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打击“洗洞”盗采金矿专项整治行动有序推进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等七部委《打击“洗洞”盗采金矿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废弃金矿“洗洞”生态环境问题整治的通知》的要求,严厉打击“洗洞”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自今年3月以来,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废弃金矿“洗洞”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工作,完成第一阶段排查工作任务,取得了一定工作成效。
一是高度重视,全面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工作。与省自然资源厅等七部门联合印发《青海省打击“洗洞”盗采金矿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并及时制定下发《关于开展废弃金矿“洗洞”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专项检查的通知》(青生发〔2022〕59号),明确生态环境部门工作职责、步骤及重点任务和专项行动工作要求,组织各市州全面排查辖区内废弃金矿和停产的涉金采选企业“洗洞”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废弃金矿“洗洞”生态环境问题,推动废弃金矿历史遗留生态环境问题修复治理。
二是稳步推进,及时督促各地排查进度。积极对接省自然资源厅收集相关资料,梳理出涉金矿业权清单并及时下发各市州生态环境部门,督促各地参照清单开展排查工作,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加快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并将各地排查进展情况汇总上报生态环境部。同时,为加大对“洗洞”盗采金矿生态环境问题的排查力度,将金矿“洗洞”问题整治纳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畴之中。目前,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已累计排查各类涉金矿业权82个,出动人员480人次。
三是强化督导,深入核实相关问题线索。以省“洗洞”盗采金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移交的“洗洞”生态环境问题线索为抓手,组织执法人员赴海南州同德县对整治行动第一阶段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实地督导检查,并针对2家企业存在的应急库建设不规范、矿区矿渣无序堆放、矿山生态恢复治理不到位等问题提出整改要求,进一步压实“洗洞”盗采金矿专项整治工作属地责任。
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将按照省“洗洞”盗采金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加大对各地生态环境部门督促力度,做到涉金矿业权应查尽查,依法查处排查中发现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并做好移交问题线索的调查处置工作,为打击“洗洞”盗采金矿专项整治行动转入第二阶段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来源:省生态环境保护行政综合执法局原文链接:https://sthjt.qinghai.gov.cn/xwzx/xydt/202209/t20220919_1197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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