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20日生态环境部关于惠州26-6油田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部拟对惠州26-6油田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20日-2023年2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编:100006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1 | 惠州26-6油田开发项目 | 南海 |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 | 中海油研究总院有限责任公司 | 该项目拟在惠州26-6油田新建1座钻采平台(HZ26-6DPP平台),先期钻井19口(采油井2口、采气井17口),预留井槽21个,海底直接铺设1条长14.3千米HZ26-6DPP平台至南海奋进号FPSO海底混输管道,以及1条15.2千米HZ26-6DPP平台至HZ21-1B平台海底输气管道。 | (1)海洋水质:项目对海洋水质的影响主要来自钻井液、钻屑排放产生的悬浮泥沙。含油量大的水基钻井液和钻屑运回陆地处理。生产垃圾、生活垃圾(处理合格的食品废弃物除外)运回陆地处理。运营期含油生产水、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海。(2)海洋生态:钻井液、钻屑排放会对鱼卵、仔稚鱼、游泳生物的生长与繁殖产生一定的影响,并造成底栖生物的掩埋、覆盖等。采取钻井液、钻屑水下40米排放等方式,最大限度减轻对海洋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的影响,并通过增殖放流等措施进行生态补偿。(3)环境风险:针对施工井涌井喷、平台火灾、施工船舶碰撞、海底管道/立管泄漏等潜在的环境风险事故,采取按照标准设计建造、严格实施钻井作业规程、不定期巡线等措施。发生溢油事故时,立即启动溢油应急计划,采取有效措施减轻事故对海洋生态环境特别是敏感目标的影响,及时清理溢油并报告相关政府部门。 | 010-65645526 |
原文链接:https://www.mee.gov.cn/ywdt/gsgg/gongshi/wqgs_1/202302/t20230220_101675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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