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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2年12月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12-25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7日-2022年12月1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165406(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编830063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新疆中泰新鑫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三氯氢硅建设项目(一期一阶段5万吨)

  甘泉堡工业园区中泰化学阜康工业园内

  新疆中泰新鑫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合成装置、精馏装置、压缩机房、原料库房、三废处理厂房、变配电室、控制室、空压制氮站、循环水站、纯水站、PSA装置等。根据实地踏勘情况,目前本项目的土建工程已基本完成,设备尚未安装,地下管网工程已建设完成。总建筑面积9211.02平方米。根据建设单位的备案手续,该公司年产20万吨三氯氢硅建设项目的建设分两期三步实施,其中一期分两阶段实施:一阶段建设5万吨/年三氯氢硅及其配套装置,在二阶段对装置进行扩建,扩能形成10万吨/年三氯氢硅的生产能力;在一期的基础上,二期新建10万吨/年三氯氢硅及其配套装置,最终形成年产20万吨三氯氢硅的生产能力,从而有效的降低三氯氢硅单耗,实现节能,降低生产成本,提高规模效应。本项目为其中的一期一阶段工程。项目总投资37465.4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69.2万元,占总投资的3.65%。

  占地面积:53144.45平方米。

  

  根据本项目厂区的实际调查情况,本项目区内除了设备尚未安装完成外,其余的土建工程已基本完工。项目区没有遗留的环境问题需要整改。

  (一)大气环境

  运营期,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包括:硅粉干燥废气、水解废气、变压吸附尾气及精馏系统不凝气。硅粉干燥废气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外排;水解废气、变压吸附尾气及精馏系统不凝气经三废处理系统的水洗+碱洗处理后通过30m高的排气筒外排。处理后废气污染物(颗粒物、HCl)排放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二级排放标准的限值要求,处理措施可行。

  (二)水环境

  运营期废水包括水解废水、清静下水和生活污水,其中水解废水排入厂区的三废处理系统处理后,产生的含盐废水通过管道送至阜康能源氯碱装置电解化盐槽(已签订了处置协议);项目循环水系统、纯水系统等产生的清静下水直接排入园区管网进入阜康能源回用水站处理,处理后达标回用;生活污水经管道送往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生活污水处理装置进行处理,最后进入甘泉堡园区污水处理厂,出水由工业园统一规划。本项目通过采取分区防渗、加强管理与泄漏隐患排查工作,设置储罐围堰和地下水监控井等措施,严防对区域地下水产生影响。在正常状况下,项目对场地地下包气带及地下水污染的可能性较小。根据预测结果,水解废水收集管线废水泄漏将对地下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预测因子的中心浓度均随着地下水的稀释而逐渐降低,为避免泄露污染物对厂区地下水造成较大的影响,对于排水管道沿线、污水盛水池等易发生物料泄漏的区域,应设计防渗层使防渗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并设置废水流量监控系统,在实施废水流量实时监控并采取防渗措施后,对地下水影响减小。

  (三)声环境

  运营期噪声源主要包括:引风机、PSA真空泵、压缩机、风机及各种化工用泵等,《报告书》预测,经采取基础减震、建筑隔声、绿化植物吸收等降噪措施后,厂界昼、夜间噪声预测值均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功能区标准限值,且本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无居民集中居住区,不会造成噪声扰民。

  (四)固体废物

  运营期产生的固废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压滤机压滤产生的压滤滤渣(主要成分为SiO2和Al(OH)3等)、纯水站离子交换装置定期产生的废反渗透膜、制氮站产生的废分子筛。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反歧化废催化剂、废矿物油、废润滑油、废吸附剂。危险废物在新疆中泰新鑫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暂存库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中的压滤滤渣暂存在新疆中泰新鑫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般固废堆场内,滤渣暂存后含水率不高于30%后与废反渗透膜、制氮站产生的废分子筛一同送阜康产业园固废综合处置静脉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点存放,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土壤环境

  本项目运营期土壤环境影响预测主要考虑非正常工况下,项目产生的洗涤废水因管道接口腐蚀破坏导致废水直接通过已经损坏的防渗层垂直入渗进入土壤环境而引起土壤盐化。经预测,事故情况下,项目排放的含盐废水会对项目区及附近区域的土壤环境造成影响。拟采取的保护措施主要为: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应实现达标排放,有效消灭各种无组织废气排放源,减少污染影响。加强管理,防止和降低“跑、冒、滴、漏”现象。厂区采取硬化及分区防渗措施,制定土壤跟踪监测计划、建立跟踪监测制度。在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对占地范围及周围土壤环境的影响较小。

  (六)环境风险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氯化氢、二氯氢硅、三氯氢硅、四氯化硅及氯气。

  涉及危险物质的危险单元包括三氯氢硅装置区、罐区、输送管道及三废处理车间。本项目的大气环境风险潜势为Ⅳ,地下水环境风险潜势为Ⅳ。综上,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潜势为Ⅳ。环境风险保护目标为:降低环境风险发生概率,保证环境风险发生时能够得到及时控制,保护周围企业职工及环境敏感点人群。根据风险识别结果,本项目环境影响较大并具有代表性的风险事故主要是:HCl管道泄漏导致的中毒以及三氯氢硅储罐发生泄漏导致的火灾、爆炸事故引发的次生/伴生环境污染事故。拟采取的防范措施主要为:建立健全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在工艺装置区等可能有可燃有毒气体泄漏的场所设置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安全报警设施;项目厂内配套设置应急监测机构及配备必要的应急监测设备。储罐均采用氮气保护,储罐的气相与外部连通的平衡管应与尾气回收系统相连,不能直接排空,并应设置止回阀和阻火器。罐内压力由系统自动控制,如发生压力异常变化,系统可自动进行报警,并进入应急状态,及时的补充氮气或通过泄压管减压。储罐区的下风向50m安全地带设置水幕墙,水幕墙周围设水泥沙袋围成围堰,并设置导液沟与事故水池相连;生产装置区、贮存场所等四周设置废水收集系统,收集系统与事故水池相连。建立区域应急联动机制,加强应急演练;配套设置应急监测机构及配备必要的应急监测设备。配备必要的应急设施、设备与材料。加强生产设备与管道系统管理与维修。采取上述防范措施后,本项目环境风险可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4号)的要求,本项目免予开展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公开程序,相关应当公开的内容纳入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公开内容一并公开。于 2022年7月8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公示期间于2022 年 7月8日及14日在昌吉日报刊登公示信息;2022年9月20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开展拟报批公示,公示了报告全文及公众参与说明,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反馈。

  2

  新疆油田分公司采气一厂中佳2区块地面建设工程(变更)

  本工程行政隶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中佳701H西北距克拉玛依市市区约41km,ZJHW201西侧距小拐镇约11km。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5°10′2.76″、北纬45°11′29.11″

  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采气一厂

  中勘冶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部署4口采气井,新建天然气产能37×104m3/d,新建采气井场4座、单井采气管线18.06km、48×104m3/d露点控制站1座、2km露点控制站外输管线1条,并配套仪表自动化、通信、供配电、物联网、消防、道路等公辅工程。总投资15236.89万元,环保投资约405万元,占总投资的2.66%。

  (一)大气环境

  大气污染减缓措施:(1)场地平整、管线施工和材料运输过程产生的扬尘污染,以及各类施工机械废气和车辆尾气,加强对机械设备的检修及维护,采取施工场地定期洒水抑尘、硬化道路、控制车速、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散装物料堆放和运输时加盖篷布等措施降低施工扬尘。(2)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为天然气集输、处理的无组织烃类挥发。本工程天然气集输采用管线输送,轻烃采用罐车拉运的方式,容易泄漏的井口、管线接口、阀门等关键危险部位均采用先进设备和材料,严格控制油品泄漏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井口密封并设紧急截断阀,2号稳定轻烃采用压力罐贮存,可有效减少无组织烃类的挥发。轻烃装载采用底部装载,并设气相平衡系统;选用质量可靠的设备、仪表、阀门等;定期对井场、露点控制站设备、轻烃储罐、罐车和管线的设备、阀门等进行检查、检修,确保集输系统安全运行,以防止“跑、冒、漏”现象的发生。

  大气环境影响:本项目施工期短暂,施工期的废气污染随施工的结束而消失。运营期无组织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厂界浓度可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企业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区域地域空旷,无集中固定人群居住,运营期对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可以保持在环境可接受的范围之内。

  (二)水环境

  水污染防治措施:⑴施工期管道试压废水属于清净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由管内排出后进入下一段管线循环使用,试压结束后用于区域喷洒降尘。(2)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含油污水、井下作业废水、餐饮废水、生活污水,含油污水和井下作业废水集中收集后由罐车拉运至81#联合处理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注油藏,露点控制站产生的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汇集于化粪池中,定期清运至克拉玛依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井下作业过程铺设防渗膜,均带罐作业。采用高质量的单井管线和罐车,防止油水泄漏;修井作业时,要严格加强防污染措施。采用高质量的油气输送管线,并采用先进的监控手段,管线敷设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并对管线进行防腐保温等保护措施,防止油品泄漏;定期对采气井的固井质量进行检查,若发现固井质量不合格,先查明固井质量不合格的原因,并及时采取一系列的修整措施,保证固井质量合格,防止发生油水窜层等事故。

  水环境影响:本项目生产及生活废水不进入地表水体,对地表及地下水环境不产生影响。事故状态下对地下水的污染主要为管道泄漏、井漏、油水窜层等,管道泄漏是以点源形式污染地下水,其污染迁移途径为地表以下的包气带和含水层;井喷事故是以面源形式的油品渗漏污染地下水,井漏事故对水环境的污染是油气窜层,造成地下含水层水质污染。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不会对地下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三)生态环境

  生态环境减缓措施:施工期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为:(1)合理规划占地、严格控制临时占地面积;(2)敷设管线避让周边农田以及植被密集的区域,禁止施工人员进入农田范围内;(3)控制施工作业带(采气管线作业带≤8m,外输管线施工作业带≤10m)、沿用已开辟便道、划定施工作业范围和路线,规定施工车辆和各类工作人员的活动范围;(4)管线工程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回填平整;(5)加强对施工人员和职工的教育,严禁砍伐保护植被,如梭梭和白梭梭等;(6)减少施工扬尘和排放的废气对农作物的影响;(7)依法办理占地手续,足额缴纳草地补偿费;(8)加强施工期环境监理,施工结束后,对井场永久占地进行地面硬化处理、施工场地恢复等措施;运营期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为:(1)永久占地地面采取砾石覆盖措施,减少风蚀量;(2)加强对管线、设备的管理和检查,杜绝“跑冒滴漏”;(3)在管线上方设置各种标志,防止各类施工活动对管线的破坏;(4)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工作,在区块内设置宣传牌,严禁在场地外砍伐植被;(5)开展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等措施。

  生态环境影响:由于本工程位于已进行钻井勘探区域,加之周围有农田分布,受人为干扰活动频繁,周围野生动物极少出入油气田区域,故该工程对动物区域性生境影响不大。施工过程中,施工迹地植被将消失而形成裸地,但施工区域与周围植被没有明显的隔离,临时占地一般在2~3年或更长时间内将向原生植被群落演替。在整个建设过程中,临时占地和永久占地的影响范围较小,建设项目对该区域生态系统稳定性及完整性的影响不大,且项目的建设将提高区域整体开发效益,带动地区经济的发展,生态效益损失不大。

  (四)声环境

  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1)施工期主要声源为施工机械和施工车辆产生的噪声,在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后,造成的声环境影响较小,并随着施工结束而消失。(2)运营期噪声主要为露点控制站设备的运转噪声、井下作业噪声和罐车的交通噪声,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和隔声等降噪措施;定期给机泵等设备加润滑油和减振垫,对各种机械设备定期保养;加强噪声防范,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声环境影响:施工期的噪声源主要为施工机械和施工车辆,施工短暂,只对局部环境造成影响,待施工结束后这种影响也随之消失,施工期噪声仅对施工人员产生影响;运营期噪声主要为露点控制站设备的运转噪声、井下作业噪声和罐车的交通噪声,运营期井场、站场昼夜厂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区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周边无人群居住等声敏感目标,施工期的噪声对声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五)固体废物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1)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优先回收处理,不能回收的拉运至当地建筑垃圾填埋场。(2)运营期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废弃油脂、餐厨垃圾、废润滑油、废防渗材料,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克拉玛依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废弃油脂、餐厨垃圾定期清运至克拉玛依餐厨垃圾处理厂;废润滑油和废防渗材料以及事故状态下的含油污泥均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HW08类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交由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负责转运、接收、无害化处理。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本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根据其废物属性,按照危险废物处置要求安全处置,不会对区域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六)环境风险

  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主要事故类型为井漏和井喷、集输管线、罐车泄漏,所以本项目在设计、生产中采取有效预防措施,严格遵守井下作业的安全规定,在井口安装防喷器和控制装置,杜绝井喷的发生;井场设置明显的禁止烟火标志,井场施工设备及电器设备、照明灯具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井场安装探照灯,以备井喷时钻台照明;每一次井下作业施工前,必须对高压汇管进行试压,试压压力大于施工压力5MPa,施工后必须探伤,更换不符合要求的汇管;管线敷设前,应加强对管材和焊接质量的检查,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对焊接质量严格检验,防止焊接缺陷造成泄漏事故的发生;在管线的敷设线路上应设置永久性标志,包括转角桩、警示牌等;罐区设置火灾自动监测和火灾报警系统,并设置火灾自动灭火设施;结合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采气一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管线定期检查方案,防止泄漏事故的发生;制定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计划和各种规范,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健全环境管理体系和监测体系,完善各种规章制度标准。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完善《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采气一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当有风险事故发生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将事故带来的损失降低到最小。

  环境风险影响:本工程涉及的危险物质为凝析油/轻烃和天然气、柴油,风险潜势为Ⅰ,可能发生的风险事故类型主要包括井场事故风险、油气管线及储罐泄漏事故。油品和天然气发生泄漏时,对土壤、植被、地下水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发生事故后,在严格落实本次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项目区包气带对石油类污染物的截留能力较强,泄漏事故发生时,及时、彻底清除泄漏油品、被污染的土壤,污染物不会进入地下水中,对地下水水质没有不良影响。做好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将事故发生概率减少到最低。综上所述,本工程环境风险程度属于可以防控的。

  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于2022年5月30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2022年6月14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公示期间连续两天在新疆法制报刊登公示信息。2022年10月26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开展拟报批公示,公示了报告全文及公众参与说明,公示期间均没有收到反馈。

  3

  北疆管网工艺优化项目

  本项目克拉玛依成品油首站位于克拉玛依市 、703站位于塔城地区沙湾县、705站位于昌吉回族自治州呼图壁县。地理坐标:克拉玛依成品油首站东经84°59′2.925″,北纬45°34′6.347″

  ;703站东经84°29′52.522″,北纬44°49′38.264″;705站东经86°31′30.869″,北纬44°17′55.702″。

  国家管网集团联合管道有限责任公司西部分公司

  北京中环博宏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对克拉玛依-乌鲁木齐成品油外输管线上的克拉玛依首站、703站及705站站内的输油工艺流程管网工艺进行优化改造,优化站内工艺管道和排污系统,拆除已停用设施,部分高风险埋地管道进行地上敷设改造,更换部分设备,配套自动控制、供配电等相关辅助设施克。项目不新增场外用地,克拉玛依成品油首站、705站为原位改造,703站用地150m2,为站场内用地。

  本次改造各站场无新增职工,职工人数及工作制度仍与现有情况相同。

  项目总投资2248.16万元,其中         环保投资185万元,投资比例8.2%。

  (一)大气环境

  大气污染减缓措施: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施工作业;土方封层开挖、分层堆放,施工完成后对场地进行平整;及时清扫道路,并辅以洒水抑尘;运输物料车辆加盖蓬布,易起尘物料堆放时进行覆盖或适当洒水降尘;管道焊接采用半固定平台,焊接烟尘经移动焊接烟气净化器净化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大气环境影响:采取抑尘措施后,可最大限度的降低施工期间物料运输扬尘、土石方开挖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当管道施工完成后,施工扬尘影响将减弱,随着施工期的结束,施工扬尘影响也将结束。

  (二)水环境

  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现场不设置单独的施工人员生产生活区,工人借用站场内盥洗室,产生的生活污水随站场职工生活污水一同处理,不外排;克拉玛依成品油首站管道清洗含油废水经污油罐收集后运至克拉玛依石化炼油厂回炼处理,703站、705站管道清洗含油废水经污油罐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管道在清管后进行试压,经沉淀后用于泼洒施工场地抑尘。

  水环境影响:本项目生产及生活废水不进入地表水体,正常情况下,对地表及地下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三)生态环境

  生态环境减缓措施:不新增站场外用地,采取扬尘抑制措施、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废水不外排等措施;加强对生产人员进行环境保护知识教育,提高生产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

  生态环境影响:项目区内无自然植被及生境,也无珍稀保护野生动植物,项目不新增场外用地,对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基本无影响。

  (四)声环境

  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采用低噪音、振动小的设备,并注意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合理操作,保证施工机械在最佳状态;合理布置沿线施工现场,尽量避免在施工现场的同一地点安排大量的高噪声设备,造成局部声级过高,位置相对固定的高噪声设备尽可能布置在施工场地的中部,必要时对相对固定的机械设备采取入棚操作措施。;不安排夜间施工。特殊情况需要连续作业或夜间作业的,应将施工时间、施工范围、施工中的噪声影响等情况事先公告附近村民,取得附近村民的谅解;提倡文明施工,运输车辆经过沿线附近居民区时应减速行驶,禁止鸣笛。采取以上措施,项目的实施对声环境影响较小,且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影响将逐渐消失。

  (五)固体废物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管沟开挖产生的土石方,管道施工结束后,土方用于管沟回填。开挖土方量约等于填方量,项目不产生弃方;废管道一部分进行封存,一部分进行拆除,拆除的废管道可回收利用部分进行回收利用,剩余由生产厂家回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清罐作业,清罐后的废油渣/泥为危险废物,由清罐单位对废油渣进行处置;清洗后的污油罐由生产厂家回收;其余施工废料可回收利用部分进行回收利用,剩余部分找相关单位有偿清运;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本项目施工期间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运营期不新增固体废物排放,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

  (六)环境风险

  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风险源主要为新建管道、阀门区油品泄漏,及泄漏后可能导致的火灾、爆炸。为使环境风险减小到最低限度,必须加强风险管理,制定完善的风险防范措施,尽可能降低本项目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项目运营期后严格控制油品的质量,定期清管,排除管内的积水和污物,以减轻管道腐蚀;严格按照《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及《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监督与管理暂行规定》等规定的内容对管道进行保护,其中包括在管道中心线两侧各50m范围内不得修建大型建(构)筑物;每三年进行管道壁厚的测量,对严重管壁减薄的管段,及时维修更换,避免爆管事故发生;每半年检查一次管道安全保护系统(如截断阀、安全阀、放空系统等),使管道在超压时能得到安全处理;在管道阀室设置自动感测压力、流量的仪器和能自动感测管道内压降速率的自动紧急截断阀,一旦管道发生事故或大的泄漏,事故段两端的截断阀在感测到情况后可自动切断管路,使事故排放或泄漏的油品量限制在最小范围内。管网系统中的电动截止阀应采用双路电源,自动切换,并定期对电气系统和传动机构进行维修保养;在阀室操作及维修时使用的工具应为不发火材料制造,具有防爆性能。在爆炸危险区域内严禁一切明火,一线工作人员应穿防静电服和防静电鞋,严禁穿带铁钉的鞋;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节假日值班,夜间值班制度,并做到关键装置和重要岗位的定时巡查;站场设置的可燃气体浓度探测器、火灾报警系统及灭火装置等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定期检测,保证运转正常。检测必须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针对各站场现有工程,建设单位已制定了各站场突发环境事应急预案并完成了备案。本项目在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加强风险管理的条件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以防控的。

  

  4

  新疆东部合盛硅业有限公司三期40万吨/年工业硅项目

  本项目位于鄯善工业园区煤电硅一体化硅基新材料高质量发展布局规划区内

  新疆东部合盛硅业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众智安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内容为:32台33MVA半封闭矮烟罩矿热电炉;配套公用工程及辅助工程包括:贮运系统、电力系统、空压站、余热发电系统、给排水系统、循环水系统、采暖、通风、机修车间及车间办公设施等,检化验室依托现有;环保设施包括:每台矿热电炉配1套布袋除尘+SCR中低温脱硝装置,然后每4台电炉合并配1套脱硫装置(合计32套SCR中低温脱硝装置,32套布袋除尘装置,8套半干法脱硫设施)、8套成品加工除尘系统、8套上料除尘系统、封闭式煤仓及封闭式原料堆场、15000m2封闭式一般固体废物临时堆场及400m3事故水池,生活污水经本项目预处理装置(70m3化粪池)处理后排至鄯善石材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建成后,年产40万吨工业硅。项目总投资46..34亿元,环保投资71471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5.42%。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结论

  本项目产生的矿热电炉烟气、精炼烟气、浇铸烟气经“余热利用+布袋除尘+ SCR中低温脱硝+半干法脱硫”处理,然后经100m烟囱排放;上料、配料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然后经20m排气筒排放;成品加工产生的废气经气箱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然后由25m排气筒排放。根据现有项目废气治理措施验收检测及在线检测结果,可确保各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自行监测、环保竣工验收检测等资料分析,矿热电炉废气处理措施对粉尘去除效率可达到99%,对SO2去除效率可达85%,根据资料显示,项目采用的SCR脱硝技术对NOx去除率可达80%;上料、配料废气采用的布袋除尘为成熟的粉尘处理工艺,对粉尘去除效率不低于99%。因此,本次评价处理效率取值参考现行同类项目技术参数基础上并以现有项目运行实际行情况校核,其取值是合理可信的。

  根据现有项目验收监测及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可见,项目的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的各类废气中颗粒物、SO2和NOx排放浓度能达到《工业硅生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T/CNIA 0123-2021)表3新建企业及现有企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浓度限制。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循环水系统排污水优先用于硅石冲洗,多余水同脱盐水站排污水进入浓盐水处理站,采用“多介质过滤+超滤+反渗透”工艺处置后水质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冷却用水标准后进入新水系统用于工业用水。硅石冲洗建有浊循环水系统,清洗后的浊水经平流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水继续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厂区自建防渗化粪池预处理后,最终排入园区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预测估算结果显示,项目噪声在采取各治理措施后厂界噪声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因此,噪声防治措施是有效、可行的。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设置的封闭式一般固废堆场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Ⅱ类场地要求进行建设,储存期间采取分区储存措施,主要用处储存生产过程产生各类一般固废。

  综上,本项目所有产生的固体废物都储存于厂内设置的专用储存场所暂存,对于一般工业固废采取回收、综合利用方式进行处置,对危险废物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可确保本项目所产生的所有固体废物都 得到有效处理和处置,不会对外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影响。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式、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原文链接:http://sthjt.xinjiang.gov.cn/xjepd/hjyxpjnsp/202212/fc7168037c934b249a02b35094f2ca4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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