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18日生态环境部关于广州港南沙港区国际通用码头工程陆域形成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部拟对广州港南沙港区国际通用码头工程陆域形成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18日-2022年11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编:100006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1 | 广州港南沙港区国际通用码头工程陆域形成工程 | 广东省广州市 |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该工程位于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龙穴岛、广州港南沙港区下游,地处南海海域,距广州市区约70公里。工程填海面积135.2390公顷,建设围堤总长度5098.24米,包括陆域护岸、海轮码头接岸、驳船码头接岸等3种结构。本次环评仅针对填海工程(含取土工程)和围堤工程(含临时围堰拆除工程),不包括陆域堆场、泊位、港池疏浚、航道疏浚等工程。 | (1)水环境:工程对海洋水质影响主要为施工期围堤抛石等作业以及吹填溢流产生的悬浮物,拟环境保护措施为:合理设置溢流口,增加吹填溢流沉淀时间,严格控制施工船舶的位置、数量、挖泥进度,减少吹填作业对底泥的搅动强度和范围;围堰拆除、抛石尽量选择在落潮时进行施工;施工船舶含油污水、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均运回陆地处理等。(2)海洋生态:工程对海洋生态影响主要是填海永久占用海洋生物栖息环境,以及悬浮泥沙浓度增加造成海洋生物资源损失。拟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为: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及范围,尽量减轻悬浮物扩散对海洋生态的影响;采取增殖放流等生态修复和补偿措施;施工期及施工结束后持续开展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等。(3)环境风险:工程环境风险事故主要为施工船舶碰撞造成燃料油泄漏。拟采取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为:施工前发布航行通(警)告,加强施工管理,严格在规定区域施工;加强船舶巡视,发生溢油事故时,立即启动溢油应急计划,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 | 010-65645527 |
原文链接:https://www.mee.gov.cn/ywdt/gsgg/gongshi/wqgs_1/202211/t20221118_100531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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