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农时代-环保FZ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污染防治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组织2023年危险废物跨省转入利用计划集中申报和审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25 来源: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有关要求,为进一步优化我省危险废物跨省转入事项商榷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全省危废跨省转入计划集中申报审核。为深化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进一步缩短危险废物跨省转入商榷审核时限、提高办事效率,结合工作实际,2023年我厅将在全省试行危险废物跨省转入计划集中申报和审核机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于2023年1月、7月两次集中上报本年度危险废物跨省转入计划(仅限于转入省内资源化利用的危废类别)。

  二、组织危废综合利用单位申报年度转移计划。各市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及时组织辖区内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单位申报2023年度危险废物跨省转入计划,以设区市为单位统一填报2023年度危险废物转移计划表(详见附件),分别于2023年1月5日和2023年7月5日前书面上报省厅。对集中申报后新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可在取得许可证后逐级提交年度危险废物跨省转入计划申请。

  三、加强危险废物转入及利用环境监管。各地要根据经营单位综合利用危废类别、工艺技术、经营状况、环境管理水平和本辖区环境承载能力,对经营单位申报的危险废物跨省转入计划,认真审核把关。对通过地市审核的年度计划内跨省转入商榷审核事项,省厅原则上不再征求地方意见。各地对危险废物跨省转入利用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转移和利用过程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依规予以查处,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立案查处。

  

  附件:

  

  2023年度XX市危险废物跨省转入利用计划表

  

  序号

  设区市

  县(市、区)

  接收单位

  许可证利用能力核定规模(吨/年)

  拟转入类别

  拟转入数量(吨)

  拟转出省份

  拟转出单位

  备注

  

  

  

  

  

  

  

  

  

  

  

  

  

  

  

  

  

  

  

  

  

  

  

  

  

  

  

  

  

  

  

  

  

  

  

  

  

  

  

  

  

  

  

  

  

  

  

  

  

  

  

  

  

  

  

  

  

  

  

  

  

  

  

  

  

  

  

  

  

  

  


原文链接:http://sthjt.fujian.gov.cn/zwgk/ywxx/gtfwhjgl/gfgl/202212/t20221222_6082823.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三农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中农时代-环保FZ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