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环保民声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媒体视点

内蒙古开展生态检察三大协作统一行动为期3年,紧盯生态环境破坏重点问题

发布时间:2023-06-03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内蒙古检察机关“生态检察三大协作统一行动”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日前印发,切实做好协作共治文章,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

  据了解,为推动打造辐射全区的生态检察“大协作”保护模式,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要围绕山林、河湖、草原生态环境保护,重点构建以大兴安岭林区为主场,以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四地检察机关为主力的山林保护协作区;以黄河和“一湖两海”为主场,以沿黄七盟市和呼伦贝尔市、乌兰察布市、巴彦淖尔市等地检察机关为主力的河湖保护协作区;以呼伦贝尔草原、锡林郭勒草原为主场,以当地检察机关为主力的草原保护协作区三大协作区,并依托三大协作区,明确协作行动重点任务,主动开展摸排线索、立案调查、跨区域办案等工作。

  生态检察三大协作统一行动为期3年。按照《实施意见》,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将优化协作行动沟通机制,与各行政机关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政策实施、重大案事件处理等方面的信息通报。要求盟市检察院牵头与各协作检察机关加强日常联络,强化日常交流与信息共享;强化区域协作结果运用,建立通报工作进展、发布工作情况、理论成果转化等机制。同时,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还将分别出台山林保护、河湖保护、草原保护协作统一行动的子方案,紧盯生态环境破坏重点问题,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统一工作方法,推动协同共治。


原文链接:https://sthjt.nmg.gov.cn/zjhb/xwbd/202305/t20230524_231714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三农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环保民声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环保民声网 hbjd.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