


原文链接:http://sthjt.gxzf.gov.cn/ztzl/rdzt/gxhjzfdlb/t1664635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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