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环保民声网!
当前所在:首页 > 警示之窗

2022年环评领域典型案例(十一)

发布时间:2022-12-31 来源: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十四五”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工作实施方案》《关于严惩弄虚作假提高环评质量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加强环评机构和环评工程师动态监管,规范环评技术服务市场秩序,持续优化生态环境领域营商环境,现将2022年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公开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厅在审查由吉林省龙桥辐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开原化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X射线探伤室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过程中发现,编制主持人已于环评文件送审前离职,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编制主持人和主要编制人员应当为编制单位中的全职人员”的规定。

  二、查处情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第八条第一项,对编制单位吉林省龙桥辐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912201017868329163)和编制主持人吴玉鹏(BH000923)分别失信记分5分。

  三、启示意义

  环评编制主持人是环评文件的编制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环评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并且负责统筹协调,全过程组织参与环评文件编制工作。环评编制主持人的责任意识和能力水平对环评编制质量至关重要,个别环评工程师不认真履行编制主持人职责,不能全过程组织参与编制工作,甚至沦为“签字机器”,导致质量控制制度形同虚设,环评编制过程走过场、搞形式主义,环评编制质量无法得到有效保证,给生态环境保护带来极大风险隐患。

  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按照生态环境部的部署要求,在环评文件审查过程中,加强对环评编制单位及人员的审核把关,坚决整治环评工程师“挂靠”、编制主持人不到场等问题,发现一起及时处理一起,确保标准不降、力度不减,让“空壳”环评公司和“挂靠”等违规行为无处遁形。


原文链接:http://sthj.ln.gov.cn/zxzz/202212/t20221228_4723220.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三农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环保民声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环保民声网 hbjd.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