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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4月23日拟对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5-12 来源: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3个辐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23日-2023年4月27日。

  电话:028-80589022

  地址:成都市科园南路88号A2座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辐射源处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单位

  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新建X射线野外探伤项目

  成都市郫都区成都现代工业港南片区西源大道4228号

  成都优艾维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核工业辐射测试防护院(四川省核应急技术支持中心)

  成都优艾维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拟在野外使用1台XXQ1605型定向X射线探伤机(最大管电压160kV、最大管电流5mA),用于对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输电线路耐张线夹进行无损探伤检测。探伤机年曝光时间约50h,主射方向竖直向上,属于Ⅱ类射线装置。探伤机不使用时存放于成都市郫都区成都现代工业港南片区西源大道4228号公司租用五楼设备存放室内。

  一、主要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及环保措施

  根据项目特点,建设单位拟采用以下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及环保措施:

  1. XXQ1605型定向X射线探伤机探伤时主射方向竖直向上,可大大缩小控制区和监督区的范围,也减小了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设置控制区和监督区,控制区为空气比释动能率大于15μGy/h的区域,监督区为空气比释动能率在2.5μGy/h~15μGy/h之间的区域。XXQ1605型定向X射线探伤机主射方向控制区为探伤机前方304m范围中轴线两侧各20度角的圆锥形区域,监督区为探伤机前方304m~743m范围中轴线两侧各20度角的圆锥形区域;非主射方向控制区为X射线探伤机周围14m以内的区域,监督区为X射线探伤机周围14m~33m以内的区域;地面控制区和监督区范围随探伤机架设高度的增加而缩小,控制区最大不大于地面投影点14m,监督区最大不大于地面投影点33m。控制区边界上设置明显的警戒线、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禁止进入”的标牌,辐射工作人员在该区域边界进行操作,探伤期间专人在边界巡逻、看守,禁止公众人员入内。监督区边界处应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无关人员禁止入内”的标牌,允许有职业人员入内,但限制公众人员进入此区域。

  3.X射线探伤机自身具有固有安全措施。

  4.在保证检测质量的前提下,选择合理可行尽量低的射线照射参数以及尽量短的曝光时间,实现源项控制;野外探伤作业时间避开公众活动的高峰时段以实现时间防护;通过划分控制区和监督区实现距离防护。

  5.制定野外探伤工作方案,明确各类人员分工、探伤工况和清场方式,制定监测方案;探伤作业前进行安全信息公示;实施异地野外探伤作业报备制度;制定内部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逐级落实野外探伤作业的辐射安全责任制;制定有针对性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每次野外探伤作业完成后,要按照“一事一档”的要求建立辐射安全与防护档案等制度确保探伤作业的安全。

  6.夜间进行探伤作业时,在控制区和监督区边界设立灯光警示和相应的警告牌,并设专人警戒。

  7.辐射工作人员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和便携式辐射监测仪、个人剂量计、个人剂量报警仪等设备监控辐射环境和个人剂量。

  8.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均依托项目区已有的环保设施进行处理,野外探伤时产生的臭氧经自然分解和稀释后对周围环境及工作人员不会产生影响。

  9. XXQ1605型定向X射线探伤机采用数字化实时成像检测,无需洗片,不产生废显、定影液和废胶片,不产生危险废物。

  以上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及环保措施合理可行。

  二、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本项目拟使用Ⅱ类射线装置进行野外探伤,其探伤作业期间主要污染因子为X射线,评价确定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分别按5mSv/a和0.1mSv/a的剂量约束值进行管理。经预测,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最大受照射剂量分别满足5mSv/a和0.1mSv/a的剂量约束值。

  本项目运行期产生的臭氧、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和噪声均满足相应评价标准要求或处理要求。

  2

  新建野外(室外)X射线探伤项目

  在野外(室外)开展X射线探伤活动,办公地点位于资阳市雁江区车城大道三段西一巷天宇市场侧

  资阳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四川瑞迪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资阳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拟在野外(室外)使用1台MRBD-170型定向X射线探伤机(最大管电压170kV、最大管电流1mA),用于新安装压力管道的全过程监督检验、压力管道的定期检验及压力容器的再用定期检验。探伤机年曝光时间约50h,无固定主射方向,属于Ⅱ类射线装置。探伤机不使用时存放于资阳市雁江区车城大道三段西一巷天宇市场侧资阳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办公楼二层东南部的专用设备室内。

  一、主要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及环保措施

  根据项目特点,建设单位拟采用以下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及环保措施:

  1. MRBD-170型定向X射线探伤机主射方向采用4mm铅当量、非主射方向采用2mm铅当量的铅帘进行屏蔽。

  2.设置控制区和监督区,控制区为空气比释动能率大于15μGy/h的区域,监督区为空气比释动能率在2.5μGy/h~15μGy/h之间的区域。主射线水平朝向四周时,MRBD-170型定向X射线探伤机的控制区为X射线探伤机主射方向10m、非主射方向4m以内的区域;监督区为X射线探伤机主射方向10m~24m、非主射方向4m~10m以内的区域。主射线竖直向上或向下时,MRBD-170型定向X射线探伤机的控制区为X射线探伤机非主射方向4m以内的区域;监督区为X射线探伤机非主射方向4m~10m以内的区域。控制区边界上设置明显的警戒线、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禁止进入”的标牌,辐射工作人员在该区域边界进行操作,探伤期间专人在边界巡逻、看守,禁止公众人员入内。监督区边界处应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无关人员禁止入内”的标牌,允许有职业人员入内,但限制公众人员进入此区域。

  3.X射线探伤机自身具有固有安全措施。

  4.在保证检测质量的前提下,选择合理可行尽量低的射线照射参数以及尽量短的曝光时间,实现源项控制;野外(室外)探伤作业时间避开公众活动的高峰时段以实现时间防护;通过划分控制区和监督区实现距离防护。

  5.制定野外(室外)探伤工作方案,明确各类人员分工、探伤工况和清场方式,制定监测方案;探伤作业前进行安全信息公示;实施异地野外(室外)探伤作业报备制度;制定内部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逐级落实野外(室外)探伤作业的辐射安全责任制;制定有针对性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每次野外(室外)探伤作业完成后,要按照“一事一档”的要求建立辐射安全与防护档案等制度确保探伤作业的安全。

  6.夜间进行探伤作业时,在控制区和监督区边界设立灯光警示和相应的警告牌,并设专人警戒。

  7.辐射工作人员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和便携式辐射监测仪、个人剂量计、个人剂量报警仪等设备监控辐射环境和个人剂量。

  8.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均依托项目区已有的环保设施进行处理,野外(室外)探伤时产生的臭氧经自然分解和稀释后对周围环境及工作人员不会产生影响。

  9. MRBD-170型定向X射线探伤机采用数字化实时成像检测,无需洗片,不产生废显、定影液和废胶片,不产生危险废物。

  以上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及环保措施合理可行。

  二、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本项目拟使用Ⅱ类射线装置进行野外(室外)探伤,其探伤作业期间主要污染因子为X射线,评价确定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分别按5mSv/a和0.1mSv/a的剂量约束值进行管理。经预测,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最大受照射剂量分别满足5mSv/a和0.1mSv/a的剂量约束值。

  本项目运行期产生的臭氧、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和噪声均满足相应评价标准要求或处理要求。

  3

  生产能力统筹建设项目(核技术利用项目)

  泸州市龙马潭区二道溪四川航天川南火工技术有限公司14#工房、16-2#工房及16-3#工房

  四川航天川南火工技术有限公司

  核工业二七〇研究所

  四川航天川南火工技术有限公司拟在泸州市龙马潭区二道溪四川航天川南火工技术有限公司14#工房(拟建、单层建筑、无地下室)新增使用一套Trident 160L型导爆索数字射线检测系统,用于对公司自产的限制性导爆索等产品进行检测;拟在16-2#工房(已建、单层建筑、无地下室)检测室1内新增使用一台CF320型X射线机,用于对公司自产的点火(起爆)器类火工产品进行检测;拟在16-3#工房(拟建、单层建筑、无地下室)新增使用一台CD-800BX型工业CT检测系统,用于对公司自产的火工产品进行检测。

  Trident 160L型导爆索数字射线检测系统由待进线装置、检测区、收线装置、电柜四部分组成,检测区内配置有1台X射线机,最大管电压160kV,最大管电流11.25mA,主射方向固定朝上,年曝光时间约2240h,属于Ⅱ类射线装置;CF320型X射线机最大管电压320kV,最大管电流15mA,主射方向固定朝西,年曝光时间约124.44h,属于Ⅱ类射线装置;CD-800BX型工业CT检测系统配置有1台驻波电子直线加速器,最大X射线能量为6MV,剂量率为480Gy/h,无电子线功能,主射方向固定朝北,年曝光时间约315h,属于Ⅱ类射线装置。

  一、主要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及环保措施

  根据项目特点,建设单位拟采用以下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及环保措施:

  1.Trident 160L型导爆索数字射线检测系统检测区屏蔽体底部为6mm铅,四周(含防护门)为7mm铅,顶部为10mm铅,导爆索进出孔采用7mm铅进行屏蔽补偿;CF320型X射线机使用铅屏蔽体进行屏蔽,铅屏蔽体由主箱体和副箱体组成,副箱体西侧墙体为20mm铅,东侧(含工件门)、南侧及北侧墙体均为18mm铅,底部和顶部均为34mm铅,主箱体西侧(含检修门)为40mm铅,东侧为26mm铅,南侧(含检修门)和北侧均为28mm铅,底部和顶部均为34mm铅;CD-800BX型工业CT检测系统电子直线加速器使用钢筋混凝土进行屏蔽,加速器机房北侧墙体为2600mm厚混凝土,东侧墙体为1600mm厚混凝土,西侧、南侧墙体和迷道内墙均为1500mm厚混凝土,迷道外墙为1400mm厚混凝土,防护门为15mm铅当量防护门。

  2.Trident 160L型导爆索数字射线检测系统、CF320型X射线机和CD-800BX型工业CT检测系统自身具有多重固有安全措施。

  3.划定Trident 160L型导爆索数字射线检测系统检测区、CF320型X射线机主箱体和副箱体、CD-800BX型工业CT检测系统加速器机房(含迷道)为控制区,曝光过程中严禁任何人员进入;划定Trident 160L型导爆索数字射线检测系统检测间其余区域及控制间、CF320型X射线机检测间其余区域和控制室、CD-800BX型工业CT检测系统控制室、准备间、工具室、风机房、调制器机房等区域为监督区,禁止非辐射工作人员进入。

  4.采取门机联锁、门灯联锁、紧急止动装置、出口处紧急开门按钮、视频监控系统、固定式剂量报警仪、钥匙控制、声光警示、警告标志和状态显示等安全措施。

  5.在确保检测质量的前提下,选择合理可行尽量低的射线照射参数以及尽量短的曝光时间,减少工作人员和相关公众的受照射剂量。

  6.辐射工作人员配备便携式辐射监测仪、个人剂量计、个人剂量报警仪等设备监控辐射环境和个人剂量。

  7.项目施工期主要采用及时清扫、加强管理等方式减少扬尘,采用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隔声、减振等方式减少噪声,依托厂区原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生活污水,采用回收利用、收集清运等方式处理固体废物。

  8.Trident 160L型导爆索数字射线检测系统、CF320型X射线机和CD-800BX型工业CT检测系统产生的的臭氧由机械排风系统抽至厂房顶部排放;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原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减振等方式减少噪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以上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及环保措施合理可行。

  四、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施工量小,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后,对环境影响很小。

  经屏蔽厚度校核,Trident 160L型导爆索数字射线检测系统、CF320型X射线机和CD-800BX型工业CT检测系统屏蔽体的各项参数均能满足X射线的屏蔽防护要求。

  本项目运行期主要污染因子为X射线,评价确定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分别按5mSv/a和0.1mSv/a的剂量约束值进行管理。经预测,Trident 160L型导爆索数字射线检测系统、CF320型X射线机和CD-800BX型工业CT检测系统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所受照射的剂量最大值分别小于5mSv/a和0.1mSv/a的剂量约束值。

  本项目运行期产生的臭氧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原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生活垃圾可得到妥善处置。

   


原文链接:http://sthjt.sc.gov.cn/sthjt/c103940/2023/4/23/840f75fff4b445cca8279b246eeda98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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